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018-12-05 18:37王正谱
共产党员·下 2018年8期
关键词:村级集体经济集体

王正谱

2017年10月,我们召开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座谈会以后,各地各单位抓住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利时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增收途径,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新进展。10个多月时间,全省新消除456个“空壳村”,使“空壳村”比例下降了14.1%;5万元以下薄弱村减少了416个,薄弱村比例下降了6.5%。

总结前段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富民强村的重要抓手,制定规划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组织部门统筹推进、相关单位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抓住深化农村改革契机,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把农村集体资源变为资产,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新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添了动力。三是注重整合各方资源扶持集体经济,通过加大投入推动发展、制定政策引导发展、下派干部帮助发展,推动资金、政策、人才向农村汇聚,破解了一些多年困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四是坚持从村情民意出发,依托本地资源禀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多业并举,不搞一套模式、“一刀切”,因村施策,找准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五是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实绩考核指标,作为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并与村党组织书记表彰獎励、绩效报酬挂钩,强化督查考核,持续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为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组织保证。

围绕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结合各地实践,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增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治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基本点就是要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性机遇,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基础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央组织部连续两年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对此,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多次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指导,对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出明确意见。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出台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13条重大举措。今年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都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提高认识抓落实。一些地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根本原因还是那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没上去,观念和思维落后于形势的发展。联系当前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我强调三个方面。

首先,一定要紧密联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基本经营体制激活了农村家庭生产经营,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小而散的生产经营方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瓶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农民增收受益,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这为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敢于提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本在于农村改革为此提供了强大动力,既把农民个体经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又把集体经济的优势发挥出来,真正实现“统分结合”,构建起新型经营机制,以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形势。我们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激活农村以土地为根本的生产要素,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起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同频共振的新机制,实现富民强村的目标。

其次,一定要紧密联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我省乡村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有近600个经济困难乡镇、6000多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是我们决胜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只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农村基层组织自身“强筋壮骨”,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共同致富奔小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丹东大梨树村、辽阳前杜村、朝阳小平房村等的经验充分证明,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抓手,厚植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强化基层组织的保障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振兴实体经济、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三,一定要紧密联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坚持党在农村领导地位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部分村级组织集体经济“空壳”或薄弱,没有实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不能很好地为群众服务,出现了村党组织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的问题,凝聚力、向心力也就无从谈起,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政治问题。我们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提高村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保证。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场深刻变革。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实现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为保障,扎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要抓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契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契机。各地要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集体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活力。一要开展清产核资明晰资产。每个村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可供利用的资产资源。要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给农户的耕地、林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厂房、设备、各类投资等经营性资产以及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货币资金,查实资产存量,评估当期价值,摸清使用情况,探索规范管理办法和有偿使用的途径,使集体资产资源变成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源头活水”。二要通过土地确权盘活资产。农村土地是发展集体经济最有效的资源。过去由于集体发包土地行为不够规范,以及农民在承包地范围外私自开垦,造成集体土地资源的流失。省委在《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中明确,承包地确权超出部分面积,可依照程序民主议定后,收回村集体统一经营。先行试点的海城市、彰武县用实践证明,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发展集体经济是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彰武县通过土地确权新增土地104万亩,在解决新生儿补地和历史遗留问题后,全县村集体增加土地46万亩,村均新增加2500亩。仅此一项,村集体每年增收2300万元,平均每村年增收12.5万元。通过利用确权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阜新市在去年年底彻底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一些地区在利用确权成果发展集体经济方面还有畏难情绪,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因而工作成效不明显。通过土地确权成果发展集体经济,省委的意见是明确的,试点经验是可借鉴的。下一步要抓紧清查各村的二轮承包土地、集体机动地,特别是对于土地确权实测出来的账外地块、新增地源,区分性质和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探索有偿使用办法,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三要培育发展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是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参与市场竞争、成为经营主体的“资格证”。目前各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还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既难以保障集体资产安全运行,也难以组织和带动群众联合起来闯市场,增强抵御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为村集体和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改造成为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要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凌源市由村党组织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全部120个贫困村,使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达40%,带动7902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增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要把加强党对農村工作的领导贯彻始终,正确理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不能搞成“三驾马车”“三权分治”。海城市推行“一核两翼”的架构模式,既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又实现村民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与集体经济发展职能相衔接,推进了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创新,值得学习借鉴。

第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能一哄而上、套用一个模式,必须坚持从村情民意出发,因村制宜选路子,一村一策想办法,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途径。我们在总结全省各地基层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组织编写了《辽宁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选编》,供大家在实践中参考借鉴。总结这些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以资源开发抓发展。立足当地山林、水面、矿产等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采取招商引资、合作经营、租赁承包等方式,大力发展工矿企业、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建平县小平房村依托铁矿石资源,坚持走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相继兴办了8家村办加工企业,并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向现代农业和旅游产业进军,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累固定资产2.1亿元,2017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867万元,打造了响当当的“辽西第一村”。二是以产业带动抓发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由村党组织带头领办创办种植、养殖、加工等项目,带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有序、合理地组织起来,在富民的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鞍山市汤岗子村以前是一个“空壳村”。2013年,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带领下,以发展“绿色酸菜”为突破口,逐步打造出“农产品深加工、特色餐饮、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多元产业链条,实现村级集体收入600万元,积累集体资产6000万元。三是以土地经营抓发展。引导村级组织充分利用国家土地平整、迁村腾地、双低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盘活土地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海城市希水村通过整村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新增1000余亩集体耕地,规划建设了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果蔬采摘三个产业区,采取招商引资、整体发包的方式,每年为村集体带来80万元的稳定收入,解决了村里近千名劳动力就业问题。一些村通过反租倒包的方式,把农民承包地集中整合起来,打捆承租给农业龙头企业集约经营,既给农民增加租金和劳务收入,又给村集体带来收益,这些做法各地都可学习借鉴。四是以资产运营抓发展。积极整合现有的经营性资产、闲置的固定资产和公益性资产,通过股份合作、有偿转让、租赁承包等方式,把资产变成资本参与市场经营,最大限度地获取资本增值,促进集体增收。兴城市四家子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丰台区鑫福海工贸公司合作开发了大红门商贸物流园,投资9亿元,占地720亩,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设有8个功能区,已成为辽西地区最大的物流商贸集散中心。调兵山市锁龙沟村从盘活集体土地掘到第一桶金后,通过投资让资本滚动发展、保值增值,相继兴办了农贸市场、新型建材公司和农业生态园等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积累超过1亿元,2017年集体经济收入245万元,用13年时间实现了由“负债村”到“亿元村”的华丽转身。五是以服务创收抓发展。鼓励村集体结合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多种形式兴办各种服务实体,培育农产品购销体系,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开展农产品产销经营服务,在服务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特别是有区位优势的城边村、园区村,要做大做强以贸易、物流、运输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在为企业提供劳务、运输服务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凌源市的范杖子村成立集生产、经营、销售为一体的农峰果蔬种植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全方位服务,建成占地6000多亩的全国最大甜椒特色产业生产基地,通过出租交易市场摊位和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方式,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30万元。

第三,要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仅靠村级自身的资源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坚持激发内力与外部帮扶结合、“输血”与“造血”并重,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人才扶持力度。一要加大资金投入。缺乏资金支持,没有好的项目,是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最大障碍。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1:1配套比例,每村投入200万元,每年重点扶持200个集体经济试点村。从今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再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各地也要参照中央和省里的做法,舍得拿出真金白银投向基层,精心筛选集体经济项目,加强对全过程指导监督,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通过补贴信贷利息和担保费用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投向农村,解决好发展集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营口市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孵化工程,财政投入3200万元建立孵化基金,全市先后有99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列入市级“孵化池”扶持得到快速发展。从今年开始,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以及凤城市等,也都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要强化政策支持。好的扶持政策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中央和省委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明确可以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盘活农村各类集体资产资源方面,鼓励利用未发包土地、闲置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明确要发挥县域经济产业基金作用,支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在涉农政策资金方面,明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利用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等等。各地要认真研究、用好用活这些政策,拿出针对性强的实招硬招,推动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充分释放改革措施红利,引导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三要发挥选派干部帮扶作用。“给钱给物,不如派个好干部”。省委这次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地要充分利用好选派干部这一人才资源,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生机活力。要指导选派干部走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乡村资源状况,找准经济困难症结所在,协助乡村党组织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理清集体经济发展路子。要注重发挥选派干部视野宽、信息灵的优势,积极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引进致富产业项目,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拓宽乡村经济发展空间。

第四,要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我们要坚决避免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了,一部分村干部倒下了,给村集体造成一堆‘窟窿”的老路子。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一要加强集体经济的规范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清产核资,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经济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实现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要针对过去一些村将集体资产资源长期低价发包、私自开垦、非法侵占等问题,下大力气开展综合整治,依据清产核资结果,理清集体发包、收益等情况,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条款不合法、显失公平公正等损害集体利益的“问题合同”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处置,减少村集体收益损失,化解集体债务负担。二要强化集体资产运营监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经营管理制度,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的制约机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村财乡代管制度,堵塞村级事务管理的漏洞。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防止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三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凡是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重大开支、资产处置等,都要充分论证、反复酝酿,保证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重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制度,听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风险可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事关乡村振兴全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攻坚、强力推进。

第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市委、市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拿出实招硬招,加强指导和支持。县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责担当,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在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乡镇党委、政府要强化抓村直接责任,逐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制订增收方案,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难题,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第二,夯实组织基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归根到底要靠村自身,关键要建强党组织、选好带头人。要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干部,特别是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对不胜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抓紧调整撤换。要加大乡村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把村干部培养成为懂经营、会管理、有头脑的经理人,切实担负起强村富民的重任。要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进农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夯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基础。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整合各方資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仅靠村级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引导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联系指导、部门结对帮扶等制度,努力为村里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农业部门要加大产业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财政部门要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扶持力度。其他有关部门和帮扶单位也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合力而为,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评先奖优、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督查指导,今年省委组织部和省农委、省财政厅要集中组织一次督查,逐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各地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时不我待的干劲、攻坚克难的勇气,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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