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茏
近年来,遂昌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既查其合法性、合理性,也查其与其他文件的一致性,有力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重点审查其合法性,既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审查其有无“相抵触”和“不适当”的内容。
除了“合法性”,还要审其“合理性”,对内容设定不合理、缺乏操作性,在适用过程中容易产生行政争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正。同时,政府不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造成社会公众无所适从。对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向起草單位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要求制定主体间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共同上级机关决定,确保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有效的文件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