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踩雷生存指南

2018-12-06 06:33沈拙言编辑吴越
中国外汇 2018年18期
关键词:网贷投资人信息

文/沈拙言 编辑/吴越

遭遇风险平台的投资者应坚持依法维权,稳定心态,积极进行相关准备,理性表达诉求。

“只要本钱能回来,不投P2P了,再也不投了。”2015年,受惑于e租宝高利又安全的宣传广告,梁亮投入了13万元购车积蓄,结果e租宝“爆雷”声震动全国。两年后,回本了几万元的梁亮又选择了看来实力雄厚的唐小僧,然而唐小僧也步e租宝之后尘。梁亮的经历是当下P2P投资人(出借人)现状的缩影。遭遇平台“爆雷”,投资人担忧积蓄,却对如何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利益一无所知。

据壹零财经不完全统计,2018年上半年,停业/清盘及其他问题平台数量合计达到368家,环比增加17.9%。其中,上海、浙江、广东、北京、江苏5个省市排在前列。

针对近期P2P平台“爆雷”风险事件,监管机构进一步推进P2P风险化解工作。2018年8月,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一同下发的还有《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108细则”)。《通知》和108细则最大的意义在于统一了各地标准,取消了很多“其他有关问题”的禁止项,未留可变项目,有效防止跨区域监管套利。《通知》明确查改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不仅明确了P2P平台整改方向,还有利于加速不合规平台的清退,整改或将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108细则的出台也给投资人识别P2P平台的优劣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与帮助。

P2P投资人须知:留存证据,理性维权

对于P2P投资人来说,面对当前P2P平台频频爆雷的风险事件,应作何准备?

问题一:如果P2P平台爆雷,投资人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收集证据,保存所有交易信息。除纸质文件外,电子合同也是重要证据,应在平台网站或APP关闭前尽快下载保存,为日后维权做好证据准备。未等投资人反应过来平台网站或APP已经关闭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投资者应养成及时保存合同等交易信息的习惯,防范于未然。

问题二:哪些资料可作为投资人挽回损失的证据?

投资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高管简介、联系方式、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注册平台的企业名称及工商注册所在地、平台经营地址等基础信息;借贷协议、担保协议、注册P2P平台时的用户协议、P2P平台操作指南等约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自己出借的融资项目所有信息;银行汇款流水、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其汇入账号、P2P平台记载的交易信息等。除了纸质文件以外,电子合同等也是重要的证据。投资人在投资时可以通过截图、公证等方式保留相关信息,还可以到开户银行要求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载明汇入方名称及详细账号,并加盖银行公章。这些资料信息的搜集将为依法维权提供最基本的有效证据。

问题三:投资人应就地报案还是赴P2P平台所在地报案?

首先应就地报案。若该平台所在地已经立案,投资人再次报案,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发布协办通知,可以异地立案,届时投资人可通过与当地警方联系调查取证;若该平台所在地并未立案,投资人面临两种选择:就地等待,或去平台所在地报案。

问题四:投资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吗?

P2P网贷平台爆雷,相关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时,投资人是不能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的。只有在穷尽刑事追赃和执行程序之后,仍然不能弥补损失时,投资人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近期爆雷的P2P网贷平台,大多还在侦查阶段,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投资人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前,是不会被受理的。

问题五:P2P平台宣布清盘、公布兑付方案,投资人如何分辨是否是“良性”清盘兑付?

进入常规兑付流程后,投资人应密切关注该平台的动向,发现反常举动,立即寻求警方援助。对于兑付方案执行力度,警方可以作为合规与否的最终评定者。北京、广州、上海、深圳等地都有明确的网贷机构退出程序,良性、有序的清退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问题六:对P2P平台所公布的兑付方案存疑,是否允许提请警方介入?

可以允许警方进入。投资人作为受害人,有权向监管部门和P2P平台提出关于方案的建设性意见,并力所能及地提供平台其他的资产线索,如此将对废烂账追回工作有极大的帮助。

问题七:投资人聘请律师有作用吗?

某些地区承认投资者的“受害人”身份,也允许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查阅、复印相关案卷材料,并可代为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因此投资者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以“受害人”身份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资人越早聘请律师,越能更加主动、迅速地收集有关P2P网贷平台赃款、赃物的相关信息,并建议办案机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赃款、赃物转移,推动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处罚,从而使投资人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问题八:若P2P平台被定义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存,投资款是否将作为赃款被没收?

首先,公安机关会提示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登记、报案。如果定义为集资诈骗,那么投资人属于受害人/被害人,相应的投资款,当然应当返还被害人,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定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争议较大。在过往公开的法律文书中,约57%的案件判决为投资人是被害人,相关判决书通常会判决“被告人退还违法犯罪所得,依法退赔被害人”,或者“对被告人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问题九:投资人的钱是否存在本息都退回的可能性?

几乎不可能。多数因“爆雷”被立案的P2P平台,基本处于资金链断裂、流动性枯竭的情况,即便通过司法程序发还涉案欠款,公安机关也不可能对这些投资款兜底,能够追回的未必是全额本金。2008年,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处非联发〔2008〕4号)第49条规定,“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根据以往司法判决的法律文书,已“爆雷”的P2P网贷平台赔付比例多在50%以下。

问题十:P2P平台的哪些操作应引起投资人警惕?

若发现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疯狂发新标等情形,应当提起警惕。提现困难是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之一,疯狂发标或许是P2P平台想最后一次聚揽资金。要知道,网贷平台违规主要表现在发布虚假标的、进行期限错配、以新标募集资金填补前期到期项目的窟窿等。

问题十一:其他平台“爆雷”,引起投资人恐慌,能否提前提现?

不能。充值投资前,投资者需要签署相关合同,多为电子形式。虽然各个P2P平台的合同细则迥异,但在未到期提现上都有诸多限制,比如未到期标的不可提现。P2P平台本身作为借贷信息中介,投资人将钱出借,何时还款有固定的时间节点,平台无法强制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因此,投资人提前要求提现,也属于违约行为。在高压环境下,部分投资人盲目提现,可能引发大量投资人恐慌,争相提现,将会导致正常运营的P2P平台遭遇危机,最后一链崩而整环塌。

P2P借款人谨记:恶意逃废债后果严重

合规的P2P网贷平台在性质上只作为信息中介,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建立在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纵然平台出现经营性危机,平台负责人失联、跑路,依法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债务关系依然存在。P2P平台资金崩盘,警方介入,作为借款人,仍需要承担兑付的义务。

很多借款人得知平台“爆雷”的消息,本着“平台倒而债务消”的想法成为“老赖”。更有甚者,利用自媒体舆论宣传等渠道抹黑P2P平台声誉,使投资者产生恐慌情绪,一时间纷纷要求提现,那些短时间内无法流入足够资金还款的P2P平台就将面临危机,造成“挤兑”现象。这种逃废债行为的后果很严重。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款,将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名单的失信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以及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惩戒。

在高收益面前,一些投资者往往无视风险的存在。要知道,高收益必然对应高风险。在当下金融去杠杆,资本寒冬再临,债市违约不断,股票基金哀鸿遍野的情况下,P2P所谓的高收益又从何而来?在如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投资者获取投资知识的途径十分便捷,然而各方呼吁的“投资者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面对投资机会,投资者需要理性分析、谨慎选择,投资之前做好知识储备。同时,遭遇风险平台的投资者应坚持依法维权,稳定心态,积极进行相关准备,理性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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