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探讨

2018-12-08 07:40肖建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8年19期
关键词:问题及对策燃气

肖建

摘  要:随着工业迅速发展,社会越发关注能源问题,燃气作为清洁能源越发重要,但其燃易爆特性,极易产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厦门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地宜制定政策,对燃气安全生产使用全过程依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民生工程安全。本文从政府监管角度探讨厦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燃气;行业主管;安全生产依法监管;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志码:A

随着社会对能源结构和环境的重视,燃气因价低清洁成为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组成,但其易燃易爆的特性,极易产生燃烧爆炸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形成发展与安全的矛盾。近年来,全国燃气事故层出不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而从厦门市燃气安全行业监管角度看,安全形势也十分严峻。依法监管,就是推动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的深入变革,确保监管与发展相适应,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文主要从监管角度出发,探讨厦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问题,介绍了该市在瓶装燃气市场安全依法监管的调整,分析其在燃气行业依法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实践做法。

1 燃气行业生产现状

厦门市燃气行业由7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一家管道天然气企业和四家车加气站企业负责日常运营,拥有各类用户数近200万。其中,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分布广泛,特别在居住环境恶劣的城乡结合部,新居民安全意识低,“黑气”现象猖獗,瓶装液化气安全难以用传统模式开展监管;管道天然气投入时间长,安全性往往受到工程质量、腐蚀老化、焊缝开裂、人为破坏以及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占压及野蛮施工造成的错挖、挖破泄露现象频发;汽车加气站安检不到位和在工艺区使用电子通信设备等隐患频现。

2 燃气行业安全监管问题

燃气经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在厦门市多年实际燃气行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因管理机制体制、企业利益驱使等方面因素,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实际问题。

2.1 制度建设滞后

原有行业监管依据《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施行至今已经17年,已无法适应新形式新问题,制度建设滞后,开展监管依据不充分。

2.2 组织架构缺失

各区未建立专门的行业监管部门,缺乏有效逐级管理架构与机制;行业监管涉及部门多,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不完善。

2.3 监管手段落后

特别是瓶装燃气市场,本身流转复杂、时间长、步骤多,单纯依靠人员以现场检查为主的单一监管模式,时效性不足且根本无法覆盖全过程。

2.4 企业主体责任不足

特別是瓶装民营企业,利益至上的原则置其不顾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主要体现在安全投入少、供应站承包制难以管理、侥幸心理强等方面。

2.5 事故影响大

厦门市2014年“9.19”及“11.25”两次爆炸事件,伤亡严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巨大,带来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3 厦门市燃气行业依法监管具体措施

针对燃气行业现有状况,为规范行业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制定一系列措施,创新推进行业监管工作。

3.1健全监管制度

2016年1月正式实施新的《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废止原《条例》,解决多年来突出的管理问题及主要矛盾,分解职责,建立新的依法监管法律依据。若干规定分清各部门职责,明确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对新问题新矛盾明确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标准,为多部门提供处罚依据。

3.2 完善监管架构

成立市区两级燃气管理中心,告别燃气行业没有具体管理机构的现状,形成市燃气管理中心主导、各区级中心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市、区两级中心的安全管理范畴,确立辖区管理职责。明确各区、各镇(街道)、社区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要求配备燃气安全专职人员,形成严密的分级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指明职责及管理范围。

3.3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推出“四统一,五必须”管理要求,对统一服务要求、企业经营规范、送气工管理、供应站点关系等规范生产,明确各企业公布送气电话,建立统一呼叫模式,切断黑气流通渠道;明确对用户的安全责任,与非居民用户签订用气合同、开展培训教育模式,改善用气环境及用气安全水平;明确供应站必须企业自营,防止站点合法身份非法经营;规定采用数字化管理,钢瓶采取可追溯查询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安全评价工作,隐患问题整改后专家复查,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整改难题,以停业整顿的模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燃气行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制定《厦门市市政园林林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厦门市燃气企业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利用扣分及“黑名单”制严格管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3.4 建设智慧燃气系统

燃气市场庞大、分布广、使用条件参差不齐的特点决定监管是个多元复杂的过程,单一的人力检查模式不适合现代管理的需求,建立城市燃气信息化系统,开展网络化监管新模式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关于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统一标准,市、区监管平台和企业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针对钢瓶可追溯流转管控,对储配站充装、调拨、供应站入库、送气工配送、居民使用全过程实时跟踪,掌握全市钢瓶的直接流向。推动燃气企业完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数据采集监控、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安防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统一呼叫配送客户信息管理、危化车GPS管理、送气电动车GPS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等信息化子管理系统的建设。前期选择300个危险区域安装管道燃气泄漏报警器接入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燃气管道的情况,使全行业全面进入信息化生产、管理时代。逐步建设信息化区级平台,实现网络化网格管理。钢瓶实现实名制销售,控制重瓶流向确保行业安全。

3.5 创新行业保险机制

依据行业调研及管理实践,确定燃气行业统一责任保险机制,这一创新模式属全国首创。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七家企业参加统保项目,共同承担保费,不增加用户使用成本,为整个瓶装燃气行业投保。该模式解决企业各自选择投保企业造成事故赔付标准不一、赔付时间长造成社会矛盾的问题。增加互助金新模式,保险公司根据理赔情况每年划转一定比例的保费作为互助金,解决事故中其他需赔付的地方,解决隐形矛盾。项目同时明确拒绝“黑气”理赔,进一步限制“黑气”生存空间。

4 需全行业共同思考的问题

在监管中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其根源基本一致且难以在一段时间内取得较大改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供燃气行业管理中共同探讨。

4.1 送气工管理

送气员工普通存在基本文化程度低、社会背景较为复杂等问题,这极易造成部分送气工自身操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送气工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借助合格身份层层批发气源甚至批发“黑气”,造成实际送气工无上岗资格证且不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可能将未销售出的重瓶储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密集居民区,一旦发生泄漏后果极其严重。

4.2 行业规划

城市燃气规划多年难以重新制定,对瓶装气需求大的城市集中区本身规划新供应站点较难,且难以规划一级供应站;原供应站点建设时满足周边安全间距的要求,城市发展造成间距反而不足的实际问题。

结语

厦门市作为南方城市发展的代表,始终重视市政公共安全。厦门市燃气行业管理因历史存在监管水平不足、经验不够的问题,燃气管理机构成立时间短,通过近两年的学习调研、推进信息化管理、创新保险制度等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笔者就厦门市燃气行业监管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并具体说明了实际对策,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徐仁宝,郭伟斌,潘剑冲.上海燃气安全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城市公用事业,2008(6):5-8.

[2]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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