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2018-12-08 11:28刘红梅
北方经济 2018年9期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内蒙古金融

刘红梅

摘 要:2014年9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中蒙俄三国元首会晤时提出可以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内蒙古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地位突出、优势明显,是我国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核心区域。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必须首先解决金融互通,通过金融资源整合推动贸易互通、基础设施畅通,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配置功能。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 内蒙古 金融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内蒙古紧紧抓住这一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和推进向北开放的有利契机,不断深化与蒙俄两国的经贸、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为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奠定了扎实基础。2014年9月,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议建立中国—蒙古国—俄罗斯经济走廊,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实现。

“中蒙俄经济走廊”为三方发挥各自优势、经济结构互补提供了重要平台,也将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注入新的活力。“中蒙俄经济走廊”是三国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的产物,是应对全球一体化挑战和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内蒙古应抓住这一重要发展机遇,力争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域。

一、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面临的严峻形势

“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使沿线各国凭借互联互通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推进中蒙俄跨境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进一步打造连接欧亚经贸海陆联运大通道及沿线各国产业和服务贸易升级提供了契机。同时“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势必为多层次的政府间沟通交流提供更多机会,促进各国间人员交流,实现人文、经贸、政策法规等多方面对接,为中蒙俄共享发展成果、发掘区域内市场潜力、创造更多需求和就业提供有利条件,为区域各国人民带来机会和福祉。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为内蒙古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不言而喻,但同时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蒙俄两国与我国相邻的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市场容量较小,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对口岸建设投入不足,与俄罗斯、蒙古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不高。内蒙古向北开放的硬件和配套设施比较薄弱,滞后于对外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除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普遍存在道路等级低、过货能力差,查验、通关、物流等换装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和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连接国内大通道的重载公路和公路网络建设不充分,口岸的通道、联检、货场、仓储、物流以及各类进出口加工、贸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新建口岸的配套设施建设还有待于加强。口岸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较低,配套性较差,管理服务还较为粗放,影响了通关速度和工作效率。

(二)对外经济规模较小、开发合作结构单一

2017年中俄双边贸易额达到了840.7亿美元,中国对俄直接投资22.2亿美元,虽然近几年中俄双边贸易额、中国对俄直接投资增速较快,但总体规模较小。从合作结构来看,以资源进口为主,“走出去”力度不够;重经贸合作,轻社会人文交流。作为沿边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之一,各类园区总体建设规模偏小,多数尚处在起步阶段,承载能力不足,产业集聚度较低。由此可见,虽然我国与蒙古、俄罗斯在开放、交流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三)制度、法规限制和政策波動带来障碍和风险

由于中蒙俄历史文化迥异、市场发展成熟度不同等原因,在法律制度、监管体系、技术标准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关税、进出口管理、海关通关、边检、跨境运输、检疫等方面也存在标准不一致。我国对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项目行政引导和服务不够,不能全面提供对象国研究、项目咨询、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同时,政府在市场准入、市场秩序规范、投资贸易规则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也做的不够。此外,对走出去的劳务合作企业也缺乏规范、指导、培训等服务。

二、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点领域

内蒙古毗邻俄蒙,与两国边境线长达4200多公里,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的地位无可替代,同时“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也为内蒙古进一步扩大向北开放提供了重要机遇。近年来,内蒙古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方针,不断加强与蒙俄两国的合作与交流,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夯实基础。从向北开放的实际成效看,内蒙古的战略地位、经济发展潜力、互联互通作用突出,要更好地巩固内蒙古在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内蒙古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物质前提和客观基础,打造连接区域内主要城市、重点矿区、产业园区,联通我国主要出海口的交通运输网络。一是构建既能适应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计划和蒙古国南部铁路网规划,也能满足蒙古国寻求新的出海口需求,实现各种资源和生产力要素的跨国流动铁路运输网络,以实现优势互补、区域分工和共同发展。二是加快跨境公路升级改造,提升通行效率,为跨境物流提供重要支撑。三是推进中蒙俄跨境管道和中蒙输电通道建设,实现资源区域内互补。四是加大民航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鄂尔多斯、二连浩特航空口岸实现了临时开放,多条内蒙古通往蒙古国、俄罗斯等地区的国际航线实现通航,还需进一步加大通航力度。

(二)推进运输和通关便利化

在加强基础设施联通的基础上,加强机制和规则合作,促进中蒙俄国家交通运输便利化,对于畅通中蒙俄国际交通线物流、人流,打造跨国经济走廊意义十分重大。外部联通上,持续推进内蒙古与蒙古国、俄罗斯之间边境口岸的海关联合监管,在检验检疫方面探索试点“两国一检”。在内部管理上,不断扩大内蒙古自身边境口岸绿色通道、快速通道、提前申报、预审价、预归类和原产地预确定、企业电子手册管理等便捷化通关措施实施的覆盖面。

(三)构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经贸往来是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交往的主要形式,在深化与俄蒙各领域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应加快建设和形成面向国内和中亚、西亚、南亚、俄罗斯、蒙古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在呼和浩特、包头、满洲里、二连浩特等重点城市建设一批国际商贸集散地、大型边境贸易市场、储运中心和铁路物流园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商贸物流中的应用。建成覆盖周边国家和内地、功能齐全的物流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各类型企业用第三方贸易平台开展与蒙俄的商品交易,实现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优化中蒙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涉及的通关、结汇和退税流程。

(四)加强旅游等人文领域交流

加强人文领域交流合作,有利于扩大我国软实力影响,助力跨国经济走廊建设,与蒙俄在经济走廊建设的框架内设立长效合作机制。“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有着悠久的草原文化和独特的自然风光,由于受国界的限制,旅游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发与利用,需中蒙俄三国形成合力,实现对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统筹规划和建设,为区域旅游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奠定基础,实现中蒙俄跨境旅游合作。学术、旅游等人文领域交流日益密切,进一步巩固了中蒙俄之间的友谊,必将有力地推动双边开放与合作。

三、发挥金融对“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助推作用

要把当前战略机遇转化为发展成效,需要我国与蒙俄两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朝着互惠互利的目标前行,金融在此过程中要发挥推动作用,加强货币流通、深化金融合作,通过适合各方利益的金融产品、包容开放的精神推动金融系统化,整合中蒙俄各方利益关系。

(一)开发性金融支持“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推动“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需要深化多双边交流,加强顶层设计,密切各方务实合作,发挥金融特别是开发性金融的作用,为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已成功为一大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形成了行业优势、专家优势和项目评审优势,具备在能源、基础设施、产业基地建设等领域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的能力,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开发银行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规划研究,为融资项目提供融资融智支持,运用规划成果推动重点领域的融资机制模式建设和各方力量的高效整合,成批量开发项目,实现与蒙俄等国的互利共赢。确定优先支持的领域与行业,按战略性、经济性、成熟度等维度,分期分批开发培育项目,实现对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部项目的统筹管理。

(二)加强金融领域合作

资金融通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支撑。一方面,着眼于毗邻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便利,可以争取国家试点人民币与蒙图及卢布进行直接汇率区域挂牌。在研究蒙俄客户对银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产品组合、创新等方式,扩大合作领域,在信用证、保函、银行卡等结算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改变目前与蒙俄贸易结算品种单一的现状,为对蒙俄贸易投资提供全方位、一体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

(三)金融支持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加强金融模式创新,探索PPP等模式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稳定的融资渠道。“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前提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公路、铁路、航运、口岸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渠道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建立政府、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多元投资机制,减轻政府负担。

(四)金融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

鼓励企业在经济走廊沿线以跨国并购、设立境外机构等形式,在转移产能、扩大市场、获取高新技术等领域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大力支持中资企业能源资源引进、优势产能输出,推动核电、通信、高铁等中国技术走出去,把境内加工园区、物流中心产品辐射范围扩大到蒙俄。

(五)提高人民币综合服务能力

“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积极推动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推动货币互换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完善跨境人民币清算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在蒙古国及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设立人民币现钞调运中心,建成对蒙古国及俄罗斯毗邻地区的的人民币资金清算中心。为区域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综合服务,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发展拓宽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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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领导小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蒙俄經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摘要[EB/OL].http://www.hlj.gov.cn/zwfb/system/2015/04/15/010716079.shtml,2015-04-15.

(作者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责任编辑: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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