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税务问题的探讨

2018-12-12 10:32张妺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8年9期
关键词:完善对策互联网金融

张妺

摘要: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不断兴起,其发展速度在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以及个人融资方面的难题,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虽然当前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非常之快,但是我国在该方面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尤其是税务方面的规范还处于空白时期,使得很多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导致税收潜在风险的产生,这对于国家税收的健全和完善,以及税务的规范化监管造成了影响,因此合理分析该方面的税务问题,并构建完善的监管对策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就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税务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与探究,并提出一些相对应的完善对策,希望能够推动该行业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税务;完善对策

一、P2P概述

1.P2P的含义

P2P的英文名字为Peer to Peer,也就是“个人对个人”。具体来说,P2P网贷主要是指由某个企业通过网络进行平台的搭建,然后需要资金的人可以在网上进行需求的发布,相关的投资者参与到竞标中,然后平台对雙方进行撮合,同时在双方合作成功以后收取一定服务费的一种网络借贷模式。该网络借贷模式最初是由国外引入进来的,在2007年开始进入到了我国市场,近年来其发展速度较快,取得了不错的发展成果,并进入到了迅速扩张的时代。

2.P2P税收征管实施的必要性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金融融资形式,其属于国家金融行业中的一部分,对其实施税收征管是符合我国税收法律规范的,有助于我国税收公平,推动我国税收监管更加科学全面。具体来说,P2P税收征管实施的必要性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实施P2P税收征管是确保我国税收公平性的重要需求。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借贷模式,是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其能够将割裂、分散的民间资金进行有效的融资整合,这就能够发挥“积流成河”的效应,促进实体经济得到更快速地发展。在P2P发展的初期我国政府给予了其免税优惠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推动其更加良好地发展,减少其发展的困境,也是税收公平的重要体现。而随着其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行业规模得到了有效扩大,如果仍然不对其进行税收征收,那么就容易使得更多的资金集中聚集到互联网金融方面,这对于传统金融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容易导致其市场失灵。因此,我国政府应当从税收方面入手对P2P网络借贷进行有效地约束,一方面更好地弥补市场缺陷,另一方面推动税收更加公平。

其次,是实现全面监管的重要基础。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互联网引入到生活和工作中,P2P也受到了更多人的青睐,其发展不断加速,但是我国该方面的法律监管却并没有跟上其发展的脚步,导致风险事件的不断发生,严重不利于国家经济的稳定。根据相关的调查可知,截至2016年,问题平台中资金回赎与提现困难、跑路等数量达到了1641家,相比于2015年,增加了4.2倍。我们从税收的视角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P2P借贷将网络作为主要的载体,无法对纳税人进行界限的合理划分,使得其交易的归属问题无法进行准确衡量。第二,网络交易中很多数据信息能够被不法人士篡改,因此无法对其真实的数量、金额以及交易规模等进行确定,这就不利于税收的规范化缴纳。第三,部分企业为了规避税收会采用跨地区交易分割的形式,使得交易量分散,交易规模不断缩小,这就不利于税收的开展。而我国当前还没有针对这些问题出台细致化、规范化的税收监管细则,这就容易导致欺诈行为的产生,不利于全面监管的实施。

二、当前我国P2P税收征管中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P2P行业的发展不断加速,推动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其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但是在其税收征管中却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具体问题总结如下:

1.税收征收制度缺失,征税内容不清晰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税收征收主要是根据传统税收征管的方法来进行的,虽然其发展较快,但是我国该方面的法律并不是十分完善,这就导致其税收征收明显存在漏洞和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传统性的税收制度主要是针对线下实体企业来征税的,而P2P属于线上交易,省去了实体企业注册、税收登记等方面的内容,其能够将网络作为载体进行一些隐蔽性的交易,这就不利于国家进行呆账、坏账、资金进出账等方面的检测,税务机关对其真实的运行情况无法准确掌握,因此如果仍然沿用传统的税收制度,势必会导致征税不全面的现象,使得税源流失。另外,当前我国P2P平台的数量比较多,注册的企业有投资公司以及电子商务两个类型,不同性质的企业其纳税的税种是不同的,如果仍然依据传统的税收制度纳税,是无法对其税种进行合理界定的,无法确定是以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何种税种纳税,这就不利于征税工作的开展。

2.税收方面的配套措施缺失,监管不严格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可知,在2014年的第一个季度中,我国P2P平台的全部成交量达到了371.27亿元,推动了平台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但是其纳税申报的数额却非常之少,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该方面的税收配套措施缺失。第一,在当前现有的税收体系中,P2P行业采用的是传统的纳税申报制度,也就是说纳税人在规定好的期间内依据事先规定的税款进行税务的缴纳,主要是由代扣代缴人或者纳税人采用电子形式或者邮寄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但是从具体的实践方面来看,这两种形式都是具有一定缺陷的,一方面该平台具有较强的虚拟性,税务机关无法对其应税地点以及行为进行明确地掌握,因此无法对其应当向哪个地区的税务机关纳税进行合理确定。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将该业务明确纳入到电子申报体系中,这就使得P2P电子数据无法与税务申报网站进行合理对接。第二,我国当前还没有建立P2P方面的专门化的税收核算规范,使得其纳税没有详细的细则来参考。我国的税法仅仅是对其税收进行了大致范围的规定,没有进行细化的分类,这就容易导致纳税申报具有一定的混乱性。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解决P2P税务问题的具体对策

1.健全税收征收制度,明确征税内容

我国政府应当立足于顶层审计,推动程序法以及实体法的全面创新,从发票管理、登记制度等各个方面入手推动税收制度得到更加全面地建设,推动监管的手段更加多元化,加强P2P行业的动态监管。比如, 我国税务机关将网络作为载体,进行网络登记制度的开展,对P2P经营者进行更加细致的要求,使得其及时向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自身运营地点、工商证明以及税务表格等资料的提交,使得税务機关对其纳税资质进行认定,推动税收监管的不断进行。同时,税务机关还能够采用加密技术,对电子发票的造假以及流动性进行控制,对P2P网络交易进行规范化管理,合理查询其行为过程,更好地规避税收方面的漏洞。同时,从实体法方面来看,我国政府还应当加快速度构建《互联网金融税法》,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税收进行全面细化地规定,使得P2P税务能够具有规范化地法律做参考,推动其纳税更加科学。从程序法方面来看,还应当构建细致规范化的代扣代缴税款制度等,合理将税收监管融入P2P平台交易中,推动税收缴纳更加精准。

2.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增加监管的力度

税务机关应当做好自身信息化方面的建设,推动税收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设施性能以及配套设施的改变,更好地构建信息集成系统以及异地税收数据备份系统,同时还应当加强税收工作人员专业化技能以及信息理论的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说,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合理发挥电子税务的作用,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硬件以及软件方面的建设,并随时进行系统更新以及升级,推动税收数据传输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还应当建立网络税收方面的站点,推动海量税收数据能够与税收机关的监控系统相连接,实现双方的无缝对接,使得纳税人能够通过相关的链接或者客户端快速实现纳税。如此才能更好地控制P2P税收流程,对其隐藏的交易量进行合理地监控。第二,我国政府还应当加速出台相关的税收配套措施和配套法律,构建与P2P发展相对应的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同时分阶梯、分层次对税收人员进行专业化技能的培训,使得其不断提升自身的网络技能,推动税收监管更加有效,提升监管的力度。

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做好P2P税务问题的分析与探究,构建完善的P2P纳税体系,能够促进P2P征税更加合理,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科学。当前我国针对P2P征税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问题,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征收制度不合理等,严重阻碍了其征税的规范化开展,因此做好该方面的完善和优化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张斌.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税务法律研究[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6):85-91.

[2]吴琦.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税务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7(15):54-55.

[3]武欢.互联网金融行业P2P财务、税务问题探讨[J].财经纵横,2015(0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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