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特质下民商法的品格研究探析

2018-12-12 10:32何翠萍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8年9期
关键词:民商法品格

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在经济体系不断完善进程中市场经济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经济发展和贸易繁荣之下,市场经济的导向作用在经济交易的过程中,发挥出了指导和限制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经济贸易应该在一定的框架中进行,并且应该实现使市场经济贸易更加的自由化和平等化的目标。社会经济的快速化发展,依赖于市场经济体系之下的自由竞争和开放的市场状态。

关键词:市场经济特质;民商法;品格

在市场经济中民商法起着重要的作用,民商法是指民法和商法的统一或者是分离,这两种关系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下,主要经济发展模式有很强的适应性。在市场经济特质之下想要发挥市场自由调节的作用,就要求政府对市场经济控制的力度不断地进行改进,将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调节交给市场。并且在市场贸易自由调节中,应该制定出合理的民商法細则来进行宏观的调控,以此来保持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秩序。

一、市场经济下的特质分析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的特质就是政策性,民商经济的政策体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各种市场发展规划和规律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政策和法规之上的。在市场经济进行调节和发展政策制定中,民商法与传统经济法发挥作用比较而言,民商法对于市场经济特质下的市场经济调节更加的灵活。在市场经济中传统的经济法克服了市场经济发展中极端的优势,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是作为一种严格日常的规范,并且法律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之下的重要原则,是不会轻易发生任何改变。市场经济的特质会随着市场扩展繁荣而不断做出调整,而市场经济法律不会随着市场的发展而进行相关的调节。市场经济发展中,一项经济政策的发展和制定是可以随着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调节的。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相关政策本身就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并且市场发展政策中,对于政策灵活调节性的作用依赖性也很强。在市场经济调节中依靠灵活的政策和法律进行有效的调节,是确保在市场经济特质之下使经济发展在双重的监督之下能够产生较好的作用效果。市场经济调节中,依靠市场政策和经济法双重的交叉点,对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变动能够进行有效地调节。对于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做出解决方案。同时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法律会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这就体现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所需的物质,进而充分发挥出法律的调节和政策指导作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的特质就能够得到有效地保证。

二、市场经济下的民商法品格分析

(一)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作用是多极化的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生产力的水平会不断地适应每个历史时期的自身特点进行调节。在社会生活中,不同时期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对于商品的需求也会产生差异。在相同的社会历史发展时期,每一个发展阶段中,生产力的水平也会随着科技水平,和相关的生产因素影响,出现一定的变动。最终在每一个利益阶层体现出不同的利益差异。总来说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每一个阶层之间的利益是不相同的,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各个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是不可能保持一致的。因此市场经济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经济体,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民商法也会具有多极化的属性。

(二)市场经济特质下民商法的互换性和平等性

在市场经济中各项商品交换和流通都有无形的市场经济制度。在市场交换中有一个重要的交换特点,就是在进行市场经济的交换中一定要遵循平等性。平等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的特质中,无论是谁,在进行市场交换过程中都应该承担起相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在进行市场经济商品交换和流通中,所遇到的机会都是平等相同的。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平等性能够很好地促进市场经济良好发展。市场经济这一制度在市场经济运行时就产生了,但是民商法的出现保证了这一特性的有效实施。并且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对于在贸易过程中一些不遵守市场经济政策和法律的行为,民商法对这些行为进行惩罚的时候也是平等的。这样能够保障市场经济之下的交易公平性。

市场经济发展中在体系的制约下,交换有一定的平等性,但是也会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在市场经济中因为不同的市场主体都有着每个市场主体所具备的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这种发展状况就会决定在市场经济之下,竞争的重要性。在各经济体中,因为竞争的存在会使得在市场经济中的每一个主体都会有一定的发展和竞争意识,这样对于促进在市场经济中经济发展主体的更好发展有很大帮助。同时,在竞争过程中的矛盾,就需要制定一定的衡量标准来进行制约,在商品交易规则中民商法就可以对贸易中竞争的有序和合理进行制约,这也是民商法一个重要的品格。

结语

市场经济体系之下贸易交流更加自由和平等,会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每一个主体能够充分地发挥出各自的优势,这样对于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之下,经济发展主体要享受到足够的权益和自由但是对于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也要进行相应的承担。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就对市场经济中主体应该承担和享有的义务和权利进行了基本的规定,这样对于规范市场经济中主体的各种经营行为,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嘉箴.市场经济特质下的民商法的品格研究评述[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27(1):35-37.

[2]李文革.市场经济特质与民商法之品格[J].法制与社会,2016(17):253-254.

[3]李盼,沈振宇.市场经济特质与民商法之品格[J].法制博览,2017(01):260.

作者简介:

何翠萍(1991.1- ),女,汉族,四川江油人,助教,经济法学。

猜你喜欢
民商法品格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中华品格童话故事》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论留置权善意取得之否定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