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学思想看“用笔千古不易”一说

2018-12-17 12:16黎坤荣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18年9期
关键词:古法赵孟頫

黎坤荣

摘 要:对于“用笔千古不易”一说,历来有不同的理解,而大多仅在“用笔”之“易”与否展开探讨,少数从赵氏之书学思想探讨其“用笔”的真正含义并分析是否不变。文章通过考察理学对元代书法批评之风的影响,认为赵氏“用笔千古不易”一说,是理学思想下进一步延伸的体现,它强调的是书法中不变之“理”。

关键词:用笔千古不易;赵孟頫;朱熹理学;古法

赵孟頫是元代复古思潮下的领军人物,由于他的出身、地位、书法成就以及对后世的影响,他的一言半语通常被奉为金科玉律,以供后世学习参考。唯独“用笔千古不易”一语,引起了许多歧义。据考察看来,其“用笔千古不易”一说是受元代正统思想的影响,强调的是追寻魏晋古法、书法中“不变之理”使用“用笔”一词,实为行文之所需。

一、朱熹理学思想及书学思想

朱熹于诗歌强调:

“余尝以为天下万事有一定之法,学之者皆循序渐进。……果然变而不失其正,则纵横妙用何所不可,不幸一变失其正,却反不若守古本旧法以终其身之为稳也。”(《跋病翁先生诗》)他认为天下万事万物都有一定之“法”,要求在守法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变”,要“变而不失其正”。换句话说就是要在继承传统之上的创新,如果一味地进行创新,而无“法”可循,那么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守旧法。

朱熹论书强调“理”。朱熹认为,“理”是宇宙之根本,“理”存在于天地万事万物中。“理”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他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

朱熹认为“理”是天理自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然书法也包括在内,一旦掌握住书法之“理”,那么也就抓住了书法之根本。此思想还见于:“问:‘仓颉作字亦非细人?朱子曰:‘此亦非自撰出,自是理如此。”朱熹明确地否认了个人创造文字,而认为这是“理”的结果。另外,朱熹重视对传统法度的继承。他说:“子被苏黄胡乱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贴,字字有法度,方是字。”他认为,由法度可循的字才算是书法,由此可看出他对“法度”之推崇。这同样体现在朱熹评王羲之《十七帖》中:“玩其笔意,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不与法缚,不求法脱,真可谓一一从自己胸襟流出者。”此评之核心亦为“守法”,在法度之自由王国中自然而然地进行书写,充分发挥胸襟情感,循天理而行。“不求法脱”即要按照传统内在不变之规律来书写,才是上乘境界。 朱熹还说:“书学莫盛于唐,然人各以其所长自见,而汉魏之楷法遂废。”

从上述分析来看,朱熹理学和论书宗旨是:“变而不失其正”,即要符合“理”、法度。

二、朱熹理学思想对元代书论的渗透

由于朱熹等人建立的新儒学系统符合封建社会价值观,并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到了元代,“以朱子之书,为取士之规程,终元之世,莫之改易。”“学者尊信,无敢疑弍”这种理学思想成为了官方的正统思想,其权威性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环境下,理学思想在书法理论中的渗透在所难免。下面通过有代表性的一些书家说明理学对元代书论的影响。

元代郝经在其《叙书》中有言:

“……出奇示变于规矩准绳之中,……无意而皆意,无法而皆法,凡行草之理皆在其中。……然既知法,又贵知变也。非变法而自为法,则不能名家,在人足迹之下矣。”

此处虽是言小楷和行草之书写要领,但可看出其理论核心是来自儒家的中和思想,主张过犹不及,对变化要有分寸地驾驭,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地。“非变法而自为法”亦要循天理而行,不能置“法”于外而任意妄为。这正与朱熹“变而不失其正”“不为法缚,不求法脱”思想一致。另外,郝经在其《移诸生论书法书》中进一步强调了以上观点:

“故古之篆法之存者,惟见秦丞相斯……其法精尽后世不可及。……观其遗殷浩及道子诸人书,……不失其正,……为古今第一。……则知书法之自然,尤之于外,非自得于内也。”

郝经认为,正因为李斯其“法”精,所以后世无人可及;浩、道子书“不失其正”方能为古今第一,他同样也再次强调了“法”非自创,而是传承有序的,书法内在传统的基因不能没有,否则“不能名家”。其思想与朱熹一脉相承。

韩性在《书则序》中对书法之“理”的论述:

“盖书者,聚一以成形,形质既具,性情见焉。异者其体,同者其理也,能尽其理,可以为则矣。”

韩性认为,书法本于人的内心性情,只是形质之不同,内在的道理是相通的。能夠把握住内在书法之“理”,便可找到“书则”。其理论宗旨突出一个“理”字,源于北宋程颐“天者,理也”,认为理就是万事万物的根据,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这与朱熹“余尝以为天下万事有一定之法”之见解一致。韩性还认为:“书有自然之理,理之所在,学者在焉,射之正也,车之轨也。”此处更明白指出,后人学书要循此“理”而行,书之“理”就像射箭要对准靶子,马车要根据道路行驶一样,得此“理”则不失法度,又与 “不为法脱”“自其不变者而学之”宗旨一致。

郑枃《衍极》更深入阐释书中之“理”,并理出一个书统,以供后世学习。刘有定在《衍极》序中明言:“世之言书者蔑焉不知理之所在,此《衍极》所由作也”。《衍极·至朴篇》刘有定注云:

“初,蔡邕得书法于嵩山,以授崔寔及其女琰,张芝之徒,咸受业焉。……柳宗元传房直温,有刘埴者,亦得一鳞半甲。”

这个笔法流传系统之说看似荒诞,但这在当时影响深远,以致人们认为,笔法传承是有序的,不变的,得笔法者才能代表正统、正宗。郑枃的理论无疑是朱熹学说的延伸,他将朱熹强调的不变传统基因具体成一个明晰的传承体系,足见理学思想对当时影响之深。

另外,元代书坛的总体实践上也明显表现出:儒雅、端正、复古等现象,也印证了其受理学思想的影响。

三、“用笔千古不易”是理学思想渗透下的产物

在理学思想渗透下的元代,赵孟頫作为一代文人,必定深受影响。其《兰亭十三跋》中跋文七:“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古法终不可失也。” 这里说“结字”是变的,“用笔”是不变的,明显也是受“理学”思想中“变而不失其正”思想的影响。据韩性《书则序》言:

“赵君仲德,尝请书法之要,公谓当则古,无徒取法于今人也。仲德于是取古人评书要语,辑为一书,名曰《书则》,以成赵公之意,而惠学者以指南。”

这里,赵仲德明言辑《书则》一书,以应赵孟頫“当则古”之意。前文已提及,《书则》之宗旨是设立书法之“理”,循“理”而行,便能抓住传统,也就可以给初学者指明方向。这表明赵孟頫“则古”思想是要“守法”,追寻书法传统中不变之“理”。“则古”思想具体表现在“魏晋法度”和“用笔”上,他说:

“怀素书所以妙者,虽率意颠逸,千变万化,终不离魏晋法度也。后人作草,皆随俗缴绕,不合古法。不识者以为奇,不满者一笑。” (《跋怀素论书帖》)

赵氏认为,纵使怀素草书千变万化,之所以妙,全因他符合“魏晋法度”。后人作草,已不合古法,所以也就无可看之处了。这与朱熹所强调的“汉魏楷法”不可缺失思想一致。

“学书在玩味古人法帖,悉知其用笔之意,乃为有益。”(《赵孟頫兰亭十三跋·跋六)

赵氏认为,学书当从古代经典名帖中汲取精华,知道其“用笔”之原理,才是最有益的。后人学书法都非常注重临帖,也是这个道理,这个道理到现在还没变,学古人是为了知其用笔原理。

所以赵所言“用笔千古不易”印证了书法中的不变,强调的是要循“天理”而行,抓住书法传统中“不变”的基因。使用“用笔”一词,正好与“结字”相对,应为行文之所需。 “用笔”是核心,而“结字”则为表象,核心是关系到“天理”的,是书法之本原,一旦抓住了这个本原,就抓住了书法的核心。这可以说是朱熹理学思想的一个延伸,或者说是受理学思想影响生发出来的书法思想。赵孟頫知道只要抓住了这个核心,进而学书法才不会堕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境地。正如清周星莲说“盖赵文敏为有元一代大家,岂有道外之语”。赵氏理论与实践也相一致。冯班《钝吟书要》说:“松雪正是子孙之守家法者尔”。“家法”亦即指继承了书法发展之正脉,亦即理学家所强调之“正”。

四、结语

朱熹强调 “变而不失其正”,由此而衍生出来的书学思想无疑影响了元代的书法批评之风。元代“求正统”“尚古法”的思潮,成为元代最为突出的学书观念。赵孟頫取法魏晋,典雅工稳,少参己意,笔法、字形中规合矩,无王羲之“龙跳天门”之放逸,追求雅正,求其不變,自然与理学思想有关。朱熹有意识地关注书法中的不变之理,而赵孟頫的“用笔千古不易”从实践的角度作出了回答,其“用笔千古不易”所体现的是理学思想下的正统观,强调的是追寻古法、书法中“不变之理”。

作者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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