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著作权纠纷案二审开庭

2018-12-29 09:16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12期
关键词:花儿影视知识产权

10月3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蒋胜男、浙江省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蒋胜男与原告花儿影视公司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了《芈月传》小说与剧本的著作权归属,花儿影视公司关于蒋胜男创作的《芈月传》小说侵犯了《芈月传》剧本的改编权的主张,不予支持。花儿影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針对双方签订的委托创作协议中是否约定了《芈月传》小说权利归属、《芈月传》小说的完成时间是否早于《芈月传》剧本的完成时间等事实问题展开了法庭调查。各方当事人展开了激烈地辩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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