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分析

2019-01-03 02:03范淑媛
西部资源 2019年4期
关键词:兴安盟分析

范淑媛

摘要:本文介绍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历次情况,对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进行总结分析,对各旗县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比较。

关键词: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分析

兴安盟(“兴安”系满语,汉语为“丘陵”之意)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带,由西北向东南分为四个地貌类型:中山地带、低山地带、丘陵地带和平原地带,海拔高度150m-1800m。南北长380km,东西宽320km。山地和丘陵占95%左右,平原占5%左右。被誉为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净土”。与地貌特征相关,经济区划大致分为林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区。林区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主脊线的中山地带,有7000多平方公里。牧区主要集中在乌兰毛都低山地带,有8000多平方公里。半农半牧区和农区分布在低山丘陵和平原地带,有45000多平方公里。

1.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发展情况

兴安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自2005年开展以来,先后进行过三次更新测算。2005年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兴安盟行署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兴安盟的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5个旗县市制定了统一年产值标准。2008年6月,兴安盟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紧急工作部署,组织所属旗县市调整和完善当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形成新的成果。2009年1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129号),该成果公布实施。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请尽快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函》(国土资厅函[2010]4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29号)的相关要求,兴安盟开展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更新工作在2009年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本次调整完善中,兴安盟六个旗县市中,乌兰浩特市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制定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确保征地补偿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号),对本轮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公布实施。

兴安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对维护被征地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到2016年末成果处于有效实施年限末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及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通知》(内政办字[2016]219号),要求开展新一轮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基准日为2017年1月1日。兴安盟六个旗县市全部进行了更新,乌兰浩特市仍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仍制定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2018年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对全区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公布实施。

2.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总体比较

兴安盟征地补偿平均标准采用各旗县市面积加权方法进行测算。经测算得到兴安盟农用地平均补偿标准为16541.85元庙,补偿标准最高的是乌兰浩特市24373.16元庙,最低的是科尔沁右翼前旗15125.38元庙。各旗县市除科尔沁右翼前旗低于全盟平均水平外,其余均高于全盟平均水平。

从土地利用类型上看,全盟耕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16541.85元/亩,最高的是乌兰浩特市为24373.16元/亩,最低的是科尔沁右翼前旗为15125.38元/亩;园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19958.62元/亩,最高的是科尔沁右翼中旗为24706.77元/亩,最低的是科尔沁右翼前旗为16378.08元/亩;林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16739.52元/亩,最高的是乌兰浩特市为24373.16元/亩,最低的是科尔沁右翼前旗为16378.08元/亩;草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5031.13元/亩,最高的是扎赉特旗为5232.27元/亩,最低的是乌兰浩特市为3866.34元/亩(表1和图1、图2)。

3.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动态比较

兴安盟2005年制定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偏低,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保障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兴安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投入加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并通过土地整治提高了农用地的质量和产量,产值明显提高,需要对原有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更新。2008年对2005年测算结果进行调整和完善,2011年在2008年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增加了农用地的社会保障价值,标准较2008年有大幅度提升。同时,2011年设立了地类修正系数,解决地类间补偿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较2008年测算更为科学合理。2017年再度更新,兴安盟征地补偿标准全面提高10%-20%,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增长,满足征地工作需要。

2011年全盟共划分28个区片,较2008年32个区片减少了4个区片,主要是突泉县对区片从新划定、合并,解决了因片区过多带来的产值标准过多、差异不大的矛盾。从地价增长情况来看,兴安盟征地补偿水平由2008年4780.31元庙增加到10552.71元庙,提高了2.21倍。增长幅度最高的是扎赉特旗,标准每亩增长9794.16元,提高幅度达到3.48倍;其次是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乌兰浩特市提高幅度在2.3倍-2.8倍之间,科尔沁右翼中旗提高1.55倍,提高倍数较低。

2017年全盟共划分28个区片,经过2011年的空间布局调整,区片划分已趋于合理稳定。从增长情况来看,兴安盟征地补偿水平由201 1年10552.71元/亩增加到16502.74元/亩,提高了1.56倍。增长幅度最高的是突泉县,每亩增长3542.78元,提高倍数达到1.26倍;其次是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提高幅度在1.2倍左右;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提高幅度在1.1倍左右,其中阿尔山市每亩增长最少为1839元。总体来说,各旗县市增长趋于稳定,提高幅度差距不大,符合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图3和图4)。

4.征地补偿标准在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4.1农用地征收价格的执行标准

成果通过听证、评审、公布实施后,将成为兴安盟各旗县市征收农用地的执行标准,是征地补偿的依据,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实现补偿的公平性,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

4.2保护农牧民利益

保护农牧民的利益是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原则之一。征地补偿标准不断更新提高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农牧民权益的需要。征地补偿标准是实际征地补偿费的最低下限,是被征地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重要保证。

4.3改革完善征地制度,缩小同地不同价差距,推动实现同地同价

由于征收后土地用途不同,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在征收过程中会出现征收标准不同,该标准的制定执行,将完善征地制度,约束征地的随意性,缩小同地不同价差距,推动实现同地同价。

4.4统一标准,化解征地补偿矛盾

在实际征地過程中,有时会出现旗县市相邻乡镇、本旗县市辖区内相邻乡镇补偿标准差异大的现象,在制定该标准时,考虑到此问题,对乡镇接边价格进行调整完善,化解了这一矛盾。

猜你喜欢
兴安盟分析
《卖油翁》教学设计
隐蔽失效适航要求符合性验证分析
电力系统不平衡分析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展趋势分析
兴安盟人民医院简介
兴安盟地区企业职工代谢综合征流行病学调查
中西医结合治疗抑郁症100例分析
在线教育与MOOC的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