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逍遥游》中的“我”与“无我”

2019-01-07 00:39吴雨轩
福建茶叶 2019年12期
关键词:杨朱逍遥游鲲鹏

吴雨轩,张 琼

(华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中心,河北唐山 063210)

《庄子》是道家学派重要代表作之一,作为《庄子》开篇,《逍遥游》运用鲲鹏寓言故事引出了“化”和“小大之辩”的哲学问题。庄子首先将自然界中的鲲鹏和蜩、学鸠二虫与斥鴳对比,写出小大自得自由自得其乐,但不管大小皆有所待。其次回归现实社会,能“乘天地之气”且“御六气之辩”而“游无穷”者,才称得上至人、神人和圣人,因其已无待。诚然有待尚且关注“我”,无待已至于“无我”,在老子看来两者皆自由且有所乐,这也恰恰符合道家提倡的自由与快乐观念。

1 道家的自由与快乐

中国哲学传统与西方迥异,西方追求严密的逻辑推理、归纳演绎,而中国“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1]5,因此,中国古代哲学家并没有明确告诉人们应该或者不应该的法则,而是或运用生活情境或讲述寓言故事,讲究寓意而非阐释真理,以此追求天人合一,在道家看来则是“道”“我”合一。

回到春秋战国时期,彼时诸侯争霸天下混战,周王朝统治面临分崩瓦解的局面,道家哲学顺时而生发,由此也就不难理解“自保”和“避世”是道家哲学的出发点。冯友兰先生把中国道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杨朱是第一阶段的典型代表人物,《列子》中记载杨朱有言“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吕氏春秋》有载“阳生(即杨朱,笔者注)贵己”,《韩非子》则说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综合来看,杨朱其人确实“轻物重生”,懂得在乱世之中保全性命。虽然杨朱未能做到“拔一毛以利天下”,却时时刻刻关注“我”之存在,终究活得自由快乐。第二阶段是老子时期,老子认为天地宇宙万物皆始于“道”,道本来就存在,因此没有必要为其正名。在老子看来,“天下万物,有生于无”,“道”是不可名的,便是“非有”,这样一来“有”生于“无”也就不难理解了。除了这一点,《老子》中涉及较多的就是“反者道之动”,即任何事物超出一定范围便会向与之相反的方向转变,谓之“物极必反”,所以老子提出“无为而治”,提倡尊重事物的本质规律。这一命题的出现无疑为后来战国时期隐士群体的出现提供了依据,正是因为他们相信“无为”必然能“治”,所以在战乱纷争四起的时期,他们却能悠然于世外,自得其乐。道家的第三阶段代表人物是庄子,不同于孔子的述而不作,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和学说。首先,庄子的人生观和老子异途同归,是“自然的人生观,其核心就是自然无为”[2]。其次,老子通过冥想认为“道”是世界的本体,宇宙万物皆通过“道”衍生出来,于是有了“玄之又玄,众玄之门”,但老子并未告诉世人这样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庄子则将道家哲学置于一个本真的世界,这一点在《庄子》开篇《逍遥游》就可找到证据。鲲鹏、野马、尘埃、蜩、学鸠与斥鴳,这些都是本真自然中实实在在的存在,庄子围绕这些事物论述自己的哲学观点,明显承认了现实世界的存在。

在庄子看来,自由与快乐有两个阶段,一是从“未始有物”到“知”,这一阶段重在强调“我”在自然宇宙中的实在;二是从“知”到“无知”,这里的“无知”实则即是“未始有物”,这一阶段则关照实在宇宙之后,圣人可以做到“弃智”、“齐万物”和“一生死”,忘记世间万物的区别,只剩下宇宙中无万物的样子,最终“乘天地之气,而御六气之辩,以有无穷”,达到“无我”的境界。如何从聚焦“我”的相对之乐过渡到“无我”的至乐是本文关注的重点,这里用“至乐”而非“极乐”,是由于后者源于佛学词汇,而佛学原本始于古印度,非生发于中国,为避免混淆视听,故用“至乐”。

2 庄子“我”之相对快乐

《逍遥游》中三次提到鲲鹏故事,第一次为远镜头,讲述北海之鱼“化而为鸟”,后“徙于南冥”;第二次借《齐谐》之言,探讨鹏和蜩、学鸠二虫之不同;第三次针对“汤之问棘”,将鹏与斥鴳对比,引出“小大之辩”。庄子论述不止于此,最终由自然界回归人类社会,即“举世”与个人的关系,只要个人定“内外之分”于世“未数数然”,终会无所待。

关于庄子本人对鲲鹏和蜩、学鸠与斥鴳的态度,在我国哲学史上俨然成为一桩公案。西晋郭象被誉为是古今第一注庄大家,在《庄子注》①中郭象提出“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郭象把目光注视在鲲鹏和蜩、学鸠与斥鴳的物理形体上,即鲲鹏之大“不知几千里”和蜩、学鸠二虫以及斥鴳之小做比较,指出双方只要各自在适合自己的“场”发挥本性和天赋,就能够寻得自己追求的逍遥和快乐。此后不久,东晋支遁却提出另一种看法,在他看来,“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鷃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鲲鹏由于形体过于广大,生于世间不够自由,斥鴳虽“数仞而下”,却也只是游于“蓬蒿之间”,但自身却为此而“矜”,亦不可取,所以支遁对两者皆不赞同。支遁的这一看法也一直影响后人,严复在《庄子评语》中有云“蜩鸠之笑鹏矣,而又言嫠牛之不能执鼠”,可见严复对支遁的说法表示认可,此外清朝王夫之、宣颖、刘武等人均取支说。最后,林云铭在《庄子总论》中称“逍遥游,言人心多狃于小成,而贵于大”,即赞美鲲鹏而贬低蜩、学鸠与斥鴳。可见历史上对庄子的鲲鹏故事寓阐释不一而足。其实,无论是哪一学派的阐释,终究是从自我理解的视阈出发,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对错无从擅下结论,但不可否认的是,以上三种观点皆承认了鲲鹏和蜩、学鸠与斥鴳双方生存的自然世界,终究没有脱离《逍遥游》中庄子讲述的大千世界。

这个世界包括鲲鹏、蜩、学鸠与斥鴳,包括野马、尘埃和天,还包括朝菌、蟪蛄、冥灵和大椿,在这个世界,一切生物皆在强调“我”的存在:鲲鹏可化,有待而飞;蜩、学鸠二虫可“抢榆枋而止”,即使“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斥鴳可“翱翔蓬蒿之间”;朝菌朝生暮死,蟪蛄“不知春秋”;冥灵在“楚之南”,大椿也已有八千岁。这个世界每个物体都是鲜活的,都有自己固有的生存规律和本性,正如生于“小年”的朝菌和蟪蛄从未体验冥灵和大椿的“大年”一般,纵使蜩、学鸠和斥鴳无法“扶摇而上九万里”,却也能自乐其中。究其原因,“我”即是“我”,“我”与其他与“我”相对之物而言,“我”终有自我的自由和快乐。

王富仁指出,与老子之“道”不同,“在庄子哲学里才有一个‘自由’的问题。‘自由永远是个体的‘自由’,而不是宇宙整体的‘自由’。宇宙整体只有一个‘存在’的问题”[3]40。鲲鹏和蜩、学鸠与斥鴳都能凭借翅膀而“飞”,都有适合自己的活动空间,因而都是万类霜天竞自由,只不过因活动空间不一,因而自由和快乐的程度也就有大小之别。另外,鲲鹏虽能“水击三千里”,“绝云气,负青天”,若要“徙于南冥”,却终究要待“海运”,“以六月息”。野马、尘埃等一切生物都要“以息想吹”,故而蜩、学鸠与斥鴳的快乐和自由和鲲鹏一样,皆是有待的。因此,庄子提倡的快乐和自由不仅限于此,下文从自然界回归人类社会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解释。

3 庄子“无我”之至乐

对外界的“誉”和“非”,宋荣子“犹然笑之”,但庄子仍认为其“未树”,原因在于宋荣子仍有物我之分,这不符合道家追求的“天人合一”。接下来,庄子讲了列子御风而行的故事,指出虽然列子“免乎行”,但却“有所待”,这也不符合“天人合一”。最后,庄子道出了“逍遥”的本质:只有做到无待以“游无穷”才是逍遥。真正逍遥的人是看透世间一切事物本质,回归自然,超越主观与客观,“我”与“非我”,达到“无我”以至于与道合一。这种至乐与道家提倡的齐物论和“返璞归真”是一个道理,庄子所称的至人、神人和圣人其实就是“精神上绝对自由的人”[3]43。

首先,《齐物论》中称“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不妨举个例子,把一束鲜花拆成一支支鲜花,单独来看每一支鲜花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既然如此这些鲜花也就再也无法再回到合而为一束的状态。所以,万物并没有成和毁的区别,世间万物皆在“道”中来去。如此看来,老子认为世间万物并无本质区别,一切都是顺乎“道”的,所以如果能超越自身视阈的局限,将万物看作是无限,便会享受到相对快乐之外的至乐。《庄子注》有语“齐声死者,无死无生者也。”

其次,庄子对“小大之辩”进行诸多举例论证后,总结了在自己看来真正逍遥的人是那些无己、无功、无名之人,是那些忘记自己同时忘记自己对立面之人,即那些返璞归真的“无我”之人。这一点《庄子》中不乏例证,《天下》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这句话告诉后人不对世事“敖倪”或是“谴是非”追求精神自由;《山木》讲“吾愿君剖形去皮,洒心去欲,而游于无人之野”,在此庄子重在教世人忘身、忘国、忘智,游于人世间。《大宗师》中“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则是要后人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主体,以超自觉方式融入到“道”的流变中去。

道家强调圣人之于普通人的区别,圣人不为感情所扰以至失去‘心灵的宁静’[1]112。换言之,在人世间经历了大风大浪,认识了事物的本质之后,却依然逍遥快乐,“举世誉之而不加权,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这才是道家提倡的“无知之知”。人们能够区分万物之间的差别,就是因为人拥有知识,这也是知识的使命。在摒弃自身所掌握的知识后,人把万物的区别统统忘记,剩下的只有万物还未声称是的样子,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万物,即“未始有物”,“无我”的至乐正是基于此。曾经极力掌握知识,分别事物和人物的是非得失,后来能忘记这些知识,这不等于“无知”,而是先知而后忘知,只有这样,才能随心所欲无所待。

4 从“我”到“无我”的逍遥

《逍遥游》中,鲲鹏三次出场,前两次皆直接指出从北冥飞往南冥,第三次则从“穷发之北”的天池“适南冥”。前两次,陈赟理解为是形而上的上升之路,目的是为建立精神自由,第三次则是下降之路,目的是“下与世俗处”[4]。笔者认为,鲲鹏第三次出现时,北冥即是南冥,南冥也即北冥,这恰是强调宇宙间一万物皆处在运动变化之中,事物之间都是相对的,可以实现相互转化,“我”与“无我”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秋水》中有庄子和惠子濠梁观鱼的故事。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惠子着眼在鱼与庄子的区别,强调庄子不同于鱼;庄子则关注自己和惠子的区别,强调自己不同于惠子。究竟鱼“乐”与否,双方各执己见,但是这里突出了“我”作为一个特殊个体的存在。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我”作为认识主体能否把握外在事物的情感和意志,惠子模糊了庄子“我”相对于惠子的快乐,虽然庄子一定程度上否认了人类的认识能力,陷入了不可知论,但庄子却以自我为中心,强调不为外界因素所影响的自得其乐。这与《逍遥游》中蜩、学鸠与斥鴳相对于“不知几千里”的鲲鹏却仍为自己能“决起而飞”、“腾跃而上”怡然自乐同理。

当然,庄子并未到此结束,而是在《逍遥游》文末指出自己真正主张的“无我”之至乐。春秋战国时期战乱不断,民不聊生,诸子百家学说遍地开花,纷纷从自身角度寻求拯救劳苦大众的方式与方法。孔子对商周礼法十分同情,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强调“和”与“秩序”;墨家则描绘出一幅世人要不分高低贵贱,彼此相爱的蓝图;法家则积极向个人提倡入世,向统治者呼吁法治。比较而言,道家则更加注重个人“我”的存在,积极向世人提供一种于乱世之中安身立命的保全之法。这也解释了因何在几乎相同历史背景下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历史上第一部阐释庄子学说的《庄子注》。庄子认为,只有个人摆脱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把一切认知归于自然,才能真正从痛苦之中解脱出来。因此《齐物论》中有“吾丧我”一说,是“忘我、虚无、澄明,回归到‘道’”[5]。“吾”和“我”皆存在于“道”之中,从“我”达到“无我”之后,人们就会认识到宇宙中万物本来就是一体,人存在于宇宙之中,宇宙也包含了人的存在,人于宇宙而言不过是一粒尘埃,生老病死一切活动都在宇宙之中,这样世人也就不会因一时得失而喜怒于色。“丧我”其实就是精神结构弃陈出新的过程,也是为道日损的过程,是不断修正与剔除由社会他人和交际经验附加而来的各种“我”的概念,达到“无我”。同存在于“道”之中,鲲鹏超越“我”的局限至“无我”的无限所享受到的快乐,是蜩、学鸠与斥鴳无法体会到的。

注释:

①《庄子注》一说或为向秀和郭象两人合著,据《晋书•向秀传》记载,《庄子注》为向秀所著,郭象对其进行“增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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