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企业银行账户管理问题研究

2019-01-10 08:23黎明谭亚勇刘春梅孙安刚
海南金融 2019年12期
关键词:风险防控管理

黎明 谭亚勇 刘春梅 孙安刚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2日全面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标志着我国银行账户管理步入一个崭新的时期。本文从分析我国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的现状入手,结合我国当前企业银行账户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银行账户管理的做法和经验,从立法层次、管理体系、监管模式、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银行账户;管理;风险防控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9.12.010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9)12-0077-05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2日全面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标志着我国银行账户管理步入一个崭新的时期。如何以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为契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和金融科技应用不断推进的新形势,解决当前账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下一步账户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

一、我国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现状

(一)以部门规章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为统领的法律,对账户管理虽有提及,但规定较为零星。二是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为核心的部门规章。三是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作为重要补充的由人民银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本外币分离的管理模式

银行结算账户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人民银行负责人民币账户管理,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账户管理。从人民币账户来看,现行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四类。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应通过基本账户办理;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通过一般账户办理;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确立时存在的企业多头开户、逃税逃贷、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及不法分子虚假开户等问题。从外汇账户看,主要从资金性质上区分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及不区分经常资本性质的特殊账户等三大类,并根据账户用途进一步细分为50多种。开户主体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外汇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同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汇兑业务时,除要考虑资金来源性质外,还要考虑资金用途,遵循政策对账户收支范围的限制。

(三)人民银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人民银行于2019年7月22日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银行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将账户管理的重心由事前账户审核转移至事后账户监管。一是开展事后核查,对银行报送的账户资料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企业银行账户业务的合规性。二是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的方式,及时处置和纠正银行违规行为。三是对企业银行账户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对账户数量增长异常、企业违规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账户风险。

(四)开户银行承担主体管理责任

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后,开户银行承担账户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事前开户审核。银行除了审核企业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外,还要核实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在目前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地区代码、存款人类别等要素的正确录入,是保证基本存款账户唯一的前提。二是强化事中账户监测,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建立企业账务核对机制,对账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三是加强协议管理,通过协议明确约束银行和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五)依托账户管理系统开展管理

由于本外币分离的管理模式,人民银行依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对企业银行账户进行非现场管理,该系统仅有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信息,并没有资金交易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外汇账户管理,该系统既有账户的开立等信息,又包括账户的资金交易信息。

二、新形势下企业银行账户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对企业违规开户情形缺乏有效制约

现行的银行账户法律法规体系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为核心,除《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外,其他制度均为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和法律效力不高。从责任追究来看,对企业常见的人民币账户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上限仅为3万元,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对企业违规行为产生较强的威慑力。同时,对涉事企业的处罚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存在处罚难和执行难问题。

(二)监管体系建设滞后,账户分类复杂

当前我国企业银行账户实行本外币分离管理,分类过于繁杂,既降低了账户便利化程度,又增加了账户管理成本。一是不同种类企业账户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不仅加大各类账户资料审核、分类和保管难度,企业也会因为账户用途模糊、界定不准造成使用不便。二是实行本外币分离监管模式,不能全面反映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影响了企业账户管理效率。三是随着我国自贸区的增多,各自贸区陆续提出建立与本地改革开放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但账户体系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

(三)监管方式和手段有限,金融科技应用不足

目前,人民银行除了对银行报送的企业账户资料进行事后核查、利用账户管理系统数据与银行报送账户数据进行比对外,缺乏其他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技术监测手段。一是对企业银行账户逐笔开展事后核查效率低下、精准度不高。二是各银行核心系统存在差异、数据提取口径不一,导致其报送的账户数据真实性难以验证。三是基层央行支付结算人员紧缺,现场检查覆盖范围和深度难以保證。四是账户管理系统与工商、税务、法院、海关等其他部门及各银行的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共享不够,人民银行无法应用大数据技术等手段。

(四)银行风险防控能力不足,难以独立承担账户管理责任

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后,银行需要对企业银行账户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独立承担账户管理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一是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银行需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但客户往往不愿意配合,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或当地政府招商引入企业的开户意愿核实难以有效执行。二是企业为境外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境外人士的,银行暂无有效途径去核实境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三是信息共享不足。前期人民银行虽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成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用以帮助银行落实账户实名制,但信息共享程度仍不够,银行在和政府进行其他数据共享方面仍有较大困难,不能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工商部门和金融机构在企业管理和账户管理方面着重点不同,无法充分形成合力。工商部门主要侧重于方便企业,对准入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地址等基本不审核,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注册地址、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利用账户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给银行账户风险防控增加了难度。

(五)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增加企业办事成本

一是系统不允许对账号等信息进行变更。在实际操作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账号、存款人类别及地区代码等信息录入有误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只能销户重新开立,既加大管理人员工作量,又给企业造成不必要麻烦。二是系统跨省份间账户数据信息经常出现不一致,导致存款人无法开立银行存款结算账户和变更账户信息。

三、国外银行账户管理做法及经验

(一)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层级较高

关于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日本颁发的《日本银行法》《本人确认法》《日本银行关于活期存款账户交易或贷款交易对象选定标准》等法规,将客户身份尽职调查作为监管的核心内容,银行一旦被认定违规,将会对法人及个人实施比较严重的行政处罚或刑法处罚。在澳大利亚,《金融交易报告法》《刑事事务相互协助法》《犯罪收益法》等国家立法中也包含了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美国在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为《银行保密法》及《美国爱国者法案》,主要要求银行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验证,根据客户及产品风险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对可疑账户交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更为完善,并多以“法”的形式出现,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

(二)账户分类简单

国外银行账户大致按账户功能分为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两类,但结算账户内多未进行细分。如英国按照功能分为往来账户、储蓄账户和定期账户;德国分为往来账户和储蓄账户;澳大利亚分为交易账户、储蓄账户和特殊账户;美国按照存款准备金的有关规定分为交易类账户和非交易类账户,交易类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和附息支票账户,非交易类账户包括定期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等。

(三)中央银行不参与具体事务性工作

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及欧洲国家账户管理以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为主,由银行和客户签署账户管理协议,明确银行和客户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则辅以必要的外部监督。监管重点是存款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及反恐融资等。其中,澳大利亚对银行账户的种类、性质、数量、使用方式等不做限制,对银行账户的使用管理主要体现在交易报告制度上,为打击借用账户、洗钱等违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四)具有严密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国外发达国家对于账户开立采取严格审查、可自主选择、筛选客户的管理模式,有效遏制犯罪分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开立账户和冒名开立账户。如英国银行开户实行有效证件制和“一个账户”制;澳大利亚立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开立银行账户实行“100分检查”制度,当存款人总得分达到100分时,银行准予其开户,低于100分时,银行为存款人开立“可存不可取”的限制性账户;美国银行可以向工商、税务、环保、司法等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及反馈。

四、对我国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提升账户管理立法层次,加大违法违规开立企业银行账户的处罚力度

一是建议出台《银行账户管理条例》,提升其法律地位。同时考虑在《反洗钱法》中增加有关账户管理的内容,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建议加大处罚力度,提升企业和银行的违法违规成本,切实防止企业利用虚假账户、多头账户进行逃废债务或洗钱犯罪活动。

(二)构建本外币合一账户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一是建议构建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管理体系,重塑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整合为基本存款账户和辅助存款账户两大类。基本存款账户和辅助账户下均可设子账户,辅助存款账户可根据管理要求可开设额度限制登记类、核准类、结汇限制类、其他类四类子账户。二是探索海南自贸区作为监管沙盒,開展本外币合一企业银行账户改革试点,落实放管服要求,合理放宽外汇管制。三是督促和引导银行对本外币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一个对外账号处理不同性质、不同币种资金往来,做到对内业务操作统一,对外客户体验统一。

(三)构建完善的监管模式,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

一是构建宏观审慎和微观管理“两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一方面,企业银行账户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设计应以防控风险为导向,统筹考虑本外币跨境资金的差异性、风险偏好,明确监管职责,确保风险程度可控;另一方面,微观管理要为宏观决策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建立账户的风险防控和预警体系,有效识别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强化事中风险监测,建议在近期下发的《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基础上,完善违规监测模型,保证监管效能。三是建立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和银行核心系统互联渠道,确保人民银行可以实时监测到企业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账户资金交易数据,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四)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一是建立数据共享体系,将金融机构数据和工商、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的数据进行部分或整体共享,为提升银行账户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引导和推动银行开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大数据的应用,及时发现风险点,让账户业务风险始终处于可管、可控的范围内。三是探索与境外监管机构实现数据共享,提升银行对境外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四是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开户意愿核实,充分发挥主动性,避免冒名开户的情况。

(五)建立全新的账户管理系统,提供配套支持

建议建立全新的本外币合一的账户管理系统,系统采用数据大集中模式。一是杜绝跨省份间账户管理系统账户数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二是增设企业账号、存款人类别及地区代码变更功能,进一步简化企业账户开变销程序。三是该系统既要对账户的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又要对本外币实现全方位资金流的监测。

(特约编辑:何志强)

参考文献:

[1]佘桂辉.新形势下完善银行账户管理的思考[J].金融经济,2010(6):132-134.

[2]人民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EB/OL].[2019-02-14].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9/0214/c1003-30670417.html.

[3]中国金融网新闻网.推进银行账户管理改革[EB/OL].[2019-02-25].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ll/gdsj/201902/t20190225_155151.html.

[4]移动支付网.如何解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存的问题?[EB/OL].[2019-04-15].http://www.mpaypass.com.cn/news/201904/15105549.html.

猜你喜欢
风险防控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