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郑州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创新历程

2019-01-13 05:45李敬
魅力中国 2019年1期
关键词:公开选拔干部人事郑州市

李敬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0)

党的全部历史也是党的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融为一体、协同发展,探索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其中,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它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选任制度的诸多弊端,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对郑州市改革开放40年来公开选拔的实践历程进行梳理,总结主要成果,将为深入思考公选工作存在的问题、寻找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对策、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借鉴。

一、孕育形成阶段(1978—1982年)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党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郑州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干部管理工作纳入了正常轨道。

1980年重庆市公用局公开登报招聘,开启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先河。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出了“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革命化的前提下,不断实现领导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重大决策。至此,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第一次被明确提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选拔中青年干部,也成为了该时期党的干部选拔制度初步改革的显著标志。

郑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省级领导班子配备的几条原则意见的通知》(1982年5月)和《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1983年12月)文件精神,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得到了优化,整个干部队伍的文化水平也有所提高。

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是:为干部制度改革打下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思想基础;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得以确立和实施;对由个别领导人指定接班人的做法进行初步纠正。该阶段虽未正式提出“公开选拔干部”这一概念,但在思想理论上、社会环境上、实际操作上已具备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通过业务考核检测人才这两个重要特征。

二、实验探索阶段(1983—1987年)

1983年郑州市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开始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了后备干部的选择、培养和考核管理计划。

1984年,中共郑州市委下发《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下放市直科级以下干部任免权限给各局委。

1985年,浙江宁波市在公开选拔局级领导干部中首次运用了“公开选拔”的考核形式。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单项改革。

1983—1988年,郑州市共选拔800多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县级以上领导岗位,建立起近300人的第三梯队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不断充实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至80年代末,基本改变了原来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状况,从整体上增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有:一是明确提出了“公开选拔”的概念;二是把综合考试引入选拔活动,具备了公选的主要特征;三是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建立后备干部制度、干部下派制度和选调制度,探索民主考评、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职务。四是初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经验推广阶段(1988—1998年)

该阶段,吉林、江西、湖北、浙江等地相继采用公开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其中,吉林省的“一推双考”得到中组部的认可,并在全国大力推广。

90年代初,郑州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理顺相应关系,提高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1992年6月,在改革和完善干部委任制和总结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经验的基础上,初步探索把竞争机制引入市直党政机关。随后,中共郑州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全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1993年4月,为进一步改革党政机关干部任用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于法同严、于事简便”的原则,对郑州市卫生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和市计生委主任的职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最终从36名对象中选拔出4名担任领导职务,打破选人的旧框框,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胆地向前推进一步。同年,为扩大干部横向交流,全市选拔10名懂经济、会管理的企业领导干部充实到市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并从市直机关选派16名县处级干部和12名科级干部到企业任职锻炼。

1994年,十四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总结,使其不断完善”,第一次把公选写入了党的全会决议里面。同年,郑州市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实行人事计划管理。

1995年,郑州市开始党政机构改革,下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同年4月,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与郑州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对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的暂行办法》,领导干部聘任制在事业单位逐渐推开。同年8月,郑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成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5年,中央颁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选任工作进行了经验总结,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中共郑州市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下发了《关于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意见》。

1996年为配合党政机构改革,在中共郑州市委政研室、政法委、党校等13个市直单位进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1997年召开全市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并根据试点经验,制定下发《郑州市市直机关正副科级领导职位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实施意见》,使竞争上岗工作有章可依,市直机关竞争上岗全面推行。

1997年5月,郑州市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为团市委等23个市直单位、中州大学等30家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5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中共郑州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意见》,成立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公选工作顺利进行。

1998年7月,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打破了“吃大锅”的现象。同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要逐步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今后,在党政职能部门出现空缺,或新增职位,或机构和人员调整的时候,应尽可能采用这种办法选人。”

1998年,郑州市开始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确定郑州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新郑市文化系统的53个事业单位为综合改革试点,选择市民政局、新密市、上街区的9个事业单位为单项改革试点。

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有:一是进行了有效的制度探索,公选制度逐渐成为和委任、选举并行的干部选拔制度之一。二是试点面和选拔规模进一步扩大。三是选拔程序和方法不断完善和规范。四是选拔技术日趋丰富、科学。五是理论研究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由中组部研究室具体组织协调,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六是在保质量、提效率、节成本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四、制度推行阶段(1999—2012年)

1999年7月,在认真总结公示经验的基础上,郑州市委制定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见》,对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办法、调查核实及决定任免等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任前公示制度得到确立和进一步规范。

随着公开选拔制度的成熟,1999年和2000年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全国公选干部考试科学化、规范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为贯彻落实交流会精神,郑州市及时总结了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并结合郑州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同年7月,中央批准下发的《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对党在今后10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了全面规划与部署。

2002年7月,中共中央在废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同时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设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内容,明确指出“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党的领导干部选拔的多种方式之一”。该条例首次明确了公开选拔党内法规地位,选拔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2004年,“5+1”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进入整体推进阶段,进一步提高了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005年3月,郑州市结合实际出台《三票制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破解选拔任用困局。同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标志着中国干部人事制度开始走上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200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指出“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郑州市在干部制度改革中,本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探索干部“能下”的途径,逐步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制、领导干部到龄不提名以及辞职、辞退制度,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全市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

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有:一是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已覆盖全国。二是公开选拔的职位,已从党政职能部门副职扩大到正职及一些选任制领导干部推荐提名人选。三是公选报名对象从本地区、本系统逐步发展到面向全省、全国,乃至海外留学生。四是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数量逐年增长。

五、制度创新与理性反思阶段(2012年—)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今后公选的原则和方向,即“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了很多新思想。如强调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强调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干、注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强调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增长率来论英雄,按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选人办法;强调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的选人作风等等。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

2014年1月15日,重新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公开选拔的五个法定程序,使公选上升为党的法规。中央正式发出干部选任制度系统化改革的信号,选任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在此背景下,全国范围内竞争性选拔活动频率和规模与之前相比明显收缩。这表明,竞争性选拔开始由注重制度推广转向注重制度理性以及选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八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表现出以下趋势:一是选拔标准的时代性发展,即习近平同志对好干部“20字标准”。二是坚持党管干部与人民民主的统一。二者结合的亮点很多,比如修订后的《条例》将党管干部列为七大原则之首,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体现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的方方面面;同时重视群众公认度,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人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三是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用这八个字来描述制度改革的目标。四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提供了机会;又如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在原来的六项选拔原则之外,又增加了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成果。郑州市的干部公开选拔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孕育、形成以来,至今己经历40年的发展历程。40年来,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充分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取得了很大成绩,为郑州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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