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人权研究的发展

2019-01-17 07:01何志鹏
21世纪 2019年1期
关键词:人权权利维度

文/何志鹏

何志鹏 吉林大学教授、“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实现飞跃式发展的40年。中国人权理论通过强调人权的重要意义、理清人权的基本内涵、锤炼人权的新兴理念不断发展完善。探索人权理论所提供的概念、论断、视角也为认识和思考人权提供了很多启迪,特别是为人权实践开辟一个新视界。但中国近年来的理论形态更多关注的是对现实的追随和解读,忽略了对实践的反思和批判。更是缺少在反思的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理想的架构,对实践予以指引。

大概在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开始,中国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生活,共同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而人权在这个时期也开始初见复兴和发展,并在日后萌生成为中国学术界的一个关键方面,对外学术交流的一个主要领域,以及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课程。

回顾过去,数十年间中国人权理论生成和发展的基本过程构成一段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欢快优美、时而婉转低回的旋律。我们可以把人权本土理论的发展分为三个主要面向,或云三个主导动机。每个面向有不同的特征,主要分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代表人物。

第一个面向:强调人权的重要意义

这一方向的理论建构主要是在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方面,旨在说明人权对于中国法律体系、政治秩序和社会格局的作用。这一面向也属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权发展的第一阶段,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20世纪80年代为主要兴盛期。其标志性的活动是1988年在长春举办的“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与会代表的主要主张是,在社会中强调个人权利的重要意义,反对政府用行政权力遏制私人的权利和自由;认为在权力和权利之间,个人权利处于核心主导和起始的地位,而国家与政府的行政权力则处于支撑个人权利的地位;强调在权利和义务之间,权利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义务则仅仅是权利的衍生物;是为了保证权利的实现而确立和界定的。这一代学者的代表人物,包括张文显、郑成良、徐显明、张光博、童之伟等。在这一论题出现了很多争点,包括关于法律是权利本位还是义务先导,法律是以权利为中心还是权利义务共同中心的法理论争,构成了中国法学界理论研究的一道风景线。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倡导人权、避免政府权力对于个人权利的侵蚀,对于打开一个市场经济的局面,对于解放思想,对于在中国这片大地上开放出人们蕴藏的生产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法学领域的权利本位理论,中国的法学、经济学、政治学都有可能受到阶级斗争思想的钳制。在很多时候,那种刀把子、枪杆子、管理本位、权力本位的思想会遏制人们的市场行为,还会禁锢市场力量的释放,从而也会阻滞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可以说,权利本位学说和理论就是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启蒙运动,对于中国社会进一步走向市场化、面向世界、推动开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面向:理清人权的基本内涵

这一方向的理论研究着眼于通过对于人权概念的起源与发展进行探索,辨明人权的真正含义。历史阶段上看,这一面向起始在20世纪80年代,而以20世纪90年代为核心。这一阶段的主旨是,对于西方的权利理论和权利制度以及20世纪20年代的人权思想进行研究,同时也对国际人权的制度和观念不断研究并逐渐深入。也就是更加明确地了解现有的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对于“人权是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命题予以解开。在20世纪后半叶,中国对人权进行研究起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批评。中国学者认为,美国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指责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继而,又认为肯尼迪纪念基金会授予某些动乱精英“人权奖”的行为是对中国人民的挑衅;1990年中国研究者进一步提出,美国的人权报告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不符合中国的事实。在这一阶段中,最主要的学者包括夏勇、白桂梅等。夏勇教授的《人权概念起源》较为简洁而明晰地剖析了人权在西方历史和文化中的生成与发展,对于中国学者深入认知人权的文化意味具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白桂梅教授对于中国人权学界形成较为完整的人权知识具有创始性的贡献。特别是在自决权领域所做的研究,清晰而明确地展开了自决权作为人权的内涵理论争议和现有实践,对于人权的研究方法和认识角度具有很高的启示意义。在研究西方的文化传统的同时,中国学者也在探讨近代中国的人权思想家与人权思想,其中包括孙中山、胡适、罗隆基等,对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人权派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观察和分析。

改革开放的中国,需要在思想上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和沟通,如果不能够形成可以相互理解的话语体系,那么交流和沟通就是空话,所以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于西方人权思想的理解和探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中西之间寻求学术共同话语,形成交流平台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有助于中国学术思想的形成和完善,同时也有助于中外的学术思想交流。

第三个面向:锤炼人权的新兴理念

中国的人权理论大厦显然不能完全由外来的、传统的人权思想观念、经验教训来构筑和充实。因而,必须注重当代的、本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正是基于这样的需要,中国人权学界才产生了理论构建的自主意识。知识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了理论的创新,时代进步的宏大潮流促进了中国本土人权理论的萌芽和清晰。因而,一系列的人权学

者在既有的人权谱系之外,探索人权的新思维,有学者甚至开始思考第四代人权的可能性与具体指向。从历史阶段上看,这一人权的理论面向起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到1991年中国出版人权状况白皮书之后,一些学者开始对于人权研究予以更为深入的展开,出现了一些关于人权理论的论述,例如王民撰写的《中国在国际人权领域所做的努力》,李林撰写的《把人权理论研究引向深入》,董云虎撰写的《生存权是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1992年李步云教授发表了《不断完善中国人权的保障机制》,刘守芬发表了《中国刑法的保障机能与人权》,徐友军发表了《中国刑事诉讼与人权》,陈春龙发表了《论中国人权的法律保护》。从1995年开始,中国的学术期刊就出现了中国特色人权观、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理论这样的讨论文章。此后的系列研究基于中国人权保障的实践,梳理中国人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与内容,探讨中国的人权状况,比较中西文化传统与人权的关系,进而分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的人权观念,以及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毛泽东邓小平所持的人权思想,试图建立起中国自身的人权理念、人权标准、人权话语。学者们认为,人权是全世界普遍的追求和研究对象,然而在具体的时空条件之下,很可能存在着诸多的分歧和冲突,所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思想和理念是可能的。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断前进,中国在扶贫开发、工农业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令人瞩目的成就。虽然我们并不否认,无论是在生产能力上,还是在社会组织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中国在国内逐步解决了各方面的矛盾,在国际社会逐渐走到了全球治理的中心,却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势必需要向世界解释,中国的实践是如何成功的。而在人权方面的实践显然是这种中国道路、中国方法、中国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中国教育界和一些外国人权研究机构的努力,中国人权研究群体的生态状况在21世纪逐渐改善,主要体现为研究者增加,研究的领域逐渐拓宽,研究的深度不断趋于理想化。此时的人权研究已经脱离了仅仅主张权利的重要性和对人权现有的思想和制度进行梳理的阶段,而进入到了探求中国特色人权理论的基础和对于人权理论做出中国表达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一系列新生代的学者涌现出来,对于人权理论和人权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和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探索。其中包括陈醇的《权利结构理论》、何志鹏的《权利基本理论》、张翔的《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彭诚信的《现代权利理论研究》等。

从中国日益成为世界重要的大国和建立中国的文化自信的角度讲,人权理论研究的发展必须在第三个面向上下大功夫,并且不断地凝聚与系统化,不仅要进行有效的梳理,更要进行新的观点的强化和深入。只有在中国形成一些符号性的标志性成果,才能够在与国际社会进行人权研讨与沟通的时候有效地进行对话,对于西方人权,中国有不同理解的理论和观点,提出不同的人权研究范式面向未来,尚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人权的领域证成文化多样性和社会依存性?这是强调中国特色人权思想、理论、观念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后续的努力都没有安身立命之所。为什么中国文化、中国社会要提出不同的人权主张?中国的人权主张核心要素有哪些?它们何以被称为人权?“仁”是不是人权?中国古代的思想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人权?哪些与西方人权观不同?等等。

人权理论的创制路径和实践面向

概括地说,作为理论的一个方面,人权理论的创制大概可以归结为三个路径:

首先,顿悟的路径,也就是基于治理和人权现象的“笨想”,抓住人权思维跳跃与链接那电光火石的一瞬。主要是在原初不存在理论的情况下去进行人权理论的创造和构建,往往是基于对实践的总结和归纳,靠自身的想象力和猜想来形成一些理论判断。

其次,改进的路径,主要是基于人权理论的提升,着力筛选优化的品种。具体体现为在对前人的人权理论进行学习和思考的时候,会发现前人理论的不足或者错误。进而,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延伸或者反思,从而创建出新的理论,这是理论的继承发展。

再次,引借的路径,主要是基于学科的交叉,可以被理解为基因改造的成果。研究者通过对法学之外的其他领域理论、实践、历史沿革的学习和思考,进行重组整合、移植拼接,从而对于本领域的理论提出新的见解和判断,这是理论的移植发展。

中国人权理论探索所提供的概念、论断、视角可以为认识和思考人权提供很多启迪,特别是为人权实践开辟一个新视界。人权理论在实践领域的展开主要有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阐释的维度,也就是对于现象进行总结、归纳和分析。第二个维度是批判的维度,主要体现为对现实的观察、比较和反思。第三个维度是指引的维度,主要功能是对于未来的实践进行构设、规划和研判。但中国近年来的理论形态,在人权领域更多的还是对于现实的追随和解读。人权理论的其他维度还远没有展开。其中的理由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理论单向发展的状态,不仅不利于理论自身的健康,而且对于实践完善的促动功能也是不够充分的,这也就起不到理论真正的作用。自由之思想、独立之品格如果不能存在的话,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会具有创造力和指引力的。它很可能并不是智慧的结晶,而仅仅是词语的堆砌。在新的社会形态里,我们还是需要那些能够站在时代潮头、指引实践发展的真理论、好理论,反对那些跟流行、炒热点伪理论、庸俗理论。

就人权理论现实存在的维度而言,仍然必须看到其局限性。理论家们还是主要集中于对实践进行归纳和阐释,而很少对实践进行反思和批判,更不必说在反思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理想的架构,对实践予以指引。如果我们回到马克思主义最有名的那句判断:“哲学家们总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那就不难看出,我们的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人权界不仅要耳聪目明,而且要兼听则明;不仅要眼观六路,而且要胸怀理想。在这种目标清晰的人权理想指引下,推进人权思想观念和实践的健康发展。这样的人权理论才是既接地气又有前景的。中国的本土理论才会坚实而丰满。由此,中国人权界与各国的人权理论与实践专家不仅可以进行形式上的对话,而且能够真正地做到理论的沟通和智慧的交流。文化自信的基础是学术创新、理论深化和实践验证,通过这些形成的中国特色人权思想和观念,在与西方的话语竞争中会形成优势,至少会具有平等对话的能力,这样才能够使得世界人权文化更加的多样丰富,为世界尊重和保护人权提供新的思想和实践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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