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应有向度

2019-01-21 09:42周航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期
关键词:安全保卫育人

摘 要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以育人为向度,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更有助于提升实际工作效果,增强美誉度。确立以育人为向度,既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更缘与其内在的根据。本文认为需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建设,转变工作理念,注重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关键,确立育人的价值追求。

关键词 育人 安全保卫 向度

作者简介:周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卫处,本科,研究方向:高校安全保卫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077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对于高校实现稳定而有序的教学、科研等工作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张等原因,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普遍存在人手少、压力大,重管理、服务等问题,把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混同于一般的安全保卫工作,忽视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现实中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美誉度不高,实际工作效果不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出现这些问题,不仅与其在工作方法、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有失科学性有关,更与安全保卫工作向度的有失偏颇有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坚持以育人为向度。

一、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需以育人为向度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以育人为向度,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升实际工作效果,增强美誉度。确立以育人为向度,既基于其自身的特殊性,更有其内在的根据。

(一)高校固有属性使然

高等教育自产生以来,就是以育人作为其基本职能,可以说,育人是高校天然的固有属性。纵观社会发展的历程,许多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或消失,或弱化,但高等教育却能够历经长期发展而不衰,且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使得大学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站”,正是基于其育人的基本职能。因而,育人不仅是大学的固有属性,更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基石,如果脱离了或弱化这一基本职能,大学也将不再是大学。大学作为育人的机构,不仅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标志,也是大学内部各组成部分的行动指南。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大学这一系统内的一部分,理应以育人为向度,将之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

(二)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现实的必然要求

现实中,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各种校园不安全、不稳定现象频发,如盗窃、诈骗等等,究其原因,不一而足,既有客观的方面,如社会上各种不良分子向校园的渗透、社会上各种错误价值观念对学生的影响等等,但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方法、内容上的有失科学性,特别是其取向偏差同样不无关系。

目前,在大学中,安全保卫工作往往重在管理,重在事后的处理,将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混同于一般的安全保卫工作,忽视了自身的特殊性,忽视了自身是处于育人机构内的这一现实,在自觉与不自觉之中将自身与高校的中心工作——育人割裂开来。可以说,向度的错位是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效果不佳、美誉度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所在。改变这种现实状况,就必须确立以育人为向度。

(三)大学育人职能实现的必然要求

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首要职责,也是其能够存在与发展的基石。高等教育发展的历程清楚地表明,无论高等教育如何发展变化,其職能如何扩展,人才培养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始终未变,这也是高等教育之所以成为其自身的基本标志。高等教育要很好地现实自身的人才培养职能,使得自身能够成为其自身,不仅需要外部的诸多要素,如社会的支持,民族国家的投入等等,同样也需要具备相应的内部诸要素的各尽其能与通力合作,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对与构建和谐的校园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所大学要能够实现良性运作,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具备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安全稳定事关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而一所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要能够尽力尽责,应紧紧围绕大学的中心工作——育人来开展工作。

(四)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自身的建设,不仅要靠其自身的从业人员努力,确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同时也要依靠学校领导层面的支持。从学校的领导层面来看,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与定位,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具有直接的影响。只要认真地加以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很多高校在领导层面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不仅未能给与应有的重视,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未能充分认识到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在育人的价值与地位,将安全保卫工作在有意与无意之间和教学、科研等工作割裂开来,置于脱离工作实际的地位,导致绝大部分的高校保卫人员处于待遇低、收入少的状态,在人员的配备上也是仅仅满足数量上的达标,这不仅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保卫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从而,人心不稳成为高校保卫部门的常态与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从高校安全保卫部门自身来看,能否主动将育人作为应有的向度,也直接关系到其自身能否取得应有的地位。俗话说,有为才有位,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如果不能将育人作为价值追求,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也就难以逃脱在高校中被边缘化的结局。现实中,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往往是在观念上强调“管”,在方法上重视事后的处理,导致在工作的效果上不尽如人意,难以获得较好的美誉度,从而也就难以获得相应的“位”与应有的重视,导致在自身建设上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五)学生成长的必然要求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处于人生发展关键阶段的青年大学生,其一言一行同样对学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而大学生要能够实现健康成长,离不开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助于促进内在身心的和谐统一,既定的环境氛围是学生成长过程中无法忽视的因素。而在大学阶段,大学生所面临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就大学校园。在现实中,大学校园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复杂思潮无时无刻不在深刻影响着既有的校园环境,生活于其中的年轻大学生不可避免地要与之接触、受其影响,因而,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构建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校园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需要各种的协同努力,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和谐校园环境的构建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从育人的高度加以认真对待,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努力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育人向度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以育人为向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工作效果,提升自身的美誉度,更关系到高校育人职能的实现,有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观念上充分认识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育人特性

观念上认识与理解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育人价值是前提,从学校的领导层面来说,不能将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与教学、科研等工作割裂开来,而应将其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置于应有的位置,努力实现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为学校的中心工作——育人而服务。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自身而言,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特殊性,不能将自身混同于一般的安全保衛工作,应深刻理解自身是作为育人机构的一部分而存在的,坚持以育人为向度是自身存在的内在根据。

(二)组织建设上以育人为向度

观念的准确到位是前提,组织建设上按照以育人功能而开展是可靠保证,但我们不难发现,在现实中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特别是在人员的配备上,工作的待遇上等方面差距较大。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是集苦、累、险于一身,耗时费力,事无巨细,不仅人员短缺、流动快,更主要的是人员素质构成上距离工作的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必须按照以育人为向度的要求,努力完善队伍与人员结构,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有素质;给与相应的待遇;努力打造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好的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

(三)转变工作理念

以育人为向度,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努力改变以管为主,重事后处理的工作思路。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年轻大学生,必要的管理是必须的,但因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处于受教育的阶段;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处于向社会人转变的过渡时期,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不能简单采用单一的以管为主的模式,而应坚持重在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按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来开展。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应有的工作效果,获得较好的美誉度。

(四)注重工作的协调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是高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既具备一般安全保卫工作的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坚持育人为向度,需要注重与校内其他组成部分的协同,特别是与学生管理队伍的协同。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从其人员的构成、基本素养方面来看,距离育人的要求应该说具有一定的距离,但也有其相对的优势,如在问题的发现上,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与把握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如能与其它部分协同努力,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就能形成较好的合力,有助于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把握工作的着力点

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来说,按照一般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但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的形成不仅需要相应的安全管理,更需要教育引导;不仅需要解决各种治安事件,更要注意克服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坚持以育人为向度,要求高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其一,要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等工作,坚持从源头抓起,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二,着力防范各种错误思潮对校园的侵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同时大学生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极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必须努力用马克思主义来武装他们的头脑,因为不用马克思主义加以占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就必然会加以占领。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有责任、义务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阻挡在校园之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从而为高校实现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培养任务尽自身应尽之责。

参考文献:

[1]徐锋华.当今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的“空场”.继续教育研究.2012(11).

[2]胡慧强.谈高校保卫部门在建设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煤炭高等教育.2006(6).

[3]洪建场、润璐.创建“平安校园”的几点见解.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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