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怡
(沈阳音乐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8)
孔子对音乐有很深的造诣,他一生重视礼乐教化并躬身力行,强调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心,《论语》不仅充分的体现着孔子的音乐观,也体现着儒家音乐思想。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
这句话说的是音乐的表现要适度,情感与表现都要符合“中和”的音乐审美。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八佾》)
《韶》是舜时的宫廷乐舞,《武》是指武王乐,当时齐国很流行《韶》乐。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认为“舜绍尧致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也。”
孔子认为音乐的“美”与“善”,即艺术标准与社会标准要统一,“尽善尽美”指音乐不止好听,而且还应讲究“仁德”。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阳货》)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卫灵公》)
孔子认为要推行《韶》和《舞》,因为郑声太过淫靡。这里的“郑声”表应当与其他文献中所提到的“郑卫之音”相同,清代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对于“郑声淫”也有考证。孔子认为这是靡靡之音,不符合儒家的音乐审美,扰乱了雅乐的秩序。从“为邦”的前提出发,孔子提出了“放郑声”的乐教主张,告诫弟子要远离郑声。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八佾》)
“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泰伯》)
孔子的乐教为乐乃至一切艺术作品开创了评鉴标准的先河,这两句向人们展示了美好音乐如何让人难以忘却。孔子认为好的音乐演奏应该可以思见作者的志向、情操、动机,想象其为人的态度、处事风格、精神品质。可以看出音乐教育是以“尽善尽美”为标准,以培养出能够表演这样音乐的人为目标的。
子之武,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阳货》)
这句话是说君主学习了礼乐就会爱护人民,老百姓学习了礼乐就容易指挥。说明孔子的乐教也指向社会大众,以成为民俗为目标。《礼记·经解》中的:“人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广博易良,乐教也。”说明孔子认为乐教可以使人民豁达、平易和善良。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
乐教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人思想的启迪应该以礼为依据,从诗开始,由乐来完成。可以看出人才的培养是音乐教育的最终目标。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如果没有了仁德,有礼的规范、有乐的教养又能怎么样呢?孔子认为对音乐的学习和接触的先决条件是“仁”,这也是他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家社会的基本道德。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为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八佾》)
孔子一生极其重视礼乐教化并一生积极躬行,认为需要以礼节乐。《论语》中这两段话是说季氏在家里欣赏八佾舞;仲孙、叔孙、季孙僭用天子之礼,在祭祀时唱着《雍》。这两种行为是乱政之举,不符合礼乐制度,所以他才表示忍无可忍。
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
这句话的意思是以道义作为目标,以道德作为依据,以仁依托,游憩于六艺之中。孔子的“礼乐治国”的思想中,乐主内心、礼主外体,礼乐结合。孔子认为只有在音乐上有所成就才能成为一名君子。
孔子为儒家的音乐美学观点奠定了基础,《论语》中的音乐思想还需要结合《史记》等典籍完善。总的来说《论语》中这些思想极大地影响了封建时代音乐思想的发展趋势,对我国音乐研究有着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