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一个问题:什么是比较文学?
——基本共识与新的思考

2019-01-24 19:38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
浙江社会科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奈特比较文学复数

张 辉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

什么是比较文学?对比较文学学者而言,这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无疑是一个困难而重要的问题。英国比较文学学者苏珊·巴斯奈特在《比较文学批评导论》一书开篇就曾说过:“凡是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人迟早都得尝试回答这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什么是比较文学?”①

巴斯奈特的这个说法,看似平常,却也难免会让人感到有几分“多余”。不断追问学科的定义和真正外延和内涵,难道不是任何一个学科发生发展的必要前提吗?岂止是比较文学的学者需要不断追问这样的根本问题?又有哪一个学科,对该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论没有起码的共识?巴斯奈特本人不就已经对她自己给出的关键问题,作了“最简单的回答”吗?——“比较文学涉及跨文化的文本分析,它具有跨学科性并且关注跨越时空的各种文学之间的联系模式。”她为什么要特别对比较文学学者做出这样看似常规而有些 “多此一举”的提示?

显然,这与比较文学学科的基本特点有关。之所以要一再“明知故问”“什么是比较文学?”这样的“初级”而“简单”的问题,至少有下列原因。首先,与其他学科相比,比较文学研究对象有些不太确定,至少没有按照时间(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国别(美国文学、德国文学、法国文学)或对象本身(文学史、文艺理论/文学批评、民间文学)来规定研究范围。其次,比较文学的边界相对模糊。甚至可以说,比较文学并不就是字面意思所谓的不同文学的文学“比较”。不仅具有英语Comparative Literature(比较文学)的意思,也有德语Vergleichende Literaturgeschicht(比较“文学史”)的意思,还有法语 Littérature Compareé(比较性的文学)的意思;而且所谓“比较”,其实恰恰就是要鼓励寻求新的途径和可能,去打破语言文化的界限或学科的界限。第三,特别是就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情形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文学的学科方法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其他学科“征用”,比较文学似乎已没有只属于自身的独特的方法论。

不过,上面这些比较文学的基本特点,一方面说明了这一学科的某种不确定性和难以定义的方面,甚至其超越学科的悖论性学科特征;另一方面也彰显了这一学科最根本的人文品格,即总是期望打破既有认识文学乃至认识世界的圈限和规定性,而始终试图寻求新的更大更广也更深入的可能,反对陈规、俗套、惯性和定势。对于比较文学的这一基本品格,比较文学学者并不如人们所一般设想的那样,缺少甚至没有基本共识,而恰恰是形成了基本的共识。这已经构成了比较文学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

关于此,也许可将法国学者布吕奈尔等人在《什么是比较文学》一书中给出的关于比较文学的定义,与本文开头引述的波斯奈特的定义做个对比。

《什么是比较文学》一书给出了两个关于比较文学的定义。第一个是这样的:

比较文学是有条理的艺术,是对类似、亲族和影响关系的研究,它将文学同其他表现或认识领域进行对比,或是在文学现象之间、文学本文之间进行对比,不论它们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否相隔,而只要求它们属于几种语言或文化,即使是属于同一传统。对比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它们进行描述、理解和鉴赏。②第二个定义,按照作者的说法,乃是第一个定义的缩略版:

比较文学是从历史、批评和哲学的角度,对不同语言间或不同文化间的文学现象进行的分析性描述、条理性和区别性对比和综合性说明,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作为人类精神的特殊功能的文学。③

巴斯奈特的《比较文学批评导论》出版于1991年,布吕奈尔的《什么是比较文学》出版于1985年。尽管两人用不同的语言写作,两部书在很多问题上有明显的分歧 (比如是否特别强调比较对象的亲缘性和影响关系等),但对“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个根本问题的回答,应该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实质性不同,甚至强调的侧重点还多有重合之处。至少,在跨越语言和文化的界限,跨越学科的界限,以更好地理解作为特别精神存在的文学这个意义上,二者对比较文学的认识是相当一致的。可以说,是取得了基本共识。

这就正如2011年出版的 《比较文学指南》一书的编者在该书前言中所说,虽然比较文学具有韦勒克所说的,无法建立特定论题和方法论所带来的危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比较文学的核心概念主要是跨学科(inter-discipline)、跨文化(crossculture)、跨民族/国别(trans-national)。 这就再次意味着,比较学者对比较文学的基本看法——体现在定义上,事实上并不像人们所想当然的那样莫衷一是乃至南辕北辙。④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列举——其实也没必要全部列举——关于比较文学的所有定义,但是在这里,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夸大人们对比较文学学科基本认识的分歧,如果不是出于标新立异的需要,也多多少少是不尊重学科发展的事实的后果,客观上否定了一百多年来的研究成绩。更何况,即使是被归为所谓“美国学派”的雷马克,也事实上在超越国界、跨越学科之外强调了一般被归之于“法国学派”的“关系”:

比较文学是超越国界的文学研究。一方面,它研究各国文学的关系;另一方面,它研究人类知识和信仰领域内的其他学科,如艺术(绘画、雕塑、建筑、音乐等)、哲学、历史、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宗教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既研究一国文学与他国文学之间的关系,也研究文学与人类其他精神领域的关系。⑤

我们这样说,当然并不是要否认不同学者、不同研究方法以及不同学派之间的差异,企图达到整齐划一。完全不是,也完全不可能。这样说是因为,只有建立并承认这种基本共识,我们才有讨论问题的基础,也才能共同依循学科必不可少的规范,从而推动学科的健康发展。无视乃至背离基本共识,看起来是获得了比较研究所格外珍惜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但这却既无法保护学科发展的自由,也将失去学科发展的前提,使比较文学的发展失去真正的根本与源泉。

真正的问题在于,一般地认定比较文学跨文化、跨学科与跨民族等显著特征,其实并不困难,极端地看,也甚至等于什么也没说。关键是,我们应该从现有的共识出发,在此基础上加深对“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一关键问题的再认识。

这里拟以三个核心词为中心,谈谈自己对比较文学的粗浅认识,以就教于同行和方家。

这三个核心词,第一个是巴斯奈特、布吕奈尔和雷马克所一再强调的“跨越”;第二个是“复数”;第三个是“他者”。这些关键词,以及与这些词相联系的观念,看似老生常谈,却或许恰恰是容易被忽视的常识,是应该建立的新的共识。

先说说“跨越”。这是谈论比较文学必然涉及到的概念,或许由于对之缺少反思,几乎成为某种陈词滥调。但这却不能不是认识比较文学学科的先决条件。换句话说,无论体现在英文单词前缀上是“cross”、“inter”还是“trans”,“跨越”作为对比较文学这个关键概念中的 “比较”一词的翻译和转义,乃是比较文学之所以成为比较文学的大前提。

在这里,不是跨越的方法和范式带来了新的事实,而是既有的事实需要我们超越单一的视角,走出固定的语言和文化的局限乃至“牢笼”。要准确全面地了解鲁迅,不仅需要了解“魏晋文章”,而且需要了解“托尼学说”;阅读叔本华虽然不是读懂《红楼梦》的必要条件,但要真正理解早期王国维特别是他的《红楼梦评论》,叔本华则是无法忽略的一环。这就像要阅读乔叟,必须了解薄伽丘;阅读莱辛、歌德必要同时阅读莎士比亚一样。甚至还没有进入比较文学的研究阶段,我们就会如巴斯奈特所说,“一旦开始阅读,就会超越边界,做出种种联想和联系,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文学内,而是在歌德所谓的‘世界文学’这一伟大广阔的大写的文学空间内阅读。”⑥但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于比较文学学者而言,仅仅停留在某个安全稳定的思想与文学观念的不变位置之上,事实上就意味着学科的停滞,意味着学术生命的死亡。如果说,对于其他学科而言,这多少有点危言耸听,对比较文学而言,“不跨越,等于死”,也许倒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事实描述。始终在不同的语言文化之间跨越,始终努力打开另一个观察的角度和思考的向度,这是比较文学的宿命——或者说,使命。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比较文学才被美国著名比较文学学者苏源熙(Haun Saussy),誉为人文研究的第一小提琴。

承担这个艰巨的使命,仅在内心具有突破的愿望,当然是远远不够的。跨越的意愿,永远代替不了行动,跨越的可能,永远建立在通过艰辛劳动所获得的对于多维世界、多种文化、多重自我以及多元文学的切实了解之上。而所有这一切,事实上最需要我们首先成为某个特定领域的专门家,操曲晓声,观剑识器,既能由专门走向博通,复可由博通返归守约。这才是比较文学的真境界?!

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进一步来说说第二个关键词“复数”。

比较文学的世界,永远是一个复数的世界。正因为是复数,才有了跨越的可能。也正因为“永远大于等于二”,才有了比较的最初起点。复数思维,因而使比较学者得天独厚地愿意去学会善于发现并理解世界的多元和复杂。

就以我们对“西方”的认识为例吧。一般认为,西方就是由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等发达国家组成的与东方特别是与中国相对的存在。我们甚至有所谓 “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课程和学术方向。这笼统的西方概念,粗略看来,似乎没有什么错。但从比较文学的眼光来看,“西方”就不是一个单数。首先,对中国而言,从跨文化的意义上说,第一个“西方”,是印度,而不是现在处于西半球的位于大西洋两岸的那些国家。正因为此,王国维才将现代以来大规模进入中国的西方思想,命名为“第二佛教”。其次,西方也不是铁板一块,整齐划一。正像卡夫卡、里尔克虽然用德语写作却并不是德国人一样,他们所在的我们所谓的“西方”,实际上是西方中的东方,是区别于西欧的东欧,在宗教上则是区别于天主教和新教的东正教区域,在文化上也与西欧的那个西方不可同日而语。第三,西方自身对自己的认识,也有很大差异。比如,启蒙时代的德国人都在文化上崇拜希腊,但温克尔曼的希腊是“静穆的伟大,高贵的单纯”的希腊,莱辛的希腊却是一个“号喊的希腊”,而尼采的希腊则是一个酒神精神的“酣醉的希腊”。

比较研究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帮助我们认识这种 “复数希腊”“复数西方”,以免仅仅停留在对西方浮泛的、人云亦云的理解之上。不仅如此,比较研究还会使得我们看到人性的复杂、文化习俗的复杂,使我们不至于被僵化的观念所引领。这是更高意义上的比较,这也是更高意义上的跨越。

以上说到第一个关键词“跨越”和第二个关键词“复数”。事实上,这两个词,从不同的方向,提示了我们从哲学层面理解“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个重要问题的不同维度。前者更强调了比较研究打通语言、文化、国别和学科等界限的必要性,以及打开的新的可能;后者则使我们从认识世界的复杂性和差异性这个角度,进一步认识了比较研究的指归之所在。比较本身不是目的,认识生动而具体的文学文本、文学现象,进而正确地面对并进入世界和人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之所在。因此我们这里可以来讨论第三个关键概念“他者”。

比较,尤其是跨文化的比较,意味着必须有他者的存在,没有他者,比较无从谈起。而一说起“他者”,我们大概都会想起以“他者”概念建立其独特哲学大厦的法国犹太裔哲学家列维纳斯。对列维纳斯而言,他者是高于存在(Being),也极大地区别于、甚至对抗于总体性(totality)的概念。从中国儒家哲学的角度来看,“他者”也意味着“仁”这个重要道德概念具有了某种本体性意义。因为,多于单个人,“仁”(二人)的问题才得以浮现。也因为多于单个人,才有了前面所说的复数性存在,才有了如何面对一个与自身不同的存在者的问题。这种哲学性的思考,如果放大到跨文化交流与对话的意义上来看,也无疑对我们如何面对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学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列维纳斯哲学的意义上,他者是我们自身存在的前提,更是我们认识自我的前提。也正是在列维纳斯哲学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认识跨越自身的必要性,体会世界的复数性。甚至,我们也可以藉此改写我们对比较意义的固有认识。

“比较”,在他者哲学的意义上,乃是一切成见和僵化观念的反义词。致命的反义词。它与思想上的“定于一尊”势不两立,与文化上的沙文主义分庭抗礼,也与自我意识中的刻板因循时时短兵相接。这个意义上的“比较”,乃是让我们从对世界、对文学、对生命和文化的既有套路和套话——所谓stereotype——中超越出来,来一次比喻意义上的“放空”与“清零”,一次次“开机重启”,为世界的更多可能性留下空间和余地,从而也在最高的意义上对“他者”真正开放。

注释:

① ⑥ [英]巴斯奈特:《比较文学批评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2页。

② ③ [法]布吕奈尔等:《什么是比较文学》,葛雷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8、229页。

④ A Companion to Comparative Literature,ed.by Ali Bahdad et al,Blackwell Publishing Ltd.,p.1.

⑤ Henry Remark,“Comparative Literature,Its Definition and Function”,in Newton Stallknecht and Horst Frenz eds.,Comparative Literature:Method and Perspective,Carbondale:South Illinois Press,1961,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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