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会计工作

2019-01-27 06:57丁世民,赵海波,夏春笛
中国会计年鉴 2019年0期
关键词:领军记账事务所

2018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厅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夯实基础管理、着力创新发展、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会计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调研修订《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为做好修订工作,召开专题调研座谈,形成修订初稿,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官方网站等渠道,陆续向系统内部、中省直部门、社会公众等多方面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修订草案、新旧对照表等立法必要文件。

(二)配合完成多项国家和省内有关部门调研。配合财政部开展《政府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会计标准、管理制度的调研工作,向理论和实务界专家、基层单位、各地会计管理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为财政部提供了多项有价值的修订建议。配合省内相关部门,在黑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调研中,结合全省会计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被采纳。

(三)推进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要求,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新旧衔接、协调配合等实施准备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报送财政部。并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帮助各单位顺利实施新准则制度。

二、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果

(一)开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行政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针对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情况、挂名执业情况、执业质量情况、审计收费低于审计成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整改情况、有照无证情况,对全省2012年以来从未接受过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的违规违法线索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在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的共计63 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率为20%。通过黑龙江省会计网向社会公布年度检查通知和抽检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二)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318家,完成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报备308 家,未报备10 家,报备率96.85%。对全省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280 家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省财政厅官网、黑龙江省会计网向社会公告,为社会各界提供参考服务;对28 家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事务所分别给予撤销、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理。

(三)完成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开展专题培训,邀请领军人才就编报格式、内容、操作中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各市县财政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师资人员进行了培训,帮助各单位把握国家文件精神,厘清工作思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汇总审核省直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各地、各部门汇总报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工作群等网络平台,提供编报文件、编报软件、疑难解答等参考资料,方便各地开展工作。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有1.8 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按时完成了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较上年汇总户数增加近1 万户。

三、深化会计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扩大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储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七期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培训选拔工作。经过组织申报、笔试和面试等考核程序,共遴选了53 名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加强在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按照全省会计领军人才3年培养期内集中统一培训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期间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期间的培训分值制、考核制、规范考试制、完善请假制等具体规定,全年组织开展了全省第四至七期及财政系统首期、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共8 个班次的集中培训工作,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共同主办了“新时代 新思维 新挑战——共话财务转型大趋势”主题论坛暨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联合集训,组织了全省优秀会计领军人才管理英国培训班。完成会计领军人才毕业答辩及考核。经过3年系统培养,第四期28 名领军学员顺利完成考试和毕业答辩、考核,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与黑龙江省财政厅授予黑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资格。

(二)完成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和评审。严肃考风考纪,平稳顺利完成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的考试工作。全省共设立19 个考点,报名考生13.5 万人,机位1.2 万个。积极应对并顺利完成全国首次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会同公安、电力、无委会、考点等单位,合力落实各项工作。树立底线思维和“隐患”意识,认真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协调落实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完善保电方案和应急抢修预案。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违规违纪考生25 人。

(三)分类开展会计制度培训。为宣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举办了全省师资培训班。各市、县会计管理机构科(股)长、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的授课老师和省直有关部门师资人员共200 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聘请省内领军人才对新发布的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背景、主要内容、新旧衔接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动员各地各部门积极启动、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准则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起草印发2018年度继续教育文件,确定继续教育总体框架,督促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提高从业素质。截至2018年10月末,已有10.9 万名会计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推进农村基层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联合省厅各涉农处室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教材(2016 版)进行修订、完善。并对省厅各涉农处室提供素材进行整理及排版。联合财政部中华会计网校搭建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网络培训平台,增加了民生、预算绩效管理等政策方面课程,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新举措

(一)加强全省代理记账工作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流程再造、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在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流程》和《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流程(初稿)》,进一步明确统一了全省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审批网上申报、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网上审核、现场审核、审核处理、审批决定等审批程序、内容及管理要求,做到“同事项、同流程、同标准”和“跑一次”,并起草设计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政策解读》PPT 文件,在全省财政系统和厅直机关部分分管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了解读。至10月末,全省387 家代理记账机构全部通过管理系统完成了年度备案工作,根据机构年度备案情况,向财政部呈送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报告。

(二)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流程。在贯彻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的同时,依托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事项原线上、线下相结合,办事跑多次的审批办理流程。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只见一面审批”。审批时限从法定30 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缩短50%。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0 项减少为7 项,减少30%。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黑龙江省财政厅官网、黑龙江省会计网上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信息化服务取得新突破

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对黑龙江省会计网进行整改,按时完成了网站页面底部相应模块的增设及链接功能,设置公告专栏、办事指南、会计动态、财经信息、下载中心等功能区,第一时间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及时更新会计领域动态,公布各项办事指南。同时,为确保新《会计法》实施后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迅速调整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模块,扩大信息库人员范围,满足会计管理和服务的新需要。截至10月末,全省有7 859 名会计人员办理了信息采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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