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 06:57吴豪
中国会计年鉴 2019年0期
关键词:华电财务企业

2018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各项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中央巡视为契机,以“三型三化551”财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一流财务建设,完成财务年度工作目标。2018年,中国华电完成销售收入2 144.6 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利润82.3亿元,同比增长18.5%;净利润60.5 亿元,同比增长24.9%;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3 亿元,同比增长33.7%;上缴利税247 亿元,同比增加17%;净资产收益率3.6%,同比提升0.45 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4.8%,同比提升0.82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77.6%,同比降低3.26 个百分点。

一、提质增效工作

(一)常态化推进提质增效工作。聚焦国资委考核目标,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的指导思路,制定2018年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年度预算、业绩考核、专项工作和风险防范四方面20 项工作任务。发挥集团总部中枢作用,月跟踪、季分析、年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效纠偏。

(二)督导困难企业提质增效。中国华电总部成立督导组,对云南公司、四川公司、华电能源、金山能源和山西公司等进行经营督导,将工作指导、政策扶持、服务协调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云南公司、四川公司大幅减亏,山西公司扭亏为盈。

(三)狠抓关键经营要素。围绕六大主要改善指标,突出抓好电量、电价、煤价、资金四大关键经营要素,实施新机生效、治亏见效、降本增效经营策略,健全计划、预算、对标、考核“四位一体”管控机制,稳增长目标如期实现。2018年中国华电发电产业盈利88.8 亿元,同比增长93.5%;煤炭产业盈利19.9 亿元,同比增长5.3%;金融产业盈利31.5 亿元,同比增长9.5%;科工产业盈利6.3 亿元,同比增长1.6%。

(四)圆满完成国资委专项工作。全年压减法人企业72户、累计压减180 户,压减率23.2%。完成8 家、累计完成20家僵尸企业处置,每年减亏14.8 亿元。完成山西榆天化股权转让,战略性退出煤化工业务,每年减亏6 亿元。完成9 家特困企业治理任务,每年减亏1.6 亿元。稳妥安置僵尸企业、特困企业员工4 092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216项,收回资金11 亿元。

二、全面预算管理

(一)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坚持积极预算导向,将企业领导班子薪酬与积极预算挂钩。优化预算编制原则,明确主要经营要素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丰富预算编制内容,将委托贷款、担保、捐赠等纳入资金预算,完善资产负债预算编制内容。

(二)加强预算对企业经营的过程管控。优化日经济利润管理系统,修正模型,强化预算对月度生产经营、费用管控的指导作用。建立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机制,重点关注经营中的难点和突出矛盾,强化问题解决,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同业煤电企业对标和区域火电对标工作,挖掘公司经营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

(三)开展中长期财务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国华电中长期发展纲要(2018—2035年),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关于降杠杆减负债的工作要求落实到财务规划中,平衡投资增长、经营发展、权益引入、负债率控制之间的关系,优化财务资源配置路径。

(四)做好经营业绩考核。开展绩效考核关键驱动要素提升活动,制定落实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五方面14 条措施,保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同业相对优势。2017年中国华电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 级,在中央企业中排名第42 名,连续三年取得同类型发电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第一。

三、全面风险管理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决策部署,结合中国华电实际,制定《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公司风险防控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强化风险防范“三道防线”职责,提出四大领域14 项工作要求。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细化分解“十三五”期间风险防控工作18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2018年度风险评估和应对,编制《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国资委。

(二)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面”,稳步做好三级单位推广工作,实现三级单位全覆盖,夯实风险防范基础。以十大风险管控为“线”,紧盯风险预警指标运行和风险事件发生情况,建立十大风险管控情况季度通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过程管控。以高风险企业治理为“点”,建立企业风险状况评价体系,重点关注盈利能力下降、资金链紧张、融资受限的企业,制定《高风险企业治理工作方案》,因企施策、分类处理,全力止住“出血点”,防范风险上移和蔓延。

(三)开展风险管理专项工作。推进负债率管控,制定《2018—2020年降杠杆减负债管控方案》,分年度明确压降目标,从提升效益、控制投资、扩充权益等七个方面提出17 条具体措施,资产负债率实现十年连降。对担保、委托贷款、金融衍生品等业务实施年度预算管控,严控增量、压降存量,2018年未发生重大损失。强化国际化经营与境外风险防控,开展境外风险排查、财务现场稽查,支持公司“走出去”战略实施。以关联交易、资产处置、资金合规管理为重点,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治理,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四)配合做好外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提供资料,制定巡视整改财务工作方案,逐项逐级明确责任主体、重点任务、工作节点和完成时限,按时完成财务整改工作。配合原监事会开展外部监督,组织50家单位编制《2017年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原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中提出的16 项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还原事实,厘清责任、制定方案、积极整改。全面梳理已签约PPP 项目,配合国资委开展PPP业务现场检查。

四、资金管理

(一)加强融资管理。围绕“降杠杆”和“稳增长”等经济工作重点,研判资金市场形势,制定融资策略,指导基层单位改进融资工作,通过置换高息融资降低成本5.7 亿元。强化总分合作、上下联动的银企沟通模式,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深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年度贷款资金需求1 085 亿元。与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保险机构“总对总”沟通机制实现突破。

(二)开展融资创新业务。完成100 亿元补贴款证券化产品、30 亿元电费证券化产品额度注册,分别发行42.84 亿元、0.25 亿元。取得银行间市场DFI 发行资格、交易所知名成熟发行人资格,完成200 亿元公司债产品的储架注册。组织云南公司、运营公司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权益资金40 亿元。开展中国华电主体评级及债项评级,分别获得穆迪、惠誉和标普A2、A 和A-主体信用评级,发行境外美元债5 亿美金。组建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搭建外币资金池,启动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资格验收与申报,建立“外存内贷”的跨境融资模式和非资金划拨的外债融资模式,置换境外企业高息美元贷款5.5 亿元。

(三)强化现金流量管理。修订《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月度资金协调会工作机制,将业务预算、损益预算和资金预算有效融合。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全年压降银行账户295 个,新增入网账户300 个,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归集资金限额问题,资金归集率86.8%。建成大额资金支付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单笔超2 000 万元的对外支付交易。

(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按月做好公司系统债务变动分析与监测工作,分析债务来源、期限、种类及资金投向,指导云南、山西、四川、贵州等区域经营困难企业做好资金接续工作。定期排查债票到期兑付风险,严防公开市场债票违约事件。落实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安排,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压控带息负债规模,截至年末,中国华电直接融资占比21.8%,同比提高5.96 个百分点;带息负债余额5 124 亿元,同比减少134 亿元。

五、财税工作

(一)争取财政税务政策支持。牵头部分中央企业,向“两会”提交水电行业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化政策提案。向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企业间贷款利息纳入增值税抵扣的课题报告。推动财政部出台僵尸企业、特困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关停资产损失和人员安置相关政策支持。

(二)组织开展补贴申请工作。开展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电南自进口贴息、越南沿海前期补助申报工作。办理安顺华荣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回缴国库事宜,退回资金2 130 万元。西藏大古获取基建补助15 亿元、“三供一业”补助1.44 亿元、国有机械装备制造补助0.58亿元。

(三)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组织系统单位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方案,组织上市公司落实递延所得税优化方案。

六、财务信息化工作

(一)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成立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财务共享中心总分中心建设模式、先试点后推广建设路径。招标确定财务共享咨询机构,组织开展咨询设计,形成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咨询设计27 项工作成果。组织试点区域开展咨询方案、流程宣传贯彻和预评审,完善咨询设计。

(二)开展财务标准化建设。梳理财务主数据、标准数据和业务流程,编制中国华电会计科目和会计流程标准化规范手册,形成政策制度、会计科目、数据信息、成本标准、业务流程、组织体系六统一标准化成果。

(三)推进财务报表系统建设。组织企业研究讨论SAP会计科目、报表取数功能缺失、数据失真等问题,研究合并报表系统建设思路,制定合并报表系统建设报告,编制招标文件。

七、财会基础工作

(一)推进一流财务体系建设。落实国资委建设一流财务工作要求,探索实践中国华电“三型三化551”财务体系建设,制定一流财务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在实现一流经营绩效、财务状况、风险管控、财务体系、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完成财务共享业务标准化设计,制定财务能力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推进财务转型,全面适应、服务和支撑集团公司战略实施,相关经验做法在国资委财务监督信息专刊上印发。

(二)推进财会队伍建设。举办中国华电第34 届技能大赛(财务),创新竞赛模式,实现参赛人员、竞赛内容、决赛参与全覆盖,参赛人员3 004人。举办二级单位总会计师、财务干部(处级)及新入职会计人员等培训班,参训人数200人。选拔人员参加会计领军人才考试,2 人入选国管局领军人才,截至2018年底,中国华电共自行培养9 名会计领军人才。以学习岗、双向交流形式,选拔7 名基层财务骨干来中国华电总部学习锻炼,培养财会后备干部。

(三)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修订《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规范基建财务管理,批复基建工程竣工决算22 项。

(四)组织财务决算管理。编报中国华电年度决算报告,落实问题整改,发现经营问题,提高决算报告利用价值,决算工作得到国资委通报表扬。

八、金融产业管理

(一)推进金融产业改革。强化战略管理,编制金融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雄安发展规划之金融产业子规划。落实金融改革方案,推进金融机构实施市场化用工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持续盈利和服务主业三种能力。

(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严格审核金融机构年度投资计划、控股公司直接融资及租赁公司增资、公估公司撤销等重大事项。开展金融业务现场检查,跟进信托公司、租赁公司涉险项目处置工作,确保金融风险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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