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社科普及中的创新应用研究

2019-01-28 11:20杨爱华陈添添许艳婷柯红香林晓文
教育教学论坛 2019年1期
关键词:创新应用互联网+互联网

杨爱华 陈添添 许艳婷 柯红香 林晓文

摘要:在网络和智能终端设备日益普及和发展的推动下,互联网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本文认为,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公众既是社科信息的接受者,也是社科普及的传播者,交互性是这种新型社科普及途径的重要特征。互联网的高普及率和强大技术优势成为社科普及的重要途径,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独特的社科普及优势,发挥其在社科普及中的作用,是顺应时代潮流和探索社科普及新途径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互联网+;社科普及;创新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1-0108-02

一、引言

《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指出,社科普及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采取公众易理解、易接受、易参与的方式,向公众有效地传播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理论成果的实践活动,一般可以归纳为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服务等类型。对于社科普及系统来说,社科普及目标的实现需要选择适宜的途径,而社科普及所具有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等特点,也决定了社科普及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同时,在社科普及实践中,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有效途径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融的。“互联网+”就是社会科学的一种新兴而有效的普及途径。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走在“互联网+社科普及”研究前端的主要是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苏省和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展社科普及研究工作的还有高校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生和高校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任教的教授、学者。在这些学者的观点中,不乏立意新颖者,主要是从传统的社科普及工作向社科普及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转变,从传统媒体的应用到各种新媒体的引入。作为新媒体代表之一的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社科普及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有效的传播平台。与社科普及网站相比,APP、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在传播社科信息的时候更加方便快捷,更能适应“低头族”泛滥的信息化时代获取社科信息的公众群体。

在福建省,“互联网+社科普及”的研究已经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在我党的宣传方面,APP是智能终端的社科普及的主要媒介,比较典型的代表有“党员e家”和“新福建”。使用“党员e家”APP可以开展“两学一做”的专题学习系列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的知识竞赛,让党建知识的普及信息化;使用“新福建”APP可以开展党章党规伴我行之福建省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活动和普及福建省各地市的社科头条、政务、新闻、服务、评论、热报、图闻等资讯,这些都是社科普及在福建省推广的重要途径。

三、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互联网+社科普及”是以多媒体的传播和社交互动为平台,具有双向互动的特点,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个性化的分析,实现对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扩散,大大提高科普工作的效率,激发公众对社科信息的兴趣,从而实现服务公众的目的。“互联网+”在社科普及中创新应用的意义在于数字化、信息化资源的整合及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指导规划着社科普及的新形式,立足于网络,又跳出网络,以智能终端为普及载体,以广大“低头族”公众为普及对象,以微信息、微资讯、微平台为普及媒介,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社科普及工作中的应用,实现“互联网+”时代的社科普及精准化、个性化,实现全媒体网络科普方式的转变,实现广大公众科学素质的跨越式提升。

四、研究的主要观点

课题的研究内容涵盖了包括社科获取渠道在内的若干方面,阐述了“互联网+”在社科普及中的创新应用情况,形成以“互联网+”的全媒体网络社科普及新途径。

1.公众对社科知识和社科信息的主要获取渠道。据调查,我国公众获取社科信息的主要渠道包括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络)、普通传统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科普期刊、专业科普图书、科普场馆(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各种科普活动(科普画廊、科技培训)和其他渠道等。

传统科普产品,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科普影视和科普展品,现在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转化为数字形式,并根据其内容特点进行文字和图像的数字化、音频和视频的数字化以及实物的数字化。

2.公众使用互联网关注社科信息的频率、经历及使用互联网参与社科普及设施情况。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带动了人们使用互联网获取社科信息的发展,人们使用互联网获取社科信息的频率犹如一日三餐,有过之而无不及。主流综合性网站、大多主流视频播放软件、各大电视台的门户网站或其旗下的子网站、不少期刊类网站提供的社科信息的检索和下载服务和民间科普网站以及社科普及类微信公众平台都是公众接受社科普及的方式,获取社科内容的渠道。

特别地,不少社科普及工作人員或社科类专家学者通过自己注册的微信号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社科类信息,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社科普及的作用,一些拥有关注度和粉丝量巨大的公众平台所发布的社科信息更能起到良好的普及效果。

3.公众对使用互联网途径获取社科信息的信任程度。作为社科普及的新宠,“互联网+”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丰富传播的形式及内容;在传播资讯时,可以滚动报道,即时更新,即时性强;能实现与公众的充分互动。但由于网络传播参与者人数众多、目的隐蔽、素质良莠不齐,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上社科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相对较低。相对而言,人们更倾向于相信报纸和电视频道的权威。总的来说,在公众获取社科资讯的诸多途径中,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络)并不是最受公众信任的社科普及方式,这主要是由互联网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这更需要一些有影响力的科普工作人员或社科类专家学者通过科普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普及社科知识。

五、“互联网+”在社科普及中的应用优势及存在的问题

1.应用优势。与传统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相比,互联网诞生较晚,但其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其他传统媒体,这主要得益于互联网自身的优势。首先,四大传统媒体的时效性限制很强,一旦错过信息发布时间就很难获得这一信息,互联网则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搜索公众需要的任何社科信息;其次,四大传统媒体只能提供单一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信息,互联网则可以将这四种载体进行自由组合,给用户提供全新视听体验的社科资讯;第三,四大传统媒体的受众是社科信息的被动接受者,本身对社科普及工作的影响较小,互联网则具有交互性、平等性强的特点,作为信息接收者的公众也可以成为新的信息发布者,把接收到的社科资讯再通过互联网发布给更多的公众。

2.存在的问题。“互联网+”在社科普及的应用中大大提高了社科普及率,但作为新兴的普及途径,对“低头族”公众的自律性提出一定的要求,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真伪辨别能力。此外,网站内容的审核一直是网站安全的主要问题,大量伪科学信息充斥网络,社科交往中出现大量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站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律与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公众在获取社会科学知识的同时,应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通过人人恪守互联网公约,实现净化互联网交流环境,做到“互联网+”社科普及的规范化,自律他律齐发力。

六、结语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网络已经完全融入公众的学习和生活中,“互联网”与社科普及的融合是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现实需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普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移动化是公众对科普工作实实在在的需求,科普的精准化推送成为“互联网+科普”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EB/OL].

http://www.jsrd.gov.cn/zyfb/sjfg/201608/t20160808_430298.shtml,2016-08-25.

[2]新华网.中国科协发布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EB/OL].http://education.news.cn/2015-09/19/c_128247007_2.htm,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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