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亏与赚

2019-02-02 03:55王世虎
妇女 2019年12期
关键词:重情赢家金钱

王世虎

上网浏览新闻,无意间看到一则有趣的提问:1985年借给同学40元,30年后同学还给我1000元,我是亏了还是赚了?

问题后面的跟帖者众多,看来大家都曾经借给过别人钱,也都有过向人借钱的经历,所以畅所欲言,众说纷纭。

一部分人的观点是:亏了。因为按可比价格计算,30年前的40元要远远大于现在的1000元。想想看,1985年,40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够全家人的开销;而30年后的平均月收入已经攀升到了三四千元,1000元只相当于月工资的三分之一。这样算来,同学才还1000元,肯定是吃亏了。

另一部分人的观点是:赚了。因为按银行利率来算,40元放在银行存定期30年,按年利率10%的复利计算(实际上1990年之后的存款利率就降到了10%以内,到了本世纪定期存款的利率就很难超过5%了),1.1的30次方是17.45,本息合计约17.45×40=698元,而同学却还1000元,赚了300元呢。

……

网上的答案五花八门,每个人所处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大相径庭,貌似说得都挺有道理。

但点赞量最高的一个回答是这样的:“首先,我们暂且不谈亏与赚的问题,就说说你和这个同学:可以肯定,在那个一穷二白的年代,你愿意借给他钱的同学,一定是你心中认为值得信赖的人;而时隔多年,同学没有忘记你曾经的帮助,主动找你还钱,这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懂感恩和守诚信的人。其次,你当初之所以借钱给同学,一是对方遇见了困难,需要救急或救命;二是你重情重义,想帮同学渡过难关。你们之间的借款是纯粹的同学之间的情感行为,而不是商业行为,借与还之间不存在亏与赚的算计,而是守信与背信的问题。我想,你借钱时压根就没有亏与不亏的顾虑,对吗?不然你也不会在之后的30年间,从不去提醒和索要。所以我的回答是:你和同学都是人生的赢家——你秉性善良,用自己的宽容赢得了同学的感恩和尊重;同学不忘初心,用自己的诚信赢得了你的友情和信任。所谓黄金有值,情义无价,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你们同时收获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啊!”

都是人生的赢家——多么睿智而美妙的回答啊!在大多数人都沉迷于数字的对比,夸夸其谈地用金钱和物质来权衡得与失的时候,此人却能避开俗世的思维定式,从情感的角度出发,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展现了人性的真善美,更给人一种醍醐灌顶的豁达和通透。

是的,人生的虧与赚,又岂能通过简单的价格换算来衡量呢?生活之中,浮于表象的繁华和享受可以用金钱获得,但沉敛于心的幸福和丰盈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而生命的美好,不仅需要物质的积累,更需要我们用一颗博爱、感恩和宽容的心,慢慢打磨,细细品味。

猜你喜欢
重情赢家金钱
二则(金钱下的木偶)
下乡
语丝画痕
二则
陈子龙“诗以复古”的诗歌创作
勿以成败论英雄
唐传奇中的爱情故事
赢家等
金钱的人生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