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的理论谱系及其问题

2019-02-09 10:13胡友峰
山东社会科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人化美学美的

胡友峰

(山东大学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随着当代中国生态美学体系的建构,自然美的问题成为其重要的理论资源与学理基础,因而首先有必要全面系统地梳理自然美的发展脉络与理论谱系,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究其内在的成因与问题,最终为中国当代生态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因此,本文将主要从历时的角度,重点把握自然美的理论自18世纪最初建构以来至当代的流变,其中主要包括五种自然美的理论形态,进而通过关注其历史语境并进行纵向与横向的对比,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供借鉴的理论优势。

一、孤立的实体的自然形式美

18世纪早期,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如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提出,自然而不是艺术更应作为审美体验的理想对象,进而包括沙夫茨伯里(Shaftesbury)、伯克(Edmund Burke)、艾里森(Alison)等在内的思想家发展了审美的“无利害性”(disinterestedness)概念。其结果如当代环境美学家卡尔松(Allen Carlson)所言:“通过无利害的审美欣赏,最终不仅从宗教联想中分离出来,还从欣赏者个人的、道德的、经济的利害中分离出来。结果就产生了一种审美鉴赏模式,它用一种远距离的、科学的客观化眼光看待世界。”Allen Carlson,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Art and Architectur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0,pp.3-4.因此,在审美无利害观念的指导下,人们将自然物从其环境中移出,并去除个人主观化的情绪,只关注自然物的感官与设计属性等形式层面的因素,自然物因此而成为与周围环境分离的一种自持的美学单体,一种孤立的、实体的“对象”。卡尔松将其概括为“对象模式”(Object Model),并将这一模式归为自然欣赏的艺术途径,因为它实际上把自然对象同化成了艺术品,自欣赏者将自然物从其所处的环境中抽离出来那一刻起,自然物便已不再是它本身。

在此基础上,康德成为一个集大成者,我们知道康德美学探讨的主要是自然美,而自然美在其整个哲学体系中自有其位置,庞大而又精微,无法在此尽道。我们不妨仅从“孤立的自然形式美”这一层面来看。在康德那里,在纯粹的鉴赏判断中,自然对象的形式在先验层面符合主体的知性与想象力的自由和谐,而当其被主体意识到之后,审美愉快产生,经验层面的鉴赏判断完成。实际上,康德同样将自然简化为各种不同的自然对象的集合。尽管自然对象从自然整体或其所处环境中分离出来,但它却并不具有客观的、独立的审美价值,自然美产生于先验层面,而不是经验层面的自然对象本身。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尽管无论是早期的英国经验主义的自然美学还是康德的自然美学都没有实现如其所是地欣赏自然,但在自然美一度被忽视的传统下,康德及其前辈的努力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综上,这种“孤立的实体的自然形式美”,其“孤立”性体现在忽略自然物所处的自然环境背景以及自然物与环境整体内在的连续性,或者说自然物与其所处环境中其他事物的根本相关性。正如卡尔松所言:“自然对象与他们的环境是有机统一(organic unity)的:这些对象是环境的一部分,并且它们通过环境营造的那些推动力,从其环境要素中发展而来。”[注]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44.而其“实体”性一方面体现为,作为客观存在的自然对象,我们无法抹杀其物质实体性;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从物质上或精神上强行将其从自身“生长”的自然环境中移除,让其成为像雕塑一样的艺术品,如卡尔松所讲的成为“现成品”(ready mades)或“实物艺术”(found art)[注]See 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43.,或者如罗纳德·赫伯恩(Ronald Hepburn)所讲的“独立的”(individual)、“自足”(self-contained)的实体,并“通过被视为它们所拥有的客观属性去静观”[注]Ronald Hepburn, “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2004, p.53.。然而它们又并非真正的艺术品。因而最终这些自然对象实际上成为非自然又非艺术的存在。最后,其“形式美”体现为关注对象的形式特征,如形状、线条、色彩和结构等视觉形式属性。不难看出,这是对艺术审美理论的借鉴,在自然美兴起的最初,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尝试。然而,如罗纳德·赫伯恩在其最初的那篇《当代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注][英]罗纳德·赫伯恩:《当代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李莉译,《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中所述,对于形式相同的人工制品与自然对象,我们都能享受其纯形式特征,但与此同时,这也会受到非形式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根据我们对其起源的判断而有所不同。[注]See Ronald Hepburn, “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2004, p.54.并且,“在艺术中很有价值的特定的形式特征——例如,统一——在自然欣赏中只是不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因而,自然的审美欣赏不能限制在形式特征的考虑中。”[注]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40.此外,艺术对象形式特征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是被“框定的”,是静态的,且欣赏者在对象之外;而自然本身是无框的,是动态变化的,且欣赏者在自然之内。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根本就不存在确定的形式。因此,归根结底,问题的关键在于,自然的本质以及形式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如何界定它们。

此外,从宏观上讲,当自然美在18世纪被重新发现时,人类理性正处于急剧膨胀的时期,机械论自然观盛行,自然审美不可避免地带有人类中心主义色彩。当然,即便在当代,去除人类中心主义也依旧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但正因如此,自然美的发现才显得尤其可贵,尽管人们只是移植艺术欣赏理论,将人类视为“主体”,凌驾于自然“客体”之上,但这一发现本身就像一颗火种,正是在此基础上,自然美的研究开始不断发展。

二、“如画”的自然美

“如画性”兴起于18世纪,有着十分复杂的发展源头。如克劳福德(Donald W. Crawford)所说:“如画性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审美范畴,它也综合了道德与社会价值。”例如,它不仅可以追溯到“意大利风景绘画的影响”以及“对景观设计中形式主义的反对”,它还源于“对田园牧歌式乡村生活的赞颂和对自然的探索”,并为园艺提供实用书籍或为旅行提供指导手册,而人们认为这有利于道德的重建。此外,以如画性方式创建的公共公园,从一开始就被设想为从城市中逃离的场所,从而通过更亲近自然的体验寻求精神的复活。但无论如何,风景绘画中的如画性与自然中的如画性通过如画性视角(picturesque vision)——一种从形式上观看自然的艺术方式——联结起来。因此,体验如画性就是用画家的眼光去观看自然。[注]See Donald W. Crawford, “Scenery and the Aesthetics of Nature”,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pp.259-260.我们一般理解为像欣赏风景画一样欣赏自然,卡尔松将“如画性”直接派生的自然欣赏模式称为“景观模式”(Landscape Model)。具体来讲,在自然审美欣赏中,它要求我们遵循审美无利害的原则,以特定的视点和距离去欣赏风景,就像欣赏风景画一样,重点关注其色彩、整体构图等视觉属性。而正如风景画的画框,这一模式把自然分割成一个个单独的场景,人为地“框”定一处处风景。实际上,“如画性”更深刻地揭示了美学的主体性转向。西方美学自柏拉图起便试图从客体本身寻找形而上的美的本质。到了18世纪,沙夫茨伯里的“内感觉”、艾迪生的“想象”以及“如画性”等表明自然美的根源不在自然客体本身,而在于审美主体对它的审美体验。

在18世纪,优美与如画间的区分曾成为一个论争的焦点。有人把如画性看作优美之下的一个特殊的范畴,认为“‘如画美’(picturesque beauty)更多变(varied)、不那么平滑或规则(less smooth and regular)、更粗糙(rough)而错综(intricate),因此比单纯的‘优美’(beautiful)更令人惊奇”[注]Donald W. Crawford, “Scenery and the Aesthetics of Nature”,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2004, p.259.。而有人将其作为与优美相区分的一个新的范畴。当然,无论哪一派都反对自然美的经典模式如对称(symmetry)与均衡(proportion)。[注]See Donald W. Crawford, “Scenery and the Aesthetics of Nature”,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p.259.因而,如画性让我们在关注本真自然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不同于传统自然美强调自然的对称、均衡和有序等,它更多地为我们呈现自然的另一面——粗糙、多变或不规则。

然而问题在于,尽管优美的风景像风景画一样,但自然毕竟从根本上不同于艺术。自然不像艺术品,并非是人类创造的,甚至就目前人类的知识水平而言,我们对自然实际上知之甚少。因而,以我们目前对自然的了解,相比于艺术,自然的特性包括没有稳定的形式、处于持续的运动变化之中、现实性更强、环绕或包围着我们等等。关于自然与艺术的区分,直至21世纪中期,罗纳德·赫伯恩的那篇《当代美学与自然美的忽视》引发了对自然美的当代探讨之后,才有越来越多的自然美学家或环境美学家深入探究这一问题。比如卡尔松自然欣赏的“环境模式”(Environmental Model)强调“自然是自然的”,要依照自然的本性,如其所是地欣赏自然。在当代自然美学研究复兴之初,这种区分确实有助于我们深入探究自然本身的特性,有助于我们摒弃以欣赏艺术的方式如“如画性”,去欣赏自然。然而,这种以他者(艺术)为参照的对比逻辑,也容易让我们陷入他者(艺术)的限定,很多自然美学家开始借鉴或参照艺术欣赏理论去建构自然欣赏理论。因而,随着当代自然美学以及环境美学研究的深入,自然与艺术的区分同样受到质疑。比如我国学者薛富兴立足于中国古代自然审美的相关文献,提出了自然审美是人类最早的审美形态的假说,那么以艺术理论为参照去阐释自然审美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逻辑上都存在着谬误。因此,他进一步倡导“在自然美学进入到自我深化的新阶段时,就需要转换研究思路,由静态的艺术与自然的逻辑对比转化为对自然审美史的动态、系统考察”[注]薛富兴:《艾伦·卡尔松环境美学研究》,安徽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316-328页。。由此可见,从早期“如画性”以欣赏艺术的方式欣赏自然,到当代自然美学研究复兴后对自然与艺术的区分,再到呼吁动态、系统地考察自然审美史本身,这三种方式实际上为我们框定了一个大致的范围——一个自然与艺术此消彼长、互动共生的范围。

而卡尔松和希拉·林马克(Sheila Lintott)则在他们共同主编的《自然、美学与环境保护主义:从美到责任》(Nature,Aesthetics,andEnvironmentalism:FromBeautytoDuty)一书的导言中,从环境保护主义的角度批判了“如画性”:第一,如画性是人类中心主义的(anthropocentric)而并非无中心的(acentric)。如同卡尔松将“景观模式”归为自然欣赏的艺术途径,这一模式在主客二分的立场之下,只关注自然对象的形式特征和主体审美趣味,并未如其所是地欣赏自然。第二,着迷于风景而不关注环境。那么“风景”之外,那些没有如画性特征的自然景物便被抛弃了,尽管它们是环境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如画性的欣赏经常是肤浅的(perficial)、琐碎的(trivial),而非严肃的(serious)、深刻的(deep)。第四,如画性的欣赏过于主观而并不客观,这和第一点类似。卡尔松指出这不限于如画性欣赏,其他或传统或当代的自然欣赏途径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并且艺术欣赏同样如此。第五,如画性在道德上是中立的。正如审美欣赏的人类中心主义与主观性,这一问题同样存在于整个美学中。卡尔松指出道德缺失的根源在于“无利害性”传统。[注]See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 “Introduction: Natural Aesthetic Value and Environmentalism”, in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eds), Nature,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alism: From Beauty to Du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11-17.正如卡尔松所指出的,人类中心主义与主观性同样是“对象模式”存在的问题。“对象模式”看似客观,实际上也是把自然物从环境中抽离出来而使其成为像艺术品一样的自持的美学单体,均未如其所是地欣赏自然。但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我们可以在人类的能力圈内尽可能关注本真的自然。由此,包括卡尔松在内的追求自然审美客观化的一批当代自然美学家,转向了科学知识。

三、自然全美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讲,“自然全美”即所有的自然物都具有肯定的审美价值。较为明确的自然全美思想首先表现在19世纪浪漫主义文艺思潮中,不仅如华兹华斯等欧洲的浪漫主义诗人全方位地赞美自然,不对自然物进行美丑区分,而且如画家康斯坦伯(John Constable)或批评家罗斯金(John Ruskin)等也对自然表达过同样的赞美。尽管如此,自然美的理论研究在欧洲经历了18世纪的巅峰后,在19世纪日趋衰落。而另一边,在美国,由于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一种充满本土特色的自然全美观念开始孕育,并最终发展为当代自然美学及环境美学的重要理论:“肯定美学”(positive aesthetics)。首先,受欧洲大陆浪漫主义运动以及象征主义的影响,美国超验哲学的发展为肯定美学的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不同于17、18世纪的主体性自然美学,超验哲学更多地关注自然客体,关注实体的花卉、岩石、河流、山脉等。然而,如哈格洛夫所说:“美国人对自然客体和风景画中景观真实性的着迷很难说只是一时的时尚,因为这种着迷可以从科勒的著作追溯到哈德森河学派、美国的印象主义、最后是抽象的表现主义。”[注][美]尤金·哈格洛夫:《环境伦理学基础》,杨通进译,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125页。沿着这一思想传统,自然全美的思想内涵在19世纪的美国自然文学中真正发展起来,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r)和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是其典型代表。例如,爱默生认为由于自然万物都是普遍精神的产物,那么就没有不美的,甚至尸体也有其自身的美。[注]See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eds), Nature,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alism: From Beauty to Du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51.另外,正是这种新的自然观催生了环境保护运动,诸如缪尔(John Muir)、马修(George Perkins Marsh)等均持有自然全美的思想。如缪尔所讲:“没有自然景观是丑的,只要它们是野生的……但是陆地表面的美正在迅速消失。”[注]John Muir, “The Wild Parks and Forest Reservation of the West”, in Our National Parks,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press, 1916, pp.6-7. See 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74.当然,无论是画家、作家还是自然学家、博物学家或环境保护者,其思想都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他们共同催生并发展了自然全美思想。

到了当代,自然全美的思想在美学家那里发展为“肯定美学”(positive aesthetics),这一概念最早由芬兰美学家肯努嫩(Aarne Kinnunen)于20世纪80年代早期提出,但包括肯努嫩、鲁索(Lilly-Marlene Russow)、西蒙森(Kenneth Simonsen)、米克(Joseph Meeker)等在内的一大批环境保护主义者都持有自然全美的思想。[注]See 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p.73-76.在当代自然美学家那里,由于其肯定美学所涉及的范围和程度等的不同,可大致区分为“强版本”与“弱版本”两类。前者以卡尔松、哈格耶夫(Eugene Hargrove)、伽德洛维奇(Stan Godlovitch)等为代表。如卡尔松认为:“所有未被人类触及的自然,在本质上都具有审美的优势,对自然正确的或恰当的审美欣赏基本上是肯定的,否定的审美判断则很少或根本没有。”[注]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73.后者则以帕森斯(Glenn Parsons)、巴德(Malcolm Budd)等为代表。例如,不同于卡尔松认为每一个自然物都具有同等的肯定的审美价值,巴德在生物种类的层面认为“任何一个生物的种类毫无疑问都具有肯定的美的价值”[注]Malcolm Budd, “The Aesthetics of Nature”, in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eds), Nature,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alism: From Beauty to Du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291-296.。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卡尔松对肯定美学的科学证明。他从艺术与自然的区别与联系开始,首先借鉴了瓦尔顿(Kendall L. Walton)的艺术鉴赏理论。在他看来,这种借鉴的合法性在于,“如果我们不在这一点上将二者看作相似的,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接受以下中的一个:要么艺术欣赏是审美的,而看起来相似的自然欣赏则不是审美的;要么尽管它们都是审美的,但在本质上或结构上依然不同。”[注]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90.显然,这两个假设都是不成立的。进而,卡尔松对自然对象与艺术品做了进一步的区分。由于艺术品是人造的,适合艺术品欣赏的正确范畴,在艺术品被创作时就已经被艺术家本人及其所处的社会决定了。而不同于艺术品,自然对象是被发现的,如彭锋所说:“首先,科学家用一种美的形式或范畴,如对称、平衡等,发现自然;其次,自然只有显现在美的形式或范畴中才是可理解的,才可以进入我们的认识范围之内;最后,那些没有在美的形式中显现的自然,是混乱的、不可理解的,不能进入我们的认识世界,因此即使设想它们可能是丑的,也在我们的认识之外,我们也不知道它们的丑。”[注]彭锋:《完美的自然:当代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卡尔松的论证逻辑很严谨,但如彭锋所讲这一论证存在着瓦尔顿艺术欣赏模式的教条以及康德的认识论教条。尽管如此,卡尔松将科学知识引入自然审美欣赏中,并第一个系统地证明了自然全美思想,对自然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毫无疑问,自然全美或肯定美学的观念将自然美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其一,如上文所述,19世纪“如画性”的欣赏模式着迷于风景,因而并非所有的自然物都可以被审美地欣赏。可以说,艺术欣赏中的等级制度和精英主义也蔓延到了自然欣赏。而自然全美的观念发展到肯定美学则在一定程度上取消了这种等级差异,承认所有自然物同等的肯定的审美价值,尽管“弱版本”的肯定美学依旧坚持大多数而并非所有的自然物是美的,并且坚持自然美的等级差异,但实际上这种中庸的理论的重要意义正在于调和“强版本”的肯定美学,避免其走上极端,无论如何卡尔松等美学家的肯定美学已经深入人心,并产生了巨大影响。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日常审美经验而言,无论如何自然全美的思想都过于极端。尽管科学知识确实有助于加深人们对自然的了解,但认知活动毕竟从根本上不同于审美活动,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中究竟占有多大的分量,这是值得商榷的,因而卡尔松等建基于科学知识的自然全美思想自是有待进一步探讨。实际上,自然是否全美,不仅关乎自然本身也就是审美对象的特质,还关乎更深层次的美感形成的机制,而这一机制并非科学知识能独自决定的。另外,在当代肯定美学及其证明之外,早期自然全美思想同样存在问题,可以说,它们大多有其自身生发的语境或美学之外的特定目的。例如,早期爱默生之所以倡导自然全美,是因为在其哲学体系中,自然都是普遍精神的产物;而诸如倡导环境保护或社会改革的实践派,他们所提出的自然全美大多服务于号召人们爱护地球,相较思想的号召力,论证是否严密并不是他们优先考虑的。因此,笔者以为,探究自然全美思想要结合特定的哲学背景与历史语境,不可一概而论。其二,如上文所述,随着美学整体的主体性转向,在自然美发现的最初,人们不是关注自然本身的性质,而是关注审美主体的心理体验,自然美的根源在于主体而并非客体本身。而肯定美学则将目光转向了自然本身,或者说自然美更加客观化,这有助于人们发现并尊重本真的自然,从而培养对自然的伦理关怀。然而,这种立足自然本体论的自然全美思想又容易滑向另一个极端,走向反人本主义,以致不仅在审美上弱化主体,甚至去主体,还从人与自然存在的根本上割裂二者之间内在的连续性。

四、人化的自然美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是绝对精神的外化,但自然在其哲学体系中与辩证法相结合,这一点是具有开创性的。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机械自然观,弥补了黑格尔唯心论的缺陷,却抛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将自然看作孤立的、静止的。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马克思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并引入了实践的观点。而“自然的人化”被认为是马克思自然观的核心。实际上,尽管“自然的人化” 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我国就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但有学者考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只有一次直接提到了“人化”,并且他讲的是 “人化的自然界”,而不是“自然的人化”。[注]参见刘成纪:《“自然的人化”与新中国自然美理论的逻辑进展》,《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其原文是“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2000年版,第87页。。而“自然的人化”这一概念最初则源于苏联学者伏·万斯洛夫的直接化用。严格说来,“自然的人化”强调自然向人生成的动态过程,而“人化的自然界”强调自然的存在状态,即“自然的人化”的结果。[注]参见刘成纪:《“自然的人化”与新中国自然美理论的逻辑进展》,《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我们知道马克思讲“人化的自然界”主要强调人对自然改造的哲学关系,而并未从美学角度具体阐释。如徐碧辉所讲:“明确地把自然的人化理论应用到美学上,并拓展到认识论、伦理学,把自然的人化过程看成一个外在自然界与内在心理结构同时双向行进的过程,从而合理地解释人类如何能产生数学、逻辑等康德所谓的‘先验的’认知结构,如何能具有‘先天性’的‘良知’,如何能形成共通性的审美感,这却是中国哲学家和美学家的功绩。”[注]徐碧辉:《论实践美学的自然的人化学说》,《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因而,从“人化的自然界”到“自然的人化”,我国学者开始了对自然美的探索。

然而,“自然的人化”这一概念的复杂性在于,“‘自然的人化’由三个词构成,即‘自然’、‘人’和‘人化’,每一词的内涵都是不确定的。”[注]刘成纪:《“自然的人化”与新中国自然美理论的逻辑进展》,《学术月刊》2009年第9期。但这一概念的开放性和可塑性也正在于此。在诸多阐释当中,当下学界一般认为李泽厚所探讨的“自然的人化”理论更接近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要表达的原意。“自然的人化”在李泽厚的实践美学体系中有内在与外在、狭义与广义之分。如李泽厚所讲:“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仅仅看作是经过劳动改造了的对象。狭义的自然的人化即经过人改造过的自然对象,如人所培植的花草等等,也确乎是美,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494-495页。由此可见,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即只有人对自然的改造达到一定程度,人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并掌握自然规律了,自然中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才逐渐消失,即人化或主体化的“真”与对象化的“善”实现了统一,正是在这种统一中,人与自然的敌对关系改变了,从而在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了美感。实际上,这也是对其早期区分人对自然的直接改造与间接改造的论说的进一步拓展延伸。以上是外在自然的人化,然而自然不仅指外在于人的大自然,还指人本身的感性自然存在。内在的自然的人化如李泽厚所讲,即“人本身的情感、需要、感知、愿欲以至器官的人化,使生理性的内在自然变成人。这也就是人性的塑造。”[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510页。正如徐碧辉所说:“只有当提出内在自然人化以后,自然的人化的学说才真正成为完整的包括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的学说,才能完整地说明人的内在心理结构是如何在人类的社会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亦即人类的认识、道德和审美是如何产生的。这个过程就是‘积淀’。”[注]参见徐碧辉:《论实践美学的自然的人化学说》,《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由此可见,“自然的人化”理论在李泽厚实践美学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就美学而言,它是美产生的根源与前提条件。当然,如很多学者所说,除此之外美的产生还需要其他条件,而自然的人化也并不必然产生美。

因此,美的自然是自然人化的结果,而自然的人化作为一种哲学美学理论揭示了美的根源和本质。如李泽厚所说:“哲学美学所处理的自然美问题,只关系美的根源、本质。至于具体的自然景物、山水花鸟如何和何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美学客体),则属于历史具体地逐一研讨的实证的科学问题。其中,不同的社会生活、制度、观念、信仰、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等都影响、制约甚至决定着自然风景以及各种具体的自然景物(如不同的花、鸟、树木)是否和如何成为特定人们(一定的社会、时代、民族、阶级、集团)的审美对象或美学客体。”[注]李泽厚:《华夏美学·美学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97页。由此可见,人化的自然美只是在本质或根源的层面揭示了美的性质,而“从‘自然的人化’的美的根源或本质,到作为审美对象的五色缤纷的自然现象,是一个由工具本体到心理本体的进展过程。”[注]李泽厚:《华夏美学·美学四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99页。

在朱光潜看来,自然无美,所谓的“美”只是人的主观意识的结果;而蔡仪则处于另一个极端,认为自然美与人类无关,只在于自然本身的条件。而李泽厚人化的自然美则在二者之间,“它一方面避免了把美看成与人无关的纯粹自然的性质和形式的机械唯物主义,坚持了从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去探讨美的本质、美是人的实践的产物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立场;另一方面也反对把美看成是人的主观意识的外化的主观唯心主义,坚持了美的客观性和美感的普遍性,使美和美感能够在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前提下相互沟通,从而为不同民族、时代和地域之间寻找共通的审美观提供了哲学理论基础。”[注]徐碧辉:《论实践美学的自然的人化学说》,《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当然,也有很多学者探讨其不足之处。例如,陈望衡就其实践美学整体指出,从实践到审美的过程不是太清晰;对审美的个体性、精神性突出强调得不够;过多强调主客二分,从中国美学传统吸取的营养不多,对审美作为体验这方面谈得不够,因而其美学实质上是哲学,而不是真正的美学。[注]参见陈望衡:《李泽厚实践美学述评》,《学术月刊》2001年第3期。徐碧辉则指出一些更具体的问题:“在自然人化的过程中,哪些是美的,哪些是丑的,如何认定其美与丑,它们的尺度如何确定?这涉及形式美、美的形式结构等具体的美学问题。此外,自然的人化应该有一个度,这个‘度’在哪里?如何掌握这个‘度’?除了自然的人化,还必须有一些什么条件才产生美?”[注]徐碧辉:《论实践美学的自然的人化学说》,《沈阳工程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刘成纪一针见血地指出,“自然的人化”理论建立在人与对象世界对立的基础上,对象世界成为人役使的对象,而不是可以平等对话的伙伴;人的审美过程不是对自然本身审美属性的充分肯定,而是被看成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自然之物只有显现了人的本质力量时才有存在的价值。[注]参见刘成纪:《生态学视野中的当代美学》,《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确实,“自然的人化”蕴含着鲜明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但随着自然科学尤其是生态学及生物学的不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的加剧,“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人文主义”等旗帜鲜明地关注自然本身的价值,自然美将呈现出一种崭新的面貌。

五、生态系统中的自然之美

我们知道“生态学”(Ecology)一词最初由德国动物学家海克尔(Ernst Haeckel)于1866年在《普通生物形态学》中提出。“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词是坦斯利(Tansley)于1935年提出的,他将其定义为“整个系统(在物理意义上),不仅包括有机复合体(即群落)在内,而且还包括形成我们称之为生物群落的环境的物理因素的复合体——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讲,即栖息地因素。”[注]Sahotra Sarkar, “Ecology”,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First Published on Friday December 23, 2005.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ecology.因而,无论是“生态学”还是“生态系统”,它们强调的都是自然界的“关系”。而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物种,它与其他有机物、无机物的关系以及以此为参照的位置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不仅影响着自然科学的演进;随着“生态学”的正式提出以及相关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包括美学在内的人文学科在此基础上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事实上,其背后所蕴含的自然观的变革则要早得多。如柯林伍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所讲,18世纪晚期的历史主义运动即促进了自然科学家所研究的自然界过程与历史学家所研究的人类事务的兴衰变迁这二者的类比。由此,“进化”的观念成为人类思想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自古希腊起,人们便认定只有不变的才是可知的,因而致力于寻找变化的自然背后不变的东西。而“进化”的观念揭示了在变化的自然背后没有不变的基底和变化所遵从的不变的规律,并且有关永恒变化着的客体的科学知识是可能的。[注][英]罗宾·柯林伍德:《自然的观念》,吴国盛,柯映红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4页。因而,自然不再是机械的,它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消亡,人类一度膨胀的理性也不再无所不能。因此,自然观的根本变革与自然科学的发展让人们不得不深刻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在此基础上,自然审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美学领域,如美国著名环境哲学家卡利科特(John Baird Callicott)所讲,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在《沙乡年鉴》(ASandCountyAlmanac)、《环河》(RoundRiver)与《上帝母亲的河流》(TheRiveroftheMotherofGod)中断断续续发展的大地美学是一种新的自然美学。据我所知,它是第一个运用生态的(ecological)与进化的(evolutionary)自然史知识(natural history),因而是西方哲学史中唯一真正自主的(autonomous)自然美学。”[注]Callicott, J. B, “Leopold’s Land Aesthetic”, in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eds), Nature,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alism: From Beauty to Du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15.并且,尽管他的美学并不像“大地伦理学”(land ethic)那样引发了那么多的关注与赞誉,也从未被他本人命名,但其美学思想却散落于,或者换句话说贯穿于他的著作中。因而卡利科特称之为“大地美学”(land aesthetic)。[注]Callicott, J. B, “The Land Aesthetic”, in Environmental Review: ER, vol. 7(1983), pp.345-358.利奥波德首先批判了19世纪景观欣赏的主导模式——如画性。他倡导要综合运用包括视觉在内的各种感官去欣赏自然,而不仅限于视觉。进而在土地伦理的基础上指出:“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注][美]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3页。因此,在利奥波德那里,自然美和土地伦理是一体的,即善的才是美的。人与自然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从属关系,而是同为共同体一部分的平等关系。当这个共同体中的一部分有利于整体的和谐与稳定时,它就是美的,那么在如画性下丑陋的沼泽等自然物,便在促进整个生态系统和谐稳定的意义上是美的。由此,利奥波德扩大了自然审美的范围,倡导一切自然物都是潜在的审美对象。进而,为了对自然进行审美欣赏,我们需要学习生态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以更好地认识自然物及其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正确地欣赏它们。

利奥波德将自然科学知识引入审美,立足于整个生态系统考察自然美,不仅承续了北美的自然欣赏传统,还对此后整个美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发源地。保罗·戈比斯特(Paul Gobster)便试图将利奥波德的理论贯彻到景观感知与评估的实践中。他关注到景观评估实践中存在的审美-生态冲突,意即按照传统的景观美学的评估标准,很多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价值的自然景物都不是美的,因而可能由此得不到适当的保护。对于生态与审美的冲突,戈比斯特认为解决这种冲突的关键在于扩大审美的范围。实际上,他的内在理路是以生态引导审美或规范审美,生态价值与审美价值的统一意味着改造以往的审美传统去适应新兴的生态科学,从而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多样性。与利奥波德相同,他也强调多种感官的参与,强调自然科学知识的重要性,但他更注重感知者与景观的相互作用的体验。实际上,国内学者一般将其归为狭义上的西方的“生态美学”,除了戈比斯特,还有贾苏克·科欧(Jusuck Koh)等专注于实践的景观设计师等在内的众多学者,都探讨并将这种生态审美付诸实践。

此外,除了以上的实践一派,还有一批环境哲学家、环境伦理学家等在理论层面探讨这种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美。如环境哲学家卡利科特,他首先探讨了利奥波德的大地美学,批判了如画性传统,强调生态学、进化论等知识的重要性。此外,他同样强调了美学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的很多保护与管理决策都是出于审美的而不是伦理的价值观,由于美而不是责任”[注]See Callicott, J. B, “Leopold’s Land Aesthetic”, in Allen Carlson and Sheila Lintott(eds), Nature, Aesthetics, and Environmentalism: From Beauty to Du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06.。这与戈比斯特等学者的思想是一致的。而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则进一步联结了自然美学与环境伦理学。同戈比斯特相似,他也希望为自然保护寻求审美的支持,那么他们的自然审美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伦理关怀。如我国学者赵红梅所讲,罗尔斯顿美学与伦理学共同的哲学基础是自然价值论,价值即“自然物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创造性属性,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具有的属性”。不同于传统的将人视为价值唯一尺度的主观主义价值论,罗尔斯顿把价值看作主体与客体的结合,即“价值的形式虽然是主观的,但评价的内容却是客观的”。那么在此基础上,“美与善的前提”即生态环境要健康,而“美与善的标尺”即生态系统整体的和谐。[注]参见赵红梅:《美与善的汇通——罗尔斯顿环境思想评述》,《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我们不难发现,这与上文所述利奥波德的大地美学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具体来讲,他区分了审美体验的两大要素:“审美能力”(aesthetic capacity)与“美感属性”(aesthetic property),前者是“观察者身上的体验能力”[注][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杨通进译,许广明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8-319页。,后者是自然物自身客观存在的属性,那么审美的发生便意味着自然物的美感属性遭遇欣赏者的审美能力。就人的审美能力而言,同卡尔松、伊顿(Marcia Muelder Eaton)等“认知阵营”中的环境美学家一样,他同样强调自然科学知识的掌握对于自然审美的重要性。但除此之外,他也强调“审美参与”(aesthetic engagement),强调体验。在其论文《森林的审美体验》(“The Aesthetic Experience of Forests”)中,罗尔斯顿指出:“森林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群落的知识,不能保证形成完整的审美体验,除非一个人进入(move into)这个群落。”[注]Holmes Rolston III, “The Aesthetic Experience of Forests”,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p.188.而这种进入意味着整个“身体”的进入,要全身心地投入并调动所有的感官。由此可见,正如他的自然价值论强调主客融合,他的自然审美同样强调主客融合。

综上,第一,无论是实践派还是理论派,这种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美都去除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重申了自然自身的价值,仅将人看作生态系统中的一员而不是自然的尺度,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平等对话。并且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为美,自然审美的范围也随之扩大。当然,一种彻底的去人类中心主义要求我们从根本上认为自然有其自身的价值,如罗尔斯顿所强调的自然自身的善,而不是以对自然的尊重迂回地实现人类的利益。第二,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美将生态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伦理学引入审美,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自然欣赏模式,善与美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并且这在一定程度上中和了“审美”从娘胎里带来的主观性,有利于弥合审美中人与自然的分离。而由于自然科学处于不断发展之中,那么生态系统中的自然审美也将具有巨大的开放性、包容性及与时俱进性。第三,不可否认,无论实践派还是理论派,其美学思想都有非常强的实践指向,要么指向实际的景观设计与规划,如戈比斯特与贾苏克。要么指向现实的环境保护运动,试图为其提供理论指导,如卡利科特与罗尔斯顿。第四,与此同时,审美范围的不断扩大也容易走向审美泛化。如果一个生态系统和谐稳定、运行良好,那么就意味着这一系统中的所有事物在维持系统稳定与和谐的层面都是善的,因而也都是美的。实际上,这通常会与我们的日常审美经验发生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讲,大部分普通人或许不具备生态学的知识因而无法欣赏这种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美。那么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的审美经验与审美权利,是否会引发审美的精英主义?此外,以生态系统整体的和谐与稳定为审美标尺的话,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遮蔽系统中自然物个体的独特性?自然物自身的善与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忽略或遮蔽?而且,科学知识如生态学、生物学等在自然审美中究竟占有多大的分量才合适?实际上,这在不同的美学家那里是不同的,那么究竟怎样平衡自然审美中的认知因素与非认知因素?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

通过对自然美理论谱系及其问题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自18世纪至今,自然美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一以贯之的基本问题:第一,自然是什么或者说自然的本质属性有哪些,它从根本上关系到“欣赏什么以及如何欣赏”这一基本问题。即便如卡尔松的科学认知主义理论缺乏“自然对象论”的支撑,[注]参见薛富兴:《艾伦·卡尔松的科学认知主义理论》,《文艺研究》2009年第7期。但他仍旧做出了“自然是自然的”以及“自然是环境”这两个一般性的规定。第二,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文中所述,二者是平等的,还是前者凌驾于后者之上,这关系到审美的态度与方式。当然,忽视人在审美活动中的基本位置也并不可取。第三,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艺术自诞生起,就与自然互为参照,而自然审美与艺术审美同样如此。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自然审美的方式要么偏于主观,要么偏于客观,要么主客融合。如卡尔松所讲:“在西方世界,自然审美欣赏的演变一直交织着由科学实现的自然客观化和由艺术导致的自然主观化。”[注]Allen Carlson, Aesthetics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Appreciation of Nature, Art and Architec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3.尽管自然的客观化与主观化不完全源于科学与艺术,但自然审美确实伴随着二者的此消彼长。或许我们应该借鉴赫伯恩最初所表达的理念,没有一种好的或者不好的审美方式,只是有两个极点或者分隔良好的两个标志,而其间存在着一系列的审美可能性,而在这个范围内,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审美方式,有着很重要的参照作用,我们需要拒绝统一。[注]See Ronald Hepburn, “Contemporary Aesthetics and the Neglect of Natural Beauty”, in Allen Carlson and Arnold Berleant(eds), The Aesthetics of Natural Environments, 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2004, p.49.因此,包容差异而不是寻求普遍统一的理论是必要的,正是在各种不同的审美方式的相互参照下,我们不断完善自然美的理论并希望寻找一个平衡的点,但这种平衡是相对的,并且是立足于当下的历史语境的。而在当代中国生态美学建构的历史语境中,我们需要更深入地探究如何审美地欣赏自然。[注]关于自然审美的基本范式与问题,笔者将另文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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