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企业形成的原因分析及处置对策

2019-02-14 00:28
石油化工技术与经济 2019年2期
关键词:职工转型企业

王 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北京100728)

近年来,地方炼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炼油能力不断扩张,国内成品油持续过剩,而国家对石化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日益严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大气污染排放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法律和标准的实施,给各石化企业的运营带来很大压力。部分石化企业生产装置落后、排放不达标,长期亏损,成为特困企业,需要进行“关闭、停业、合并、转型”。在此将分析和探讨特困企业形成的原因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处置对策。

1 特困企业形成的原因

特困企业指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或五年内亏损年份累计达到或超过三年,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或亏损不足三年,但未来仍将持续亏损的企业。这些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效率低下,自身发展能力已经丧失,资不抵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上级单位补助资金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经营。

1.1 原油资源不足,没有及时转型

原油是石化企业最重要的原料,原油成本占生产成本的85%~90%,地处内陆的企业通常靠近油田建厂,以便就近获得陆上原油。但随着油田产量的递减,原油资源无法保障;企业产品结构单一,竞争能力较弱;用工人数多,企业办社会负担较为沉重。由于长期亏损,最终沦为特困企业。

1.2 地理位置制约,后续发展困难

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来远离城市的郊区变成了城市的主城区。有的企业所在城市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石化行业已不符合当地政府未来产业定位,地方规划明确要求关停。有的企业相近地域已有同类型大规模、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产能已经超出了市场的需求,企业的后续发展受到限制。

1.3 安全环保和产品质量

部分企业生产装置规模低于国家列入淘汰的最低产能标准,油品质量不能达到国家对汽柴油国Ⅵ质量标准要求,存在大量安全环保隐患。如果要解决安全环保和产品质量问题,企业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装置进行更新改造,无法达到合理的投资回报率。

1.4 政府给予过度保护

有一些企业尽管长期亏损,但生产经营仍在维持,销售收入和税收在不断形成,地方政府不愿放弃稳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就业形势严峻,如果对特困企业进行关停,将会导致大量的失业人员无法安置,影响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在企业经营困难时,会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的政策对企业提供帮助;银行为了避免不良贷款持续上升,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为企业“输血”,使特困企业长期存续。

2 特困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2.1 降低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特困企业长期亏损,管理粗放,生产成本高,债务负担重,不创造经济效益,但却占用大量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燃料动力和不可再生的原料等资源,导致有限的社会资源不能向效率更高的企业流动,挤占了其他盈利水平较高企业的市场空间。生产要素的配置扭曲,阻碍了产业升级,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1]。

2.2 加剧产能过剩

特困企业分布在行业低端领域,产品结构不合理,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需求减少时,由于产品同质化严重,易引发同行业市场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压缩了行业的盈利空间,对整个行业发展不利[2]。落后的产能没有及时淘汰退出,加剧了产能过剩。

2.3 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

特困企业大多债务负担沉重,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断对其提供贷款支持。特困企业无力归还贷款,金融机构呆账、坏账不断增加,不良资产持续积累,导致其金融中介功能下降,不能向其他正常运营的企业提供贷款。如果大量企业资金筹措困难,资金链断裂,陷入破产倒闭,将对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2.4 不利于社会稳定

特困企业大多经营困难,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经营性现金流短缺,易对职工采取长期减薪、不按时发放工资等手段以降低成本费用,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社会稳定。长期来看,特困企业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过度依赖,使政府和社会的负担越来越重,增加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3 特困企业处置对策

特困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矛盾集中,普遍存在人员安置难、资产债务处理难、破产退出难、账务处理难等问题。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开展处置工作。

3.1 精准识别企业特点,分类施策

3.1.1 实施业务整合,推动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是解决企业困境的主要方式,本身具有一定价值的特困企业要主动寻找合作方,吸引社会资本,通过股权、资产收购,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实施业务整合,实现资源或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3]。

具备以下特点的企业宜采用兼并重组方式:一是企业的燃料油系统装置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但其化工等特色产品具有适宜的资源优势、良好的技术储备、较丰富的市场经验和稳定的客户群体,特色产品生产系统仍具有价值;二是当地政府支持其继续生存发展。

如某企业实施股权结构改造,由地方政府增资控股,关停落后的燃料油生产装置,对特色产品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持续向精细化工转型,利用当地工业园区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扭亏脱困。

3.1.2 剥离不良资产,促进转型升级

特困企业要利用好政府的分级补偿政策,主动压减落后产能,对安全、环保、质量不达标的落后装置进行报废处理,将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当地政府,富余人员转岗,减轻成本负担,利用土地、办公楼等有效资产实现转型升级。

具备以下特点的企业宜采用转型升级方式:一是企业产品品种单一,没有特色,生产装置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需要关停;二是具有较好的土地资源和转型发展的条件,当地政府能够给予财政优惠措施,银行能够提供信贷支持。

如某企业拆除落后装置,配合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利用原有的土地、办公楼、油罐和铁路等资产,建立仓储物流中心,构建经营网点和配送体系,探索“互联网+供应链”创效增值模式。

3.1.3 办理清算注销,稳妥退出市场

企业通过司法程序申请破产退出,可将卖地收入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安置职工。

具备以下特点的企业宜采用清算注销方式:一是企业不具备转型升级的条件;二是地方政府明确要求关停生产装置,并对企业用地另行规划。

3.2 妥善分流安置职工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分流安置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可以采取多种办法进行人员分流安置:被兼并重组的企业,由整合后的新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内部竞争上岗;转型升级企业采取内部分流,转岗就业的方式安置职工;关闭退出的企业采取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等方式安置职工。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特困企业职工进行就业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和小额贷款支持,促进职工自主创业[4]。

3.3 合理合规处置资产和债务

在处置过程中坚持规范操作,最大限度盘活资产价值,减少资产损失。一是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产成品、备品备件等资产进行清查,不能使用的进行拆除、报废处理,对有用的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对外转让或有效利用;二是清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债权债务,并依法合规回收;三是加强与债权方沟通,通过转股、置换等方式化解债务,减轻企业负担。

3.4 积极争取有利政策

梳理在资产划拨、资金支持、税费优惠和减免、不良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社保续接、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争取特困企业处置的有利政策和措施。如:对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申请较低的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企业重组成本;对实施破产清算的企业,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坏账处理;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解决职工安置费用。

4 结语

特困企业“关停并转”,是一场艰苦的攻坚战,涉及大量人员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工作难度极大,任务十分繁重。企业短期内要承受强烈的阵痛,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企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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