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情形。
税收征纳2019年7期
1《安徽建筑》2024年3期
2《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24年5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3期
4《花卉》2024年8期
5《天津教育》2024年8期
6《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7《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8《家庭医学》2024年2期
9《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10期
10《英语教师》202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