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召开

2019-02-22 07:00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督导陕西省年度

本刊讯2019年3月7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恒斌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充分认识监测工作在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要结合2019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做好各种保障。三要强化过程监督,注重工作纪律,确保监测实施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国家自2015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3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国家第二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从2018年开始。具体安排是:2018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2019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2020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质量监测工作已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陕西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积极参与,把质量监测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把监测结果作为提升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决策依据和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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