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名侦探

2019-02-23 08:18赫连镜繇
学生天地 2019年5期
关键词:包公包拯狄仁杰

○赫连镜繇

提起名侦探,很多同学会脱口而出福尔摩斯和柯南。其实,在我国古代也有许多非常有名的侦探。

狄仁杰:能屈能伸的政治家

狄仁杰,字怀英,山西太原人,因为在武则天时期担任过“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在当时相当于宰相,所以也被称为“狄阁老”。

狄仁杰通过科举当官,仕途总是与案子脱不开关系。唐高宗年间,他当上了“大法官”,一年内判决了大量积压案件,所涉及的一万七千多人中,竟没有一个觉得判决不公而要上诉申冤的。武则天当政之初,狄仁杰到甘肃当地方官,更是摆脱不了审理案件这种日常工作。然而,在这一系列和案子有关的政绩中,狄仁杰的角色与其说是“神探”,不如说是法官和检察官。“断案如神”虽为他的政治生涯积累了资本,却远不足以让他流芳百世。

历史上评价狄仁杰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所处的时代,正值武则天登基,李唐天下面临改朝换代的局面,社会一度动荡不安。狄仁杰本是唐高宗的臣子,他出仕武周朝,初始时也饱受“忠于正统”者的诟病。然而他的眼界、心胸和政治才华,确实都高人一等,对武则天不卑不亢,敢于抵制苛政,提出了许多稳定社会的宽和政策,并先后为国家举荐了数十位优秀官员。时人赞誉他:“天下桃李,悉在公门。”就是说天下的人才都出自狄仁杰的门下。

狄仁杰的足智多谋也闻名于世。他十分巧妙地向武则天进言,利用“疏不间亲”的人之常情,劝服她放弃了废亲生儿子李显,立武姓侄儿为太子的想法。经此一事,狄仁杰被视为“再造李唐”的忠臣义士。他病逝后,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三代帝王都对他各有追封。

戏剧性的是,狄仁杰前半生解决冤案无数,后来自己却遭受了一桩冤狱。公元693年,狄仁杰刚当上宰相没两年,武则天的侄子就诬告他谋反,连带逮捕了一批大臣下狱。狄仁杰倒是能屈能伸,被审问时马上就“坦白从宽”了。随后,趁问案的酷吏忙着折腾别人时,他悄悄拆掉被头,写下自己的冤情,藏在棉袄里,托家人呈报给皇帝。武则天看到后问他:“你没谋反,为什么要招供?”狄仁杰从容答道“:不招早就被严刑拷打弄死了。”最终,这桩冤案得以昭雪,一并蒙冤的几位大臣都免于死罪。

在牢狱之中也能冷静应变、自救救人,狄仁杰的“神”确实不是捕风捉影。

包拯:阎罗谏官,青天老爷

包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由于后来被授予“龙图阁直学士”,也常被叫做包龙图。

宋仁宗年间,得宠的张贵妃想替伯父张尧佐求个官职。举手之劳又能讨美人欢心,仁宗当即答应。不料次日上朝,一提此事,就有一名官员黑着脸站了出来,坚决反对。他详细地剖析张尧佐的品性,表示该人绝不能担当重任,说到激动处,唾沫星子都喷到了皇帝脸上。最后仁宗没了办法,只得作罢。退朝后,张贵妃迫不及待地询问结果,皇帝一边拿袖子擦脸,一边不耐烦地说:“你就知道要官,不知道包拯是谏官吗?”这个故事,就是包拯历史形象的真实写照:一位刚正廉明、无私无畏的御史中丞。官职虽然不高,可对皇帝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臣子。

御史中丞这种谏官,职责就是给皇帝提意见,批评和反对不合理的决策,这是个很容易得罪人的官职。包拯在任期间,先后弹劾了不计其数的不法官吏,多少权贵因忌惮他而不敢任意违法乱纪。京师一度盛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说只要有包公在,就无法通过贿赂京官来办事。

包拯虽然刚正有余,却不够机灵,有时难免遭人捉弄。一次,他路过华山脚下的西岳庙,看到庙内一块唐玄宗封禅华山时的亲笔碑被焚毁了,就责问华阴县县令,县令回说石碑是被贼人所烧。包拯不禁有气:“当地官员做什么去了?”县令答道:“县里只有三四十名弓手,拿贼人没办法。”包拯一听更火了:“抓不了贼,还要县官何用!你倒说说,是什么贼这么厉害?”县官忍笑说:“这贼人叫做黄巢……”黄巢是唐末枭雄,也就是说毁碑之事已经过了一百多年。包拯听到这里,才发现被耍了,可又无法发作,只好作罢。

这样一个刚正到近乎死板的老包,对百姓来说,却正是公平公正的“青天”象征。因此,虽然从年代上说,“包公”晚于“狄公”,但与“神探狄仁杰”相比,“开封有个包青天”却似乎更历史悠久。狄仁杰的侦探形象始于清代小说《狄公案》,而早在南宋,就已经有讲述包公断案的短篇话本《合同文字记》《三现身包龙图断冤案》。到明代,包公故事已被集结成短篇小说集《包公案》,之后又逐步衍生出《三侠五义》等一系列作品。而包公的形象也在这些演绎中,渐渐被固定为我们熟悉的大黑脸(体现刚正不阿),额上有一弯月牙———这个月牙图案,还要归功于“阎罗包老”之称所衍生的“日审阳、夜审阴”的传说。

有趣的是,虽然包拯的形象总和开封府紧密相关,但其实他只在1057~1058年间担任过一年多的开封府最高长官。

宋慈:法医学之父

南宋时期的宋慈是福建建阳人。《大宋提刑官》这个影视剧标题,就是对他官场生涯的最佳概括。以提刑官为首的提刑司,在当时相当于地方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具有核准死刑的职权。

与狄仁杰和包拯相比,宋慈更像亲自鞭打尸体以检验伤痕的福尔摩斯。比起侦探,法医或鉴证科的职位也许更适合他。宋慈非常注重尸检的工作,在前人著作与自身经验相结合的基础上,他将法医知识系统化、理论化,写出了流传后世的《洗冤集录》。宋慈甚至认为,光靠审问犯人,就算问案者再高明,也难以得到最准确的结果,“只有死人不会说谎”,验尸得到的真相才最可靠。

《洗冤集录》中的验尸手段堪称五花八门,也为后世公案小说提供了一个相对靠谱的蓝本。宋慈的荧幕故事,也因为这本书的存在而更近于本貌。比如《大宋提刑官》中的“火钉入头”,就出自《洗冤集录》:将烧红的钉子钉入头中,会导致伤口周围的组织在高温下收缩,同时使周围的小血管迅速碳化,既不容易出血,也看不到伤痕。所以宋慈在书中反复强调过,验尸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检查头部。更出名的例子是“焚尸验喉”,通过检验受害者气管中的烟灰,来断定死者是被烧死,还是死后才被焚尸灭迹,这在今天的法医教学中仍是一个经典案例。

正因为《洗冤集录》包含了许多奠基性的内容,所以宋慈被誉为“法医学之父”。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法医鼻祖在当时却并非因为这些“雕虫小技”而闻名。宋慈是朱熹弟子吴稚的学生,深受当时一些著名理学家的赏识。他去世后,好友评价他“听诉清明,决事刚果”,是一位受到同僚和百姓集体认可的好官。至于那些高妙的技术手段,与其为人处世的品格相比,反而显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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