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关系研究

2019-03-06 12:38胡争光张冲冲
会计之友 2019年3期
关键词:企业核心竞争力僵尸企业

胡争光 张冲冲

【摘 要】 核心竞争力是决定企业发展的关键,对企业至关重要。“僵尸企业”是市场中存在的、本应退出而由于受到外部输血尚未退出的企业。文章以我国上市工业企业为例,以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解释变量,以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为被解释变量,引入企业年龄、CEO年龄、企业性质(国有或非国有)为控制变量,建立了回归模型,探讨核心竞争力对“僵尸企业”的影响。结果表明核心竞争力越弱,企业成为“僵尸企业”的可能性越大。此外,创新竞争力对“僵尸企业”形成的影响最为显著,管理竞争力与规模竞争力也会对“僵尸企业”的形成产生影响。

【关键词】 企业核心竞争力; “僵尸企业”; 规模竞争力; 管理竞争力; 创新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03-0046-05

一、引言

“僵尸企业”占据了大量资源,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学者主要从政府、外部宏观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对“僵尸企业”展开研究,而较少从企业内部对“僵尸企业”进行探讨[ 1 ]。根据美国和日本处置“僵尸企业”的经验,了解企业内部造血能力,判断企业竞争力强弱成为处置“僵尸企业”的关键所在。此外,程虹和胡德状[ 2 ]认为“僵尸企业”在产品质量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与企业家精神方面明显低于“非僵尸企业”。朱舜楠和陈琛[ 3 ]指出高负债、短期偿债能力弱、企业规模较极端、高能耗都是产生“僵尸企业”的重要原因。高管薪酬、大股东持股与企业僵尸化之间存在关联[ 4 ]。以上这些都是关于企业内在的,与核心竞争力有直接关联的影响因素。

因此,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否会对“僵尸企业”的形成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又是从哪些方面影响的?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探索。鉴于此,本文以2013—2017年上市工业企业为研究样本,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就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僵尸企业”的影响进行揭示,这对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帮助企业避免成为“僵尸企业”提供借鉴。

二、文献综述

目前,已有较多文献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僵尸企业”进行研究,但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之间的关系尚未进行较多探讨。

现有“僵尸企业”研究中,学者分别从界定与识别、成因、处置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探究。在“僵尸企业”的界定方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CHK法和FN—CHK法。CHK法由Caballero等[ 5 ]提出,主要通过对比实际利息支出和最低利息支出之间的差距来识别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FN—CHK法是Fukuda和Nakamura[ 6 ]在CHK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从而达到较少误判的目的,具体操作是在进行CHK法之后将无利可图、杠杆较高、外部借款增加的归为“僵尸企业”。此外,我國学者何帆和朱鹤[ 7 ]认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连续三年为负数的企业应界定为“僵尸企业”。黄少卿和陈彦[ 8 ]认为在识别中应考虑政府干预因素,提出在CHK法基础上扣除各类补贴后实际利润总额连续若干年之和为负,作为识别方法。在“僵尸企业”成因方面,可以概括为政府干预过度、银行信贷、外部经济波动、体制不健全等内容。将国内外对“僵尸企业”成因的研究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政府干预与银行信贷是国内外“僵尸企业”形成的共同原因,也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如蒋灵多和陆毅[ 9 ]将最低工资标准与“僵尸企业”的形成进行研究,发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抑制其产生,因此,政府可以利用最低工资标准对其形成进行削弱。此外,我国学者将企业内部因素与其形成进行分析,发现产品质量、创新能力、高管薪酬等与其形成存在密切关系。在处置方面,日本的产业再生机构和美国对汽车行业的经验措施可以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参考。另外,以市场为主,实现企业自救、银行辅助、政府托底三方通力合作的方式得到多数学者的一致认同。我国“僵尸企业”在清退时常面临退出障碍,故完善退出机制成为其顺利退出的有效保障。除了为其退出提供外部保障外,转变思想、抓住时机、坚定清退决心成为其退出的前提。

企业核心竞争力由普拉哈拉德和哈默于1990年提出,认为其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学识”[ 10 ]。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对核心竞争力给出了概括性描述,随后学者在其基础上从不同方面对核心竞争力进行了深入探讨,基本上可分为整合能力观、核心技术观和核心产品观[ 10 ]。可以发现,无论从哪个方面出发,强调的都是企业所特有的、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资源或能力。除了对核心竞争力定义的探讨,其评价也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与热点。目前,这种竞争力评价方法主要包括:非定量描述、半定量方法、定量方法、半定量与定量相结合方法[ 11 ]。更直观的区分就是评价中定性与定量的比例。在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中,定量可以使其更直观地表示出来,但由于其本身概念中就存在着非定量因素,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是其评价方法中更适合的方法。但由于定性数据难以收集,尤其是所需数据量较大时,操作难度陡然提升,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较难实现。

从美国与日本处置“僵尸企业”经验中可以发现判断企业能否救助的关键在于企业的“造血能力”,即是否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而核心竞争力是市场竞争中的关键。此外,我国学者对企业内部微观因素与“僵尸企业”的关系做了研究,这些内部因素多是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基于此,本文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的关系展开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以国泰安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中A股上市工业企业为研究样本,收集了2013—2017年的所有相关数据。剔除样本数据中的缺失值与异常值,最后实际使用2015年1 879家、2016年2 024家、2017年2 276家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僵尸企业

由于“僵尸企业”在数据库中并未直接提供,因此需要进行识别。对比国内近几年提出的“僵尸企业”识别方法,本文认为在FN—CHK法上进行修改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提出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识别方法,对于本文样本来说具有很强的参考性与操作性。二是通过连续三年实际利润为负降低了错识误判的风险,因此,本文以该方法作为主要识别依据,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步,根据CHK法初步识别。该方法主要考虑政府补助与银行补贴对企业僵化的影响。通过最优利率下的利息支出与实际利息支出对比,确定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该方法的关键在于最优利率(最低利率)的选择。本文以歷年来央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中的最小值作为识别“僵尸企业”的最低利率,分别以rs和rl作为最低短期贷款利率和最低长期贷款利率(表1)。minlxzc为最低利息支出,dj为短期借款金额,cj为长期借款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上述步骤,本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识别为“僵尸企业”。

2.解释变量:企业核心竞争力

该变量的大小需要依据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得出。根据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16)中的“僵尸企业”进行识别发现,“僵尸企业”的比例在以下几个行业最高,分别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5.99%),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9.14%),化学纤维制造业(19.1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5%)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4.46%)[ 12 ]。而这些行业的企业多为央企或国有企业,徐传谌和周渤[ 13 ]的核心竞争力研究主要集中在这种类型企业。因此,本文借鉴其研究内容从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三个维度出发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出评价,具体指标见表2。本文采用熵值法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并计算出三个维度的权重。

3.控制变量

除了上述变量外,根据程虹和胡德状[ 2 ]的研究可以发现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与企业的年龄、性质(是否为国有)、CEO年龄可能存在一定关系,因此,本文选取这三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避免因为企业自身属性而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

(三)模型构建

根据研究内容和变量构建模型1:

其中,Z为虚拟变量,若是“僵尸企业”,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X代表企业核心竞争力,f_age、f_character和ceo_age分别代表企业年龄、企业性质和CEO年龄。

模型2如下:

其中s_c、m_c、c_c分别代表企业的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将2015年的研究结果进行详细展示,并对2013—2017年的研究结果进行归纳整理,统一进行展示。

将2015年各变量进行基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年龄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最小为1,最大为26。此外,CEO年龄之间的差距也较大。企业性质为二分类变量,当企业为国有企业时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核心竞争力、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和创新竞争力的最小值与最大值差值较大,说明数据分散较大,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相关性分析

对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Pearson相关系数见表4。由表4可知,规模竞争力与管理竞争力显著正相关,与创新竞争力存在一定的负相关,管理竞争力与创新竞争力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这说明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企业的管理能力也随之上升,而企业的创新能力可能会略微下降。企业管理能力的提升,可能会出现创新力下降的情况。由此,可以了解到企业管理能力与规模大小都会对企业创新能力产生消极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过度关注于企业的规模与管理,而忽视了企业的创新能力。

(三)回归分析

1.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的回归分析

以企业是否是“僵尸企业”为被解释变量,以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解释变量,以企业年龄、CEO年龄和企业性质为控制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采用Stata14版本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结果见表5。分析2015年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回归结果,将模型1与模型2调整后的R方进行对比,发现略微增长,提高了模型的解释性。模型2显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存在一定的负相关性,即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时,会降低“僵尸企业”出现的概率。此外,还可以发现企业年龄与“僵尸企业”的形成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即随着企业年龄的增长,其产生的概率将会提升。企业CEO年龄对“僵尸企业”的形成影响不明显。企业的性质,即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对“僵尸企业”形成有显著影响,具体为:当企业为国企时,“僵尸企业”形成的概率将会上升;当企业为非国企时,“僵尸企业”形成概率将会下降。企业年龄与性质的结果和学者的已有研究结果相一致,即国有的、年龄大的更容易成为“僵尸企业”。另外,将2015—2017年回归结果汇总后可以发现各项指标的回归结果与2015年基本一致,CEO年龄在2017年呈现一定的负相关性,说明CEO年龄可能对企业是否成为“僵尸企业”有一定影响,但仍需长期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表6。

2.核心竞争力组成部分与“僵尸企业”的回归结果分析

以2015年样本为研究对象,以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核心竞争力组成部分(规模、管理和创新竞争力)为解释变量,以企业年龄、CEO年龄和企业性质为控制变量,对核心竞争力组成部分对“僵尸企业”的形成影响进行分析,结果见表7。模型1、模型3、模型4、模型5分别为只有控制变量、只添加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创新竞争力4种类型,将后三个与第一个对比,模型的R方都有所提高,增强了模型的解释性。由模型3可知,规模竞争力与“僵尸企业”形成存在一定的负相关性,即规模越大,其形成的可能性会降低。由模型4和模型5可以看出,企业的管理竞争力与创新竞争力的提高都会对“僵尸企业”形成产生抑制作用,减少其出现。将模型6与模型7的R方进行对比,模型7较模型6有所增长,提高了模型的可解释性。由模型6看出两者共同对“僵尸企业”出现并未产生明显影响。而由模型7可以看出三者共同对“僵尸企业”出现产生影响,其中创新竞争力对“僵尸企业”出现影响最显著,其他两个影响较显著。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中国工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回归模型分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僵尸企业”的影响,主要结论有:第一,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僵尸企业”的形成存在负相关,即提高该能力可以降低企业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第二,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与创新竞争力的提高都对“僵尸企业”的形成具有抑制作用;第三,这种竞争力中创新竞争力对“僵尸企业”形成影响最为明显。

依据本文的研究目的,结合研究结论,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为“僵尸企业”的清理以及预防“僵尸企业”的出现提供一定借鉴。

第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表6充分说明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僵尸企业”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从规模竞争力、管理竞争力与创新竞争力三方面入手,共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着重提高企业的创新竞争力。创新竞争力的提高主要依赖于技术与人才。一方面企业应加大对技术的重视程度,提高研发费用占比;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大对研发型人才的引用与培养,提升研发型人才的占比,提高企业研发的转化率,这一点也就是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14 ]。

第三,提高企业的风险对抗能力。调整企业结构,把握企业发展规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強企业面对风险时的抵抗力与应对力,减少成为“僵尸企业”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将更多的管理工作还给市场,做好服务工作。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贷款,减少因受政策干扰而发生的僵尸借贷。另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退出机制,保证需退出的企业能够及时退出,减少在市场中的滞留时间,减少资源无效占用时间,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转。

“僵尸企业”的处置涉及方方面面,不能单纯只看外部而忽略内部,应将其作为一个体系,从内到外,由表及里对“僵尸企业”处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避免一刀切等现象的出现,把握处置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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