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土地流转权益保障的调查报告

2019-03-13 13:00马桂美
农民致富之友 2019年4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村土地全县

马桂美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步伐。但是由于土地权属不明、流转程序不规范、基层管理混乱、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土地流转后农民权益的保障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如何保障农民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的权益,已经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现有农户8万多户,耕地面积92.45万亩。至2016年8月底止,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5.8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8.27%,其中,2014年至2017年5月,全县新增流转土地面积达14.39万亩,占全县流转面积的40.17%。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30.0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3.82%,涉及农户约35070户。流转最多的是丁当、那桐、乔建等平原乡镇,土地流转面积占各镇耕地面积的70%以上。据统计,在所有流转的农村土地中,80%以上均为企业及种植大户流转用于农业规模化种植经营,主要用于香蕉、甘蔗、水稻、蔬菜、火龙果、葡萄、柑橙等农业作物的规模种植。全县流转面积300亩以上连片种植经营的企业及大户达180多家,面积约25万亩。

(二)農民土地承包权益情况

通过土地流转,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和企业化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进程,而且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民增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流转土地的农户有了承包金收入。二是承包方雇用农户进行管理,农户每月有800元左右的劳务收入。三是流转农户能够参与产品销售收入一定程度的提成,增加收入。四是产业化的经营方式也解决了小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五是土地流转把农村劳动力从零星分散的土地上解放出来,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或外出打工,或到城镇经商置业,从事二、三产业,增加了经济收入来源,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农村土地没有清楚确权。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在一部分的土地流转纠纷中,其原因是土地权属不明。一是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二是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三是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四是农村开荒地的归属问题,不是生产队按程序进行分配,属谁开荒谁经营,农户经营荒地面积不平衡,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群众收益不均现象突出,存在矛盾隐患。

(二)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没有报批备案,申请变更登记的更少;协议内容不规范,部分协议为口头形式,约定不明。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普遍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流转手续不规范,具体是个别农户土地流转采取口头协议,或口头委托亲属代耕代种,没有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有些企业、种植大户为图简便,采用简单的流转合同与农户签订,虽然订了流转合同,但内容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性差;流转合同存在代签现象;流转期限超二轮承包年限。

(三)服务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相应的服务平台。没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实现土地流转信息即时交换,保障供求畅通,规范透明。土地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合同、流转档案等均缺乏统一规范和统一管理,存在纠纷隐患。二是政府引导和指导机制存在障碍。开展乡镇综合改革以后,乡镇农经站被撤并,原来由其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管职能被严重弱化,导致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引导管理和业务难以到位,土地流转基本上处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自发进行的状态;三是保障体制不健全。主要是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企业难以完全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就业等问题。

(四)没有建立风险保障制度。经营主体因生产经营、市场低迷、天灾等因素亏本,流转土地的农户往往成为风险的承担者、利益的受损者。流转土地的农户往往会因为土地流入方“跑路”、“消失”、融资艰难等领不到工资、租金。

三、加强农民土地流转权益保障的几点建议

(一)搞好土地确权登记,夯实流转基础。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做好新一轮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相符”和“四到户”,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程序。要尽快建立健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好编制、人员、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

(三)建立支持机制,鼓励土地流转。一是出台多种激励政策。研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激励土地有序流转,要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要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管理等措施,推行良种良法、机械化耕作,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大力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二是建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稳定转移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二、三产业项目,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的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拓展新的空间。

(四)发展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和造就大批种田能手和农民企业家。财政和金融政策要大力扶持,通过财政奖补,银行贷款贴息,以及筹备建立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为流转大户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一旦灾情发生,及时足额理赔到位。通过多方式、多手段大力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等,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路子,形成以农业为基础,工业带农业,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体系。

(五)创新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并委托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土地股权转变。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县、乡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研究、分析、汇报,密切注意发展动态。要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引导业主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及时调解和处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纠纷,促进土地流转有序运行。要搞好合同鉴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登记备案,乡镇有关部门宏观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同时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解决“有地无力经营”与“有力无地经营”的矛盾。

( 作者单位:5327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丁当镇农业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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