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铁岭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2019-03-13 13:00胡荣国
农民致富之友 2019年4期
关键词:铁岭市农民人才

胡荣国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主体,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是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必由之路。当前各类从事农业服务和生产的农民合作社蓬勃兴起,农民合作社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专业化、组织化亟需引导扶持,扶持力度不强,以及政策的导向问题,急需从事相关工作的部门解决。

一、铁岭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成员地位不平等。由于资金、技术、土地、信息等资源禀赋差异,导致大部分合作社由领办人实际控制,一股独大现象较为普遍,影响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二是分配机制不完善。在盈余分配过程中,核心成员占有较大出资比例,偏向按出资比例而非交易量(额)返还盈余。三是成员账户缺失。有点 合作社成员账户不完善。四是制度不健全。有些合作社虽然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制定了章程,但往往是照搬照抄示范章程,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千孔一面。

2.部分农民合作社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调研发现,真正规模较大,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合作社较少,有的合作社成员乃至负责人都不清楚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少合作社管理不规范,甚至连一个完整的章程都没有;也有许多合作社规模很小,或者缺乏现代经营理念,竞争力不强,距离真正意义上保护农民闯市场的合作组织,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缺资金。缺乏资金是铁岭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有55.8%的理事长认为资金不足是合作社面临的最棘手问题。二是缺人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是铁岭市合作社面临的又一现实问题。调查显示,有20.1%的合作社反映人才缺乏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用地难。我市出台了一些合作社农业设施用地的扶持措施,但在具体落实中由于土地指标有限、政府又优先保障工商业用地,对合作社的用地优惠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四是服务弱。多数合作社没有经营实体支撑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成员最需要的产后加工、销售服务能力较弱。

3.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发展产业单一,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市8952家农民合作社中,水稻、玉米等种植(含农机服务)占62.7%,肉蛋鸡、生猪养殖占32.4%,此类合作社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单一、科技化水平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特点。以玉米种植合作社为例,83%合作社的在玉米价格走低的情况下面临困境,近77.2%的合作社表示在来年生产中要缩小种植规模、降低风险。

二、加快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为合作社工作全面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是编制发展规划。铁岭市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总体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编制农民合作社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应突出合作社发展的全局性和长远性,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深入分析未来5-10年合作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提高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级政府要把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2.完善支持措施,为示范社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涉农项目倾斜。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继续把合作社作为实施涉农项目的重要主体。逐步扩大合作社承担这些项目的规模,并指导合作社积极申报有关项目,设立专门账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增加发展资金。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產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特别是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流通、销售、加工等设施设备,加强人才培养、技术引进和品牌建设。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尽快探索开发适合合作社发展特点、流程简便、额度适当的金融产品。推进贷款担保试点工作,以县为单位,以地方财政为主体,适当吸收政策性金融机构参股,组建小额担保公司,加强对合作社的信用担保服务,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有条件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四是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用于铁岭市合作社的专门税收政策,对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充分发育的县(市、区),探索实施对合作社开展深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畜牧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县(市、区),可探索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出售兽药、饲料免征增值税;对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可探索适当减免优惠;对合作社实行订单式生产发展较快的县(市、区),可探索对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合同免征印花税。税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对合作社的税收管理措施,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为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加强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业务水平。制定合作社人才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和承办国家和省到我市举办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国家、省、市三个层面的培训班,通过培训全市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和农经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要点、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民合作社最前沿的理论、技术和管理信息,进一步理清发展方向,明晰工作思路,为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奠定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制定入库人才管理、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完善人才使用和流动机制,明确人才库建设管理主体和职责。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将具备培训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合作社人才培训特点、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便于学员实地观摩考察的合作社选定为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单位:112000 辽宁省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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