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号”里看世界

2019-03-14 03:08徐勇
文学港 2019年2期
关键词:奇人旁观者志强

徐勇

对一个作家来说,情况可能是:写虚容易,“务实”难;传奇化笔法容易,于平常中见出不平常来难。因为,毕竟写作不是仅仅靠想象就能完成,在这当中,对生活的观察、体会和揣摩,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今中外的文学似乎莫不如此。某种程度上,如何处理虚和实的关系,对于小说这样的叙事文体而言始终是其核心问题。谢志强和他的《艾城奇人异事》,情况似乎既是也不是。

就虚和实的关系论,贾平凹的作品是典范,他是通过实来写虚,实是底子,虚依附于其上,所以才能虚实相生、彼此映照。否则,则可能虚实两失、顾此失彼。贾平凹的例子告诉我们,虚实关系的处理,必须以实为根基,即是说,我们必须从实中生发出或者提升出虚来,而不是相反。所谓“奇”或“异”,作为虚的一种,应做如是观。谢志强有他自己的思考和发现。他擅长于从平常中发现不平常,实当然是根基,但这个不平常在那里还有另一重含义。他创造了叙述的旁观者这一身份,所谓日常生活中见出“奇”“异”来,正是在这旁观者的眼里完成的。即是说,对于谢志强而言,虚实关系还是一种文体风格,而不仅仅是叙事问题。

谢志强的小说常常可以放在小小说的层面讨论,这当然没有问题,但篇幅的长短并不是关键所在,关键在于这一小说的写法:他的小说颇有“新笔记体”的味道。这一新笔记体小说,很容易让人想起同是浙江籍的林斤澜,及其他的“矮凳桥系列”,虽然林斤澜的小说在篇幅上比谢志强的《艾城奇人异事》要长。对谢志强而言,体制小,只是为了观察生活和社会的便利,它是为了从小中看出生活里不易发现的“奇崛”来。因此,这里的“奇人”并不是或仅仅是市井中的具有异禀之人,而是看似与日常逻辑或惯性颇不相同的人,因此“异事”也就不仅仅是“奇异”而带有逸出的味道。换言之,谢志强的小说特别让人感到兴味或有别趣的地方在于,他们能发现日常现实之中的“不日常”出来。对他来说,重要的是发现的功夫和观察的功夫,是做生活的有心人。所以在他的这一小说中,始终都存在一个旁观者的存在。叙述者,有时是故事的介入者,但更多的时候同时又是旁观者。三重身份的复杂关系,使得他的小说别有意味。不难看出,谢志强是一个讲究生活的趣味的人。而这趣味,并不是想象虚构出来的,也不是通过文字刻意营造出来的,而毋宁说是通过观察和体会而来,是被“赋形”的。

或者还可以说,正是因为追求趣味,才使得谢志强特别钟爱小小说这一体制。这一体制特别讲求顿悟,顾名思义也就特别追求吉光片羽,体制的短小恰好与这种追求相契合。但如果仅仅这样理解,其实又是误解了谢志强。

趣味的追求说明谢志强是一个具有古典主义气质的人。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对日常生活吹毛求疵的人,是不可能发现日常生活之美的,自然也就发现不了日常生活之“奇”或“异”。谢志强并不是或不仅仅是一个日常生活的“美”的收集者。发现日常之美,需要的是保持同日常的适当的距离,既不能过近也不能过远,所谓若即若离即此。而对日常生活的“奇”的发掘,则需要禅心慧眼,需要沉浸到日常生活中去,首先需要做日常的参与者,其次才能发现其平常中的不平常来。对谢志强而言,“奇”或“异”首先是一种美学上的现实生活的“优美”,其次才是“优美”中的“奇”或“异”。比如说《气味》。叙述者“我”的身份是作家,某天创作遇到瓶颈,于是转而邀请小区门卫老头一同喝酒,想从中获得灵感,结果发现这一老头的不同寻常来,原来他对气味的敏感,并不是因为他的鼻子的缘故,而是同他早年的一段奇遇或遭际有关。这就有点像蒲松龄路边收集故事一样,他也是故事的收集者。但他的工作并不仅仅是收集,因为,这里表面看来,故事的讲述好像没有经过过多的加工,只是旁听老头喝了酒以后的唠嗑、记录下来而已;但不要忘记了,对于谢志强来说,他的小说还有很显著的文体特征,那就是喜欢在叙述中以括号的方式加旁注。这在他的一系列“短制”中大都有其体现。比如说《气味》中“纯粹讨饭(不讨钱),自己带两个碗(讲究饭是饭,菜归菜)和一根棍(打狗兼拐杖)”。在这里,括号里的话,显然是叙述者加进去的,但这里为什么要以括号的形式呢?显然,是为了追求转述时的原生态——这当然也是一种叙述,是经过叙述者的加工过的,但为了凸显叙述者的存在,小说又会时不时以括号的形式显示自己。这就形成了小说叙述上的互为补充和张力关系。括号里是解释,括号外是讲述。这是故事的讲述、展开和叙述者的解释的同时展开。可以说,小说的趣味性正在于这种文体创造中。所以,很多时候,看似是故事的收集,但其实是经过了叙述者或者说作者的重新阐释。

那么作者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加括号的方式?有其必要吗?比如说《向日葵》中,有一段如下:“那是我此次参加中国微小说校园行那座城市的方言,而且是城郊乡村浓郁的方言(城与乡的方言有差别)。”这里,既然用到了“我”,就说明是以叙述者“我”的口吻直接参与了叙述,为什么还要另外加上括号以显示叙述者的声音呢?这种解释是否多余?或者说,把括号去掉,意思不是一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谢志强追求的是一种叙述上的效果,正文和括号的分别能呈现出层次感来。一个是处于当是时的作为参与者的“我”的现场形态,带有感情色彩,这是以正文的形式显现出来的。一个则是不带有感情色彩的作为旁观者的叙述者“我”的叙述,以括号的形式呈现。虽然两个“我”可能是同一个人,但他出现在不同的空间里,其叙述效果显然是不同的。就像前面引用的关于《气味》的那段一样。我们说叙述者同时又是旁观者,其旁观者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一括号中,而不仅仅体现作为參与者的叙述者那里。两者间的差异,是谢志强的小说别有趣味的地方,而这,也决定了他的小说的简洁的文风:故事讲述完了,也就讲述完了,不需要额外或“画蛇添足”式地来一段点题。他的小说的点题很多时候就藏在括号里。即是说,对于谢志强来说,他之所以采取或喜欢小小说这一文体,是与他对这一文体的独特的设计和思考密不可分。他的小说的叙事简洁和意蕴深长,某种程度上正存在这一括号内与外的对照中。

(谢志强《艾城奇人异事》刊于《文学港》杂志2018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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