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保险专业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2019-03-15 00:21曹园
青年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创新改革

曹园

摘 要: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和我国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险行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同时,也迎来了转型期,这对于保险从业者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机会,也是巨大的挑战。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加强对于保险5专业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教学改革、实现教学创新,培养真正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保险人才。基于此,本文从培养应用型保险人才的视角出发,针对高校保险专业教学的改革途径与创新策略展开论述。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创新

保险专业教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特点,这有要求我们颠覆传统的“学院式”教育模式,构建“宽口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岗位实践适应力和胜任力,为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和保障学生就业质量奠定基础。因此,本文立足于保险专业教学实际情况,尝试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几个方面努力,探索保险专业教学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一、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理念

通过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现状的理性分析,我们可以预测,在未来,我国保险行业行业发展将呈现以下特点:一,保险分类更加明确且品种更加齐全,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更加专业的保险服务知识和更加全面的保险服务能力;二, 保险立法更加完善且竞争更加激烈,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更加专业的保险法律法规知识和更加规范的保险营销意识;三,保险制度不断创新且经营管理走集约化道路,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极强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四,保险行业走国际化道路且向核能、卫星等高科技领域延伸。这就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极强的学科交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带给我们的保险教学巨大启示,这就要求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重塑我们的教学理念:一,应该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保险专业教学中,我们应该不断审视保险行业的社会需求,并以此为依据,从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三个层面,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二,应该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打破传统课堂教学的束缚,拓宽保险专业教学的路径,构建“知行合一”的新型課堂;三,调整课程结构。传统的保险专业教学通常以理论教学为主线,穿插实践教学。而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保险专业教学,应该调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得到协调发展。

例如,在传统保险专业教学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为6:4甚至8:2,片面强调保险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保险专业教学,则应该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调整为5:5甚至是4:6。同时,教师在保险专业教学中,从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层面,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中,依照教学目标,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教育与培训。如此一来,使学生在保险专业学习中,自身的各项素质和能力都能够全面满足保险行业对于人才的实际需求,为学生的岗位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选用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内容

传统保险专业教学内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内容过于陈旧。保险是一门发展十分迅速的学科,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流程、产品类别等不断在完善与演化当中。而有些院校在保险专业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导致教学内容陈旧,学生无法及时获取行业最新信息;二,理论与实践脱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是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而目前很多高校选用的教材都存在理论与实践相互脱节的问题,且通常是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难以得到切实的培养与锻炼;三,内容缺乏计划性与系统性。保险专业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较多,门类庞杂,很多院校在选择教材的时候不重视教学内容之间的衔接与互补,知识讲解和能力训练方面出现“断层”或“重合”现象,导致学生不能按照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知识学习和能力训练,出现了重复学习现象或者知识盲区问题。针对这些情况,高校应该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于教学内容进行重新的选择与规划,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形成完善而科学的教学内容体系:一,重视教材的挑选。教材是保险专业教学的依据,要想实现保险专业教学的改革与创新,高校应该从挑选教材入手,尽量选择体系完善、逻辑严谨、内容新颖、难度适中的教材,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二,重视教材的开发。不同院校因为在师资力量、生源素质、就业方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教学内容的需求也不尽相同。针对这种情况,高校保险专业教师可以尝试进行校本教材的开发,根据自身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需求,开发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校本教材;三,重视材料的补充。在很多时候,教材更新的速度往往跟不上保险行业发展的速度。此时,就要求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环节,为学生补充课外的教学材料,使学生能够掌握保险行业最新的资讯,始终走在行业发展的前沿,满足社会对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养的需求;四,重视计划的调整。每个院校都有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而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保险专业教学,不应该单纯依靠计划开展教学,而是应该依照行业发展需求开展教学。因此,保险专业教师应该重视教学计划的调整与完善,使保险专业教学内容紧跟保险行业发展步伐。

例如,近些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增长,汽车保险成为保险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近些年来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法规和条例在不断完善与更新,然而,教材的更新速度却明显滞后于这些法规和条例的更新速度。同时,目前市场上大范围流通的与汽车保险有关的教材都比较偏重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指导。针对这种情况,高校保险专业教师一方面可以编写校本教材,在理论讲解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真实案例分析、小组任务驱动等模块,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共同进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材料补充的方式,向学生介绍最新的营销理念、法规政策、工作流程等信息,弥补校本教材的不足。通过“双管齐下”的方式,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于教学内容革新的需求。

三、选用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方法

应用型人才培养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学生岗位适应力与胜任力的教学模式,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显然无法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教法研究,采用启发式、互动式和体验式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在保险专业教学中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一般来说,常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方法包括:一,案例分析法。通过引入案例,能够提高学生对于保险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促使学生从真实的岗位环境的视角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融合;二,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是一种基于任务的合作探究式教学方法。在任务驱动过程中,学生能够模拟工作情境,在与人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共同完成老师下发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都得到了培养和锻炼,而这些,都是应用型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三,情境教学法。教师通过创设情境,能够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将他们由知识的学习者变成知识的体验者,将他们由问题的旁观者变成问题的参与者,从而鼓励学生主动的建构知识和培养技能,促进学生岗位实践能力的提升;四,连环提问法。连环提问法是启发式教学中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教学方法。教师围绕着教学目标设计若干个相互关联、顺次递进的问题,使学生在问题的指引下学习理论知识,并运用理论知识思考和解决保险专业的问题,促使学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例如,在学习《汽车保险产品》的时候,教师可以采用以下教学方法:首先,采用连环提问的方式,使学生在老师问题的指引下,能够明确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汽车损失险及附加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的保险条例,使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来获取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思维能力;其次,采用案例分析法,例举暴风等自然灾害、火灾等人为灾害和车祸等碰撞责任下的若干案例,让学生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总结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赔付流程,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最后,采用项目驱动法,给学生下发一个汽车保险营销或理赔任务,让学生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任务,培养学生在真实的职场环境中开展岗位实践的能力。通过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从不同层面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力和胜任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模式

为了培养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除了传统课堂教学之外,保险专业教师还应该实现教学模式创新,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做合一”的新型课堂。其中,比较常见,效果也比较好的教学模式包括:一,知识问答。保险专业的理论体系庞大而繁杂,单纯依靠课堂教学难以高密度、高效率的帮助学生掌握全部的知识点。此时,教师可以通过知识问答的方式开展教学,帮助学生夯实基础知识;二,技能大赛。与知识问答相比,技能大赛是囊括了基础知识、实践技能、职业素养等不同模块的综合性教学模式,更加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因此,教师应该善于借鉴和应用技能大赛的模式开展教学;三,校内实训。通过开展校内实训,可以鼓励学生在高度仿真的职业情境中进行学习与实践,从而促使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四,创新创业。教师可以通过模拟公司、创业团队、项目孵化等方式,鼓励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当中,促使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实现自身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例如,教师可以对于保险专业教学体系进行重新梳理与整合,并借鉴技能大赛的模式,针对不同模块的内容,从知识、技能和素质三个层面开展教学,从而全面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与此同时,教师还可以组建“保险营销创业团队”,与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关系,鼓励学生切实参与到保险营销的社会实践当中,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为学生的就业和择业铺就平坦的道路。

五、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部分教师对于教学评价都存在误解,认为教学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鉴定与总结。事实上,教学评价除了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之外,也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同时,也对教师的教学有着评估与反馈的作用。因此,为了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保险专业教学改革与创新,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一,完善评价标准。如果单纯依靠卷面成绩来决定学生学习成果,那么学生就会只重视理论学习而忽视技能训练。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保险专业教学评价中,應该创新评价标准,将学生的卷面成绩、课堂表现、任务驱动成果及表现、岗位实习报告及鉴定、创新创业成果及表现等都纳入到评价体系当中,从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层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也指导学生从这三个方面努力,实现自我提升;二,丰富评价主体。随着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转变,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企业之间、学生与导师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如果单纯依靠教师评价来判断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果显然不客观、不全面。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教学评价,应该丰富评价主体,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校内实训导师评价、企业实训领导评价、创新创业实践客户评价以及教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三,重置评价权重。在传统的保险专业教学评价中,简单的将教学评价划分为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两大块,无法体现出对于学生实践技能的考查和对于学生职业素养的鉴定。针对这种情况,保险专业教师应该重新设置课堂学习、卷面考试、校内实训、企业实训、创新创业等不同学习模式下的学习成果权重,将知识、能力和素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加以考量,促使学生综合岗位技能的形成与发展。

例如,在《保险营销实训》的期末测评中,教师可以将测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课堂表现;二,卷面成绩;三,实训表现;四,职业素养。而四者的比分权重可以为3:2:3:2。

参考文献:

[1]王振军.新形势下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探索与实践[J].甘肃高师学报,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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