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国家”概念及其在“中国边疆学”构建中的重要意义

2019-03-18 03:18
关键词:民族国家起点逻辑

(云南大学 发展研究院,昆明 650091)

近30年来,学术界不断有学者提出要构筑一个新兴学科——“中国边疆学”,甚至有专家发出了“我的愿望是构筑中国边疆学”[1]的誓言,但“中国边疆学”学科建设的实际进展却不大[2]。孙勇写道:“近年来学科建设的进展缓慢,其成果中对于边疆史地、民族宗教、边政等方面的探讨居多,还有很多关于边疆调研的材料、论文,也都冠以‘边疆学’之名,但对于任何构建边疆学学科体系的探索,则难以深入,学科范式本身尚付诸阙如。”[3]笔者认为,边疆学建设的进展缓慢可能与边疆学的逻辑起点没有形成有着极大的关系。笔者在《关于“边疆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文中已经阐明,边界是拟构建的“边疆学”的核心概念,“边疆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边界问题。反过来,与边疆的概念一样,边界也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但国家与国家之间有明确的边界,是1648年《维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的事情,因为这之后作为“民族国家”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国家有明确的边界[4]。照此推理,“民族国家”当是“边疆学”中的逻辑起点。本文置“边疆学”与“中国边疆学”存而不论,仅就这一观点尝试做初步论述。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 构建“边疆学”:逻辑起点为什么重要?

(一)探究“边疆学”的逻辑起点:学科形成的理论前提

探究“边疆学”的逻辑起点,就是要给这门学科找到出发点或者原理的理论前提。列宁说过:“在科学上最初的东西,也一定是历史上最初的东西。”[5]107而马克思则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逻辑的研究方式,实际上……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6]122。也就是说,科学的逻辑所包含的理论体系的内在联系,事物所包含的历史运动规律,与人类认识该事物的历史,是对应同构的。

例如,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一样,西方经济学是将“理性经济人”作为假设前提,其核心内容是,西方经济学所研究的人都是“自利的理性人”,虽然200多年来人们一直在讨论“经济人假设”是否合理有效,但西方学者对这一假设前提深信不疑,因为它为现代经济学分析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离开这一前提,整个相对经济学分析简直是寸步难行。无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有其逻辑起点。因此,这里的启示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需要找到其逻辑起点。

当然,对于一个拟构建中的新学科来讲,其是否需要一个明确的逻辑起点,可能取决于学科的性质。对于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来讲,一般都有该学科的逻辑起点,因为据认为,是否具备科学性的必要条件就是看它是否明确了假设条件。任何不讲假设前提的学术研究,被认为属于“伪科学”,尽管假设前提往往是有局限的[7]。事实上,通过放宽假设前提,推广理论适用范围,使科学研究的基础更丰富,也是学科建设的基本方法。而人文学科(humanities)则可能较少有明确的逻辑起点。如果以社会科学的方式构建“边疆学”,本身就意味着必须找到其研究的逻辑起点;没有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找不到思考问题的依托。边疆学没有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框架下创造知识体系,整个构筑工作则可能是“空中楼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来讲,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理解。根据英美的理解,自然科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社会科学也可以算科学,而人文科学则不能理解成是“科学”,只能是学问,是一门学科,不能冠之为“科学”;不过,德国人却将人文科学也归属于科学。在笔者看来,人文学科当是以人的内心活动(或者精神世界)以及其所作出客观表达的文化传统及其辩证关系为研究对象和内容,比社会科学更加古老。社会科学是在18世纪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社会经济重大变革基础上形成的,其形成的核心是以经验的方法对社会进行实证研究,较多地引入自然科学的方法,需要有明确的逻辑起点;而人文学科则是一种意义分析的方法,也是一种解释的方法。

(二)边疆学的学科归属之争及其构建困境

事实上,在当代的中国,涉足边疆问题研究,并致力于构筑“中国边疆学”的学者,首先来自于历史学,其次是其他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边疆学的构建最大的困难是长期以来学者无法真正明确其属于哪一个学科门类。从事历史学的学者争辩要在历史学下面构建[8],其他学科的学者则希望在自己从事的学科下构建,更多的学者希望它属于多学科综合下的交叉学科并做出了许多规划[9]。历史学总体上属于人文学科,而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则属于社会科学。如前所述,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大类,长期的学科浸濡,很难从自己所属学科的思维定式中走出来,或者简便地从自己的学科出发思考边疆学。

在中国过去的大约30年中,来自历史学的学者希望构筑“中国边疆学”,也就是人文学科对于“边疆学”构建展示了极大的热情,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近年来学科建设的进展却不大,很难说中国边疆学的这一学科已经构建完成,学科体系已经基本成型”[10]。这说明单独在人文学科范围内目前暂时难以完成这项构建任务,需要由社会科学积极配合,因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本身常常无法割裂。事实上,近年来,不少学者看到了“边疆学”构建陷入极大的困境,纷纷要求其他学科的学者积极参与。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学者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这样,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当然,笔者认为,对于构建边疆学来讲,并不存在哪一个学科更加具有优势,关键在于行动,而行动的关键则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框架下进行知识体系的构建。

二 “民族国家”: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

(一)伴随国际体系而生的“民族国家”

在现代国家关系中,“民族国家”是一个表述单位,而“民族国家”中的“民族”是被安德森描述为“想象中的共同体”①。从源头追溯,“民族国家”则是以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体系(Westphalian System)为标志而出现的。因为这是结束30年的战争而签署的,事实上,这些战争本身就是各正在形成中的“民族国家”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战,不再像过去是为了某一所谓的“神圣原则”而战;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虽然并没有立即实现各“民族国家”之间的均势,但该国际体系的建立却确立了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因而成为该系列条约签署之后解决各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法。可以这样讲,在欧洲,没有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就没有“民族国家”的最终出现。透过《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可以看到,该和约之前是基督教一统天下的“神权世界”,而之后则不可避免地趋于瓦解。特别是伴随着法国大革命,“民族国家”概念形成,“民族国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在“民族国家”之上不再有任何权威,由此确立了“国家主权至上”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

第一次世界大战打破了依照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起来的国际体系。战后,通过“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Versailles-Washington System)。这个体系虽然是战胜国对战败国遗产的重新分赃,也是帝国主义对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重新奴役,但从国际体系的角度来看,却是欧洲、西亚、非洲、东亚以及太平洋地区的世界新秩序的形成标志。在这个新的国际体系中,“民族国家”概念向欧洲之外扩散,在西亚、非洲、东亚以及太平洋地区开始出现“民族国家”或者“民族国家”雏形。“中华民族”概念的出现,则标志着中国从“文明帝国”开始向“主权国家”转变[11]。

第二次世界大战再次打破了依据“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起来的国际体系。战后,“雅尔塔体系”(Yalta System)取代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雅尔塔体系”虽然主要体现了美苏两大国的意志,但在1989年的“东欧剧变”和1991年“苏联解体”之前,依据它而建立起了新的国际体系。历史的事实已经展示,亚非拉一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走上了“民族解放”的道路,而“民族解放”本身就是民族意识觉醒的反映。亚非拉地区走上“民族独立”的国家行列,以行为而不仅仅以理念去回应“原生”于欧洲的“民族国家”概念。

欧盟的出现以及“申根协议”的实施,虽然使得欧洲出现了“超越民族国家”的新国家形态。然而,这并没有由此改变欧盟系由多个民族国家组成的事实,因为不同的“民族国家”各自拥有不同的“民族意识”,而“民族意识”反映了欧盟内部不同国家对“国家认同”“公共领域”“教育模式”的认识。正如洪霞等人指出的那样,在未来,“后民族结构”无论怎样演化,但“民族国家”依然是基础的国家构造单位[12]19。英国脱离欧盟再一次表明,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处于所谓“后民族结构”体系中的“民族国家”仍然可能会返回到原点。

(二)“民族国家”的特点与“边疆问题”学科化的契合

较之于其他形态的国家类型,简单地讲,“民族国家”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主权性。主权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并将国家的疆域全部明确为其领土,而领土的范围是通过国家的“边界”去界定。在西欧的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是基督教文明的唯一正统代表,而法兰西王国却拒绝承认;在“国家理念”支配下,与神圣罗马帝国征战多年,并最终随着《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国家的“边界”由此清晰起来,一个国家的主权随着“边界”的确定得以明确。

二是民族性。“民族国家”将国内的居民整合为同一的“民族”,并保障这些居民认同“民族-国家”。这既从文化上塑造整体化和均质化的“民族概念来取代了各种地方性的历史文化群体”,也从法律上否认了“各种的历史文化群体对疆域和边疆的占有”[13]5。当然,在具体的“民族国家”的形成中,可能是一个民族形成一个国家,也可能是多个民族形成一个“民族国家”。

三是公民性。“民族国家”将国家权力交给其公民去行使,并确认领土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可以一定的方式去占有和控制国家主权和领土。这与“王朝国家”形态下的权力结构有非常大的差异,公民、主权、领土、政府成为国家的必备要素。

“民族国家”的上述“三性”,是从历史事实中概括出来的,对于理解现代国家有非常大的帮助,进而对于现代国家的“边疆”及其“学科化”的边疆研究有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谓的“学科化”,即将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的研究,赋予区别于其他既有学科的“边界”,形成带有学科(ology)后缀的知识体系。显然,这就是创立新的学科。

三 “民族国家”概念:应当作为边疆学的逻辑起点吗?

有了“民族国家”概念,称为学科的“边疆学”构建有了必要的前提。基于此,笔者提出边疆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应当是“民族国家”,或者将“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既定的前提,研究在成型的“民族国家”中的“边疆现象”及其边疆规律。

(一)边疆研究“学科化”的客观要求

边疆研究“学科化”必然要求将边疆问题定型化并整合成为一个“边疆现象集”“边疆问题集”“边疆理论集”,而“民族国家”方便了这一过程,于是,“民族国家”便被人们安排作为学科的研究起点。作为一种科学研究,逻辑起点一定是现实生活中能够找到的,而不是存在于“故纸堆”里的,也就是说,是活生生的现实,而非仅仅是历史。同时,能够成为逻辑起点的概念,一定能够反映现实中的“多数”,而不是“少数”,或者例外情形。此外,作为逻辑起点的现实,所映射的一定是固定的,而不是“捉摸不定”的;否则,人们之间的思想交流就无法在同一时空概念下进行。以“民族国家”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完全符合这些要求。

在“王朝国家”形态下,其国家的最大特点是“有疆无界”。当然,我们说“有疆无界”也是相对的,在特定的时间点上,是“有疆有界”的②,但随着王朝实力的强盛与衰落而出现“边界”的伸缩。这一特点被绝大多数历史学家所认同。但是,如果不以此作为逻辑起点,构建“边疆学”就会面临前提不确定的困境。

如前所述的“民族国家”固有的三个特点,决定了成型的“民族国家”,并塑造了成型的国家“疆域”和“边疆”。由此可以将边疆学的逻辑起点固定,便于构建不同的有关“边疆学”范畴之间的关系。按照著名学者周平教授的分析,“民族国家”把一个国家“疆域”视为国家主权管辖的地理范围,而这个地理范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土”;从此,“边界”就是用来清晰界定国家“领土”的范围界限。同时,对于“领土”范围内的不同区域(包括核心区域、边缘区域)、不同人群(包括不同文化习俗、文化传统的人群)一视同仁。此外,“民族国家”将所有居民视为其公民,并拥有国家主权和领土实施控制[13]58。

事实上,在构建“中国边疆政治学”的时候,周平教授已经意识到:“客观而论,今天的边疆概念是在西方‘民族-国家’这一基本框架下界定的。”③这一论述闪烁着科学的智慧和灵光。由此可见,“边疆学”构建的逻辑起点从这里开始是再方便不过的了。之所以要建立不同的学科,是因为便于人们最方便创造知识。

(二)“民族国家”:使得“边疆学”的时空统一性得以强化

众所周知,学科构建必然面临着时空统一性问题,割裂的时空是没有学科的立足之地的。而当前某些学者对边疆的研究,在空间上是以现代中国的领土疆域为基准,但在时间上则是以历史上的边疆形态为参照的,事实上所讨论的就不是同一时空观里面的边疆现象。马克思以“商品”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构建出“资本”研究的统一时空观。笔者认为,尊重马克思的这一逻辑,以“民族国家”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可以协调好边疆学研究中的复杂时空问题。也就是说,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建立独立的“边疆学”,能够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延伸把握。换句话说,以“民族国家”作为研究起点,可以使得“边疆学”研究的时空统一性得以强化,具备研究的参照系。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如下两点。

第一,将民族国家作为逻辑起点,边疆学就可以从空间的维度把握。

现代社会科学的一个特点是揭示某一时点横切面的存在状况,给予理论上的解释,形成各种理论流派。当我们以现代为横切面对边疆进行研究,就可以对各种边疆现象给予关注,针对这些边疆现象给出理论解释,形成边疆理论,而不同的理论解释形成不同的流派。在这个视角下,某一个具体的“民族国家”对其边疆的治理以及不同“民族国家”之间对边疆的界定与争夺,将为一般意义上的“边疆学”提供充足的养分,提供演绎不同理论的场所。

同时,在某一个具体的国度里,该国边疆及其演化以及针对特定的“边疆问题”而实施的战略和策略,也为一般意义上的“边疆学”和特定国家的边疆战略策略研究提供“用武之地”。值得说明的是,我们说某一时点或者可以是一个国家的“横切面”,不等于说这一时点或者“横切面”是用分秒来衡量,而是说一个时代。著名学者周平教授就认为:中国建构自己的“民族国家”,时间“持续了差不多一个世纪”。应当说,我们构建一般意义上的“边疆学”是将其作为一个“横断面”去处理的。

当然,这并没有限制“边疆学”不去研究中国这半个世纪的“民族国家”构建过程;对其研究本身,已经是很好的“边疆学”命题,但不是“边疆学”的全部。与此相应,对之前的研究也是“边疆学”的研究内容,但不能以此去替代从横断面研究“边疆现象”,因为这一研究本身是“中国边疆史地”的研究范畴。

第二,将“民族国家”作为逻辑起点,边疆学就可以从时间的维度把握。

沿着“民族国家”的线索去理解国家形态以及相应的边疆形态的演化,可以如表1所示。“民族国家”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而产生的。一般将这一划时代的变革用以标示现代社会的产生,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这个时代,现代性是社会的基本特征,国家形态也出现现代性,并呈现上述特征。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处于这个阶段。当然,有的国家正在这个路上前行,有的国家已经走到世界的前头。换句话说,部分国家已经进入后现代社会,呈现一种“超民族国家”形态的特征;部分国家还在努力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呈现前现代的某些特征。

与此相应的边疆形态,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按照周平教授的观点,20世纪50—60年代,“民族国家”作为国家形态,达到了它的最高顶点;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超越民族国家”的新国家形态正在取代“民族国家”。因此,有了“民族国家”这一坐标,“边疆学”就可以从时间的维度把握。

表1.国家形态、边疆形态及边界形态演化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资料综合整理。

总之,“民族国家”对国家“疆域”和“边疆”有着再怎么说都不过分的影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周平教授已意识到:“自从欧洲所建立民族国家并将该国家形态扩张到世界以后,欧洲的国家形态演变过程不仅受到普遍的关注,而且逐渐具有了分析世界范围内各国家形态过程的基本参照的意义。”[13]38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民族国家”作为边疆学分析的逻辑起点。

四 “民族国家”:也应该成为中国边疆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

(一)中国的“国家形态”: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换

国内学术界对中国边疆史的研究是非常充分的。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的“边疆观”是基于文化的。《尚书·禹贡》阐释了中国古代的“边疆观”,即中央-边疆-蛮荒的“帝国空间观”,这个“帝国空间观”强调“五服”秩序原则:距离王都五百里的区域,是一种渐行渐弛的直辖模式;距离王都一千里的区域,则是封邦而立;距离王都一千五百里的区域,是尚可文武绥靖的区域;距离王都二千里及以远的区域,属于“蛮荒”之地,可以采取“羁縻”[14]。应该讲,这里给出的数值,虽然可能与实际出入较大,是理想状态,却表明一种从王都开始向外辐射的“文明等高线”。“土司制度”“朝贡制度”等具体的制度安排,内化了中国古代处理边疆问题的“边疆观”。这种“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与西方古代并不相同,当然更不同于近现代西方国家的“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

此外,拉铁摩尔曾把古代中国称为“边疆国家”。他认为,古代中国具有鲜明的边疆特征,“或者是建立于边疆或边疆以外的王朝向内运动以实现对中国的控制,或者是建立于中国的王朝向外运动以实现对边疆甚至更远地区的控制”[15]405。

近代以来,中国遭受西方国家的侵略,中国古代所固有的“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也遭到破坏。我们知道,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统治,标志着王朝国家形态在中国的结束,正式开启了构建“民族国家”的历程。除开具体的民族,特别是当前国家表列的56个民族外,“中华民族”被用作构建“民族国家”的“国族”,在烽火连天的战争以及相关的反对外国侵略中,得到了生活在华夏大地的各族人民的认同。事实上,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长期构建起来的,而不是在某一时点上突然出现的,正如周平所谓的“持续了差不多一个世纪”。在“民族国家”构建的长期历史过程中,中国的版图塑造是逐渐形成的,因为“随着主权和领土观念的确立,国家的边疆也逐渐被确立于领土的范围内”[13]59。周平教授写道:

作为王朝国家疆域之边缘区域的边疆,不过是夷狄之区……在晚清时期,王朝国家的核心区还被界定为内地十八省,或“中国本部”。边疆则指十八省之外的区域,具体又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满洲、蒙古、新疆、西藏等地(也称外中国);二是王朝国家的藩属国。但是随着国家主权观念的不断明晰,疆域领土化的意识不断增强,这种传统的边疆意识和边疆界定也逐渐淡出。到了中华民国时期,领土外的边疆就不再提及。到了南京政府时期,边疆不局限于满洲、蒙古、新疆、西藏等地,也并不特指少数民族地区。到民族国家构建基本实现以后,上述王朝国家边疆观念的说法,就已经销声匿迹了。[13]59-60

也正如刘晓原所指出的那样:“迄今为止,民族国家的框架成功地把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圈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6]著名学者郝时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启了中国步入民族-国家行为主体的国际社会之门;中华民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民族,成为跻身于民族-国家时代世界民族之林的唯一代表。”[17]

当然,当“民族国家”构建基本实现以后,就像我们在其他国家见到的情形一样,中国对边界的界定也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通过一次次的努力去实现的。因为“边界”的界定是一个历史过程,与此相应,作为“民族国家”,其疆域界定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对边界问题采取了维持现状和不承认主义,此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边界问题的解决,既包括外交谈判,也包括其他手段,如中苏珍宝岛自卫反击战、中印自卫反击战、中越自卫反击战。假设“民族国家”之间的“边界”需要相关方的认可的话,那么,直到目前为止,中印边界争端乃至于东海、南海问题的凸显,均显示了“边界”界定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但无论如何,“边界”作为“民族国家”最显著的特征,给“边疆”及其“边疆学”以强烈影响。

(二)中国边疆问题研究的方法论:从“民族国家”起步

笔者十分乐观地认为,如果试图构建一个“中国边疆学”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边疆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中国从一个“王朝国家”形态的国家转变为一个“民族国家”形态的国家,那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反过来,如果以古代中国的“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的研究,来取代近现代中国的“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甚至将其作为构建当代“边疆学”的基石,将可能是“误入歧途”。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的“边疆观”及其制度实践是一个非常博大精深的体系,而且常常见到的现象是那些学术功底深厚的专家将中国古代的这些边疆问题梳理出来时,“边疆学”的构建任务已经旁落了,所叙说的不过是历代中央王朝经略其边疆的边疆观、边疆政策或者经略边疆的文治武功史实,而作为一种学科所需要的概念、范畴及相关原理等基本构建仍然被掩隐在有关历史的叙说之中。过去30多年,学界构筑“中国边疆学”的实践与系列努力,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进一步地讲,笔者认为,从“地理边疆”的概念出发,作为边缘性区域的“边疆”也是处于历史发展过程之中。也就是说,中国的“边疆”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又是一个“构建”的过程。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将中国的“边疆”作为学科构建的共性加以研究,必然以“边疆”形成过程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必然看不到作为共性的“边疆现象”,因为看到的主要是中国所特有的“边疆现象”。从国家主义的角度,甚至从“民族主义”角度,看到的是中国所特有的“边疆问题”。诚然,这些问题也非常重要,需要加以研究。

然而,西方创立的“民族国家”概念,虽然给现代“边疆问题”解决提供了基础性架构,“民族国家”理论的中国本土化也给中国“边疆问题”研究提供了便利条件,但由于中国的“边疆问题”之复杂,既需要在这个框架下做基础性研究工作,包括建立起基本的概念、范式以及比较完备的知识体系,形成中国自己的“边疆现象集”“边疆问题集”“边疆理论集”,同时也要由此向中国历史上延伸,向中国未来的边疆问题研究方向延伸,从而分别实现从时间和空间的拓展。

按照周平教授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华民族构建的完成,促成了从王朝国家传统中走出来”,“使中华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国家”[18]。这样,中国边疆问题的起点无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边界或者所主张的“边界”为基准线,向后延伸,研究历史上的边疆问题。属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对象,与当前的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对象大体一致。作为历史悠久的中国,这方面的研究任务非常繁重。同时,以此为起点,可以研究中国边疆的现状,分析这一现状所具备的特征,分析其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此外,也可以此为起点,研究未来中国的边疆走向,从不同形态的视角构建边疆战略,服务于国家建设和发展战略。

五 结论

“边疆”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是国家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被建构起来的[19]。正如拉铁摩尔所认为的那样:“当一个政治共同体占据一定的领土时,边疆就被创造出来”,而这种政治共同体“也许是一个原始群体、一个部落、一个民族或者可以作为一种文化或文明的一组民族或国家的集合”[20]353。边疆问题也是古老的命题,人类绝大部分战争是与边疆问题联系在一起的[19]。1648年的《维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解决边界争端的和平方式,“民族国家”的基本范式得以建立起来。也就是就,一旦“民族国家”形成,基于“民族国家”的边疆便成为一个客观的存在,不再随意建构[21]。“边疆问题”研究虽需要囊括所有的“边疆现象”,但当前世界占主体的是“民族国家”,因此,构建“边疆学”势必考虑这一现实,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变势在必然。

华勒斯坦等在《开放社会科学——重建社会科学报告》的第三章中指出,近代社会科学实际上是以“国家作为分析的基础框架”,“社会科学即使不是国家的造物,至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国家一手提携起来的,它要以国家的疆界来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容器”[22]28。换句话说,由于“民族国家”作为现代国家制度的基本概念,社会科学就是“民族国家”前提下的社会科学[23]172-182。由此推断,“民族国家”应当成为拟构建的“边疆学”的逻辑起点。

既然是在“民族国家”这一基本框架下界定“边疆”,那么“民族国家”就成为边疆学分析的逻辑起点。因为这样的分析起点有确定性特征,可以给分析框架建立起能够标准化的坐标体系,尽管不少概念的形成有其历史渊源和历史嬗变,比如向前可以观察后现代国家的“边疆现象”和“边疆问题”,向后可以回溯所有前现代国家形态的“边疆现象”和“边疆问题”。因此,有必要将中国“边疆问题”研究也转移到“民族国家”这一框架下进行。这样做,既有助于学科的构建,也有利于“边疆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现实需求,还不限制对中国古代“边疆问题”的研究。

当然,“民族国家”之间又存在着国家主权特别是生存空间资源的分配与争夺问题,“边界”是作为一种工具,去参与分配国家主权利益特别是生存空间资源。这是一个重大问题,需要专文研究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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