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企业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的交易品种分析

2019-03-20 05:18孟亦超
西部论丛 2019年10期

摘 要:伴随电网企业垄断的售电侧市场的逐渐放开,售电侧交易规则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售电企业的出现,打破了原有输配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电网公司根据用户类型收取电费的售电模式,将逐步过渡到由用户选择售电企业进行购电的售电模式。本文以售电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为基础,从交易品种的角度对售电企业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的交易模式进行分析,指出交易品种的设计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售电公司 跨省区交易 交易品种

1.前言

跨省区交易的本质是解决省内电量无法满足需求或者电价相对较高而采取的交易方式。单从跨省区市场交易的成交价差和省内市场交易的成交价差来看,跨省区的电力往往要比省内的便宜不少。由于跨省区购电具有较大的价差空间,很多售电公司和用户比较关注跨省区交易。比如,在湖南省2017年10月份的交易中,集中竞价交易的成交平均价差为0.0023元/千瓦时,10月至12月双边协商交易的成交平均价差为0.00404元/千瓦时,而2017年省外购电电量部份的市场挂牌交易(贫困县企业)的成交平均价差为0.1元/千瓦时。湖南省外购电的成交平均价差比省内的两项交易都高出了不少,分别高出了98厘/千瓦时和95.96厘/千瓦时。现阶段,跨省跨区电力输送仍然以计划电量为主,市场电量实际占比较小。“输送”多而“交易”少,这种电力输送由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或国家电网负责安排年度计划。除计划电量外,现行跨省跨区交易还包括输电、售电地区政府间签订输电协议,以及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开展的集中挂牌交易等形式,完全市场化交易并非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主流”。要想让售电公司参与到跨省区电力交易中来,使其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电力资源配置方式,首先需要为其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因此,针对售电企业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的交易品种及交易模式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交易品种分析

目前我国跨省跨区交易可以分计划交易和市场交易两种,售电公司现阶段已经参与的为中长期交易中的直接交易。从长远来看,国家会开放更多的售电公司可参与的交易品种。从时间上来看,售电公司可参与的交易类型主要包括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实时平衡交易,目前我国的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力交易普遍以中长期交易及少量临时性交易为主。其中,中长期交易又可以分为直接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直接交易作为一个常规性的交易品种,同时建立辅助性的合同转让市场。

2.1跨省区电力中长期交易

跨省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可以在区域电力市场中起稳定电价、保证电力生产连续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作用。另一个重要功能是提供中长期经济信号,反映电能的中长期供需关系,提供电力中长期供需平衡信号,指导市场成员进行技术改造、制定检修计划,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配置发电资源。

(1)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

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是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跨省跨区直接交易在增加供给的数量的同时,也对市场结构,电网开放与功能转换程度,政府参与方式与程度,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协调方式,电力交易方式和成交价格等许多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省内直接交易相比,跨省跨区直接交易能更好地满足用户选择权,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效率,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跨省跨区直接交易的关键在于输配电成本核算,如何保障输配电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公平性对于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间的直接电力交易至关重要。跨省跨区输配电价制定办法的出台也为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提供了条件,目前售电公司参与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已经有了成功的先例。因此,这个交易品种是短期内售电公司可以参与的主要品种。

(2)合同转让交易

对于合同交易,可进行年度月度调节交易,亦即:对年内1月至数月或月内1日至数日市场成员的合同(合同)电量进行调整的交易,便于市场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微调)其合同(合同)电量、灵活地进行买卖电的交易,能更精确地反映电能的供需平衡情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节交易由区域(或省级)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机构组织。在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初期,各区域电力市场可根据本区域的电源构成、各省市电网公司(或大用户)的购电情况,来决定是否组织调节交易市场,可作为试点或暂时不实施,像北欧、英国电力市场那样,待区域电力市场运作机制成熟完善后,可考慮实施合同交易市场。

2.2跨省区电力日前现货交易

日前现货交易是由市场成员竞价形成的次日(或未来24h)电能交易。日前现货交易由区域或省级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日前现货交易,可进行日前现货平衡调节交易,它是对交易日内l h至几h的市场成员的合约(合同)电量进行调整(微调)的交易。它是日前现货市场的次级市场,对电力日前现货市场起补充作用。在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初期,日前现货平衡调节市场可以作为试点或暂不实施。日前现货竞价成交的价格按照分区定价模式确定。

2.3跨省区电力实时平衡交易

实时平衡交易是为保证电力供需的即时平衡而组织的实时电能交易。实时平衡交易实行分级管理:区域内各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本省所辖电网的电力实时平衡交易,区域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所辖及直调电网和跨省市的电力实时平衡交易。

3.结论

售电企业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的各交易品种配置原则是:以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现货交易为辅,实时平衡交易按其紧迫性可以随时开展。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必须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否则将会造成重大问题,付出代价。因此,在设计市场机制和竞价模式时,不能刻意追求单纯的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的竞争,而是需要在每天安排的电量中,将大部分电量放在中长期合约交易市场中成交,将不平衡部分放在日前和实时市场上交易。这将有利于电价的平稳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作者简介:孟亦超(1992—)男,汉族,籍贯:山西介休,研究方向:电力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