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脱贫攻坚报告

2019-04-15 01:39占录
新西部 2019年3期
关键词:青海贫困村攻坚

占录

2018年9月29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公告,批准平安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7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至此,青海已有13个贫困县、区(行委)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其中,海西州全州八个市、县、行委全部实现脱贫摘帽,率先在全国藏区实现全域整体脱贫,脱贫攻坚工作走在了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青海省始终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中央政策落实落地,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大幅提升,“造血”式扶贫效应日益显现,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2018年以来,青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优两高”决策部署,持续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攻坚举措,着力增强发展动力,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青海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

2018年,青海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扛起责任、扭住精准,挂图作战、攻城拔寨,取得了扎实成效。目前,青海13个贫困县摘帽、12个贫困县有望摘帽,剩余的17个贫困县中12个是深度贫困县,7.7万贫困人口中6.4万是深度贫困人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要求,青海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

(一)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国层面实现“四个率先”

十八大以来,青海省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基础工作,目前已在全国层面实现“四个率先”,脱贫保障务实有力,攻坚基础得到全面夯实。

在全国率先推行民政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15年,精准识别全省贫困人口16万户52万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多轮次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扣好脱贫攻坚“第一颗扣子”。

在全国率先推行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赋予贫困地区更多的自主权。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1.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1.95%。

在全国率先开通“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热线”,较早推行金融主办行制度,大力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累计落实扶贫再贷款及“530”小额信贷34.3亿元,贫困户户贷率达到57.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在全国率先为基层360乡镇配备专兼职扶贫干事,累计抽调400余名懂项目、会审计、熟悉农牧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系统,先后两批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1.49万名,脱贫攻坚队伍力量得到有力加强。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心系扶贫,勇挑重担、创新有为,积极践行高原脱贫攻坚精神。

(二)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有力保障扶贫项目实施

2018年,青海省全年累计投入各类专项扶贫资金114.4亿元,同比增长8.6%。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28亿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4.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2%和38.3%。这为青海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过去一年,青海省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理念,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有力保障扶贫项目实施。

青海省大力推广“双基联动”金融服务模式,落实产业扶贫贷款和“530”信贷资金34.3亿元,3.86万户贫困户获得金融支持。累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7.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

深入实施互助资金项目和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青海省财政一次性投入8.1亿元,在1622个贫困村建立50万元互助金组织;一次性投入24亿元,按每村100万元补助标准,为全省2399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安排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各地利用互助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和新型经营主体,扶持经济能人和致富带头人,大力发展村级扶贫产业,着力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增強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村级组织带贫能力,扶贫项目成为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的主导力量。同时,计划投入3亿元,撬动吸纳银行、社会资金7亿元,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重点扶持村集体领办创办、参股合作的产业项目。

(三)海西州在全国藏区率先实现全域整体脱贫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西州委州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聚力推进,全州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在全国藏区率先实现全域整体脱贫,脱贫工作走在了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

2016年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在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基础上,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5.48亿元,落实金融扶贫贷款资金74.65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6.14亿元,资金投入规模空前。

同时,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还将产业发展作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特色种养、农牧产品加工、现代服务等扶贫主导产业,率先在全省实施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3万元以上。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困难群众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住房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实现全覆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99%,农牧区低保基本实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整体面貌发生巨变,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增强。2016年,都兰县率先在全省脱贫摘帽,青海省政府研究同意茫崖、冷湖、大柴旦从全省贫困县中退出。2017年,格尔木、德令哈、乌兰、天峻四个贫困县通过了史上最严格的国家第三方评估,海西州在全国藏区率先实现全域整体脱贫。

(四)以旅游助推脱贫攻坚

2018年,青海省根据省内贫困村的现状,创新乡村旅游的组织模式,挖掘当地自然、历史、民俗等资源内涵,因地制宜发展旅游,通过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康养、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田园综合体等旅游项目,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带动农牧产品加工、销售和农村、牧区商贸、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

青海现有世界级旅游景点11处,国家级旅游景点52处,省级旅游景点数百处,具有开发前景的旅游资源400多项,不少旅游资源堪称中国乃至世界之最。代表性景观诸如青海湖、三江源、昆仑文化、塔尔寺以及藏族、土族、撒拉族民俗风情等。

而在西宁周边,一小时内也有很多去处,许多农家小院提供多种体验式项目,使游客不仅可以舒缓身心,而且还能锻炼身体、犒劳味蕾,一举多得。2018年,青海共安排271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旅游扶贫,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5家,实施旅游产业扶贫项目50个,培育乡村旅游创客基地3家,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村规划编制公益行动20个。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青海接待国内外游客4204.38万人次,同比增长20.7%;旅游总收入466.3亿元,同比增长22.2%,青海旅游关注度达346%,位列中国西北地区之首。

(五)对口支援加速青海藏区脱贫攻坚进程

自2010年7月国家启动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作至今,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6省市已累计落实相关资金超100亿元,实施援助项目1626个,选派援青干部552人,加速了青海藏区脱贫攻坚进程。

八年来,6省市援青团队聚焦脱贫攻坚,援青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贫困户住房改造、医疗保险救助、脱贫产业发展、教育扶贫、干部培养等,为青海藏区长足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6省市援青团队支援方式各具特点,充分挖掘青海藏区特色优势资源,与青海省市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等优势嫁接,探索實施了一批项目。

2018年,6省市与青海省反复协商对接,最终决定在原计划三年支援青海深度贫困地区53.95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1.04亿元对口援助脱贫攻坚资金,项目涉及七大类120余项。

北京对口支援玉树八年来累计落实资金超22亿元。其中2017年援助资金为3.1亿元,民生类项目占36项2.7亿元。北京医疗援青团队在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积极创建“医疗联合体”和“远程会诊”体系,带动了当地医院管理理念的优化、人才梯队的培育和医疗水平的提升。天津市计划外投入1.8亿元资金,支持黄南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为提升当地群众就业能力提供了基础。

山东省援青团队积极推动海北藏族自治州与山东省产业互融,“千牛万羊”入鲁工程全面展开;上海市援青团队落实2000万元资金,在果洛藏族自治州建立了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江苏省援青团队推动江苏省发改委与海南藏族自治州签订协议,每年购买消纳新能源电量5亿千瓦时;浙江省援青团队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打造“一园两区”浙江工业园,成为当地经济提升的重要载体和孵化器。

产业扶贫主要做法及成效

青海在脱贫攻坚中,针对以往存在的扶贫产业同质化面大、经济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带动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深入分析全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探索创新、合理规划,不断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造血功能”。

(一)主要做法

1、持续做大做强产业经济,夯实脱贫攻坚的基础

青海资源丰富,但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群众增收渠道狭窄。因此,在扶贫攻坚中,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了“扶产业就是扶根本”的理念,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文化旅游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等扶贫主导产业,采取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的方式,全面构建“户有增收项目、村有集体经济、县有扶贫产业园”的三位一体的产业扶贫体系。如在产业入户扶贫中,紧紧依托贫困群众个人意愿,积极扶持到户产业项目,先后投入26.14亿元,按照牧区人均6400元、农区人均5400元的标准,引导扶持44.35万有意愿、有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发展到户产业,实施特色种植养殖、农牧产品加工、农牧区旅游餐饮、客货运输、电商物流等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构建了以贫困户为主体的家庭经营性产业发展新模式,以产业扶贫确保了贫困群众收入,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在发展村级扶贫产业中,依托地域资源优势,按照“一村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产业扶持思路和“集体引导、个人自愿;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抱团取暖、脱贫越线”的产业资金扶持举措,通过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企业带动等模式,实施了农牧业开发、农牧业生产服务、乡村旅游等脱贫项目,全面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2018年,省级财政投入17.7亿元,按贫困村50万元,非贫困村40万元的标准安排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实现了402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全覆盖,使之成为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先导力量;在发展产业园扶贫项目中,青海着眼于产业资源的有效整合,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发展思路和“建园区、引龙头、扶产业、扩基地、增效益、强带动”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园项目,积极吸引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与园区发展,实施农牧业科技成果孵化与转化、农畜产品加工、大规模蔬菜种植、特色养殖、饲草料种植、有机肥生产、中藏药材种植、光伏产业、休闲观光等扶贫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扶贫产业,推动扶贫产业实现集聚化和规模化。各地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使扶贫产业园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2018年,青海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建设了39个贫困县扶贫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5.7万户、15.8万人,吸纳劳工就业超过8000人。

2、持续推进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弥补就地扶贫的不足

继续把易地搬迁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先手棋”,着重解决“往哪里搬、怎么搬、搬迁后怎么办”的问题。按照土地流转经营、产业集约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思路,通过财政扶贫资金补助、融资平台配套、贫困户少量自筹的方式,对 “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地区的农牧民实施易地搬迁。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切实把后续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先决条件,充分利用迁出地和迁入地资源禀赋,积极扶持培育扶贫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保证每个搬迁村至少有一项扶贫产业、每户有一项增收项目。如海西州德令哈市陶尔根家园伊克拉村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永花,通过发展养殖业发家致富,从根本上实现了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目标,有效地弥补了就地扶贫的不足。

海东市累计投资21.68亿元,共搬迁14711户52976人,涉及6县区的321个村。乐都区马厂乡、芦花乡、中坝乡和民和县新民乡、北山乡实施了整村整社易地搬迁项目,全市共有97个村实现整村搬迁;乐都、民和、平安、循化等县区采取进城(镇)上楼集中安置模式,加速了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

3、积极推进其他形式的扶贫项目,丰富了扶贫攻坚的内容和形式

在大力实施就地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的同时,青海还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扶贫项目,充实了扶贫攻坚的内容,丰富了扶贫攻坚的形式。如推进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劳务输出扶贫项目。

海东市创新发展“拉面扶贫”模式,开展“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培训,从业人员达到3876人,经营性收入7895万元,实现利润2086万元。在拉面经济带动下,海东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以海东“拉面”劳务经济、“枸杞采摘”、乐都区“蒲台水暖工”、平安区“古驿平安绣”、互助县“彩虹五金”、循化县“撒拉艳姑刺绣”、民和县“南疆劳务”为代表的劳务输出品牌,向省内外转移输出贫困劳动力1.25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7亿元。

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镇叶后浪村与海西州诺木洪枸杞种植基地签订集体劳务输出雇用合同,每年解决120名贫困群众的就业问题,逐步构建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就业创业工作新体系;强化行业扶贫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贫项目。如海东市根据《2018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行业扶贫工作引领单位业务工作,挂牌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行业扶贫指挥部,积极稳妥地开展水利扶贫,解决了3.83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电力扶贫,解决了57个贫困村、24个易地搬迁扶贫点的电网改造,19个深度贫困乡镇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林业扶贫,解决了148个贫困村村庄绿化、公共绿地等任务。开展通讯扶贫,解决了614个行政村通4G网络问题。开展健康扶贫,解决了67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127个深度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开展教育扶贫,明显提高了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海西州實施“雨露计划”贫困生补助项目,为278名贫困大学生及贫困职校学生发放补助金131.1万元,进一步减轻了贫困家庭就学经济负担,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抢抓“互联网+”历史机遇,开展电商扶贫项目。如海北州进行电商扶贫示范州建设,筹集2720万元,建成4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5个乡镇电商公共服务站、55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点,53家电商企业先后入驻国内天猫商城、淘宝旗舰店、中食网等知名电商平台,销售黄蘑菇、牛羊肉、菜籽油等本地特色产品30余种,完成线上线下销售额3100余万元。门源、祁连、刚察三县入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海西州乌兰县与京东集团签署《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吉仁公司注册的“茶卡盐湖”贡羊成为中粮“我买网”销售的青海惟一农副产品,吉仁公司成为京东自营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电商平台+公司+贫困户”、“电商平台+合作社+贫困户”等电商扶贫模式,为扶贫产业示范园实现品牌推广、开拓市场和拓宽销售渠道打下坚实基础,为广大贫困群众就近就地致富插上了“网络翅膀”,同时,也发展了农牧产品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线下体验和线上销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延伸产业,促成了特色种植养殖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农牧区电商等融合发展新模式。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各种产业扶贫项目,青海基本实现了持续稳定增收。在目前已脱贫的27.7万贫困人口中,86.3%享受了产业扶贫政策。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投入产业发展扶贫资金73.31亿元,占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73%。产业扶贫实现了39个县级扶贫产业园、1622个贫困村互助发展资金和光伏扶贫产业项目、402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44.35万贫困人口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五个全覆盖”,到县、到村、到户产业扶贫体系全面构建。

脱贫攻坚的经验和启示

在近年来的扶贫中,青海根据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县情、符合乡情、符合村情、符合民意的扶贫举措,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总结出了好的经验和启示。

(一)领导重视顶层设计

青海目前取得的脱贫成绩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领导下取得的。各级党委、政府把脱贫攻坚工作视为头等大事和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成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制,通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各级常委常务会、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各地脱贫攻坚指导意见、行动计划、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指导意见和规章,形成以脱贫攻坚方案为总纲,以“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为引领,以各地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专项实施方案为抓手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为脱贫攻坚指明了路径和方向,也为脱贫攻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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