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江平法学教育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影响

2019-04-15 01:45曹岑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0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民主法治

摘 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苏联法学教育模式的巨大影响长期桎梏着国内法学教育思想、制度、教学等方面的发展。以江平为代表的一批法学教育家,意图与同仁一道,摆脱苏式形态,探寻一条适合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模式与路径。正是江平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一手将法大建设成为了中国法治理念传播的中心,其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影响可见一斑。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法治 民主

作者简介:曹岑,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093

江平①是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法律教育家。他毕生将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结合在一起,贯穿其法学教育历程始终,努力为中国法学教育构建民主、自由的框架,力图建立具有现代法治文明的法学高校和培养具有现代法治思维的法律人才。本文旨在探究江平法学教育实践中所蕴含的思想体系,并紧密结合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现状,从江平法学教育思想的内容、特点及贡献三个方面深入分析其对当代中国法学教育及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贡献和影响。

一、江平法学教育思想之内涵

(一)尊重学生为主体

江平坚持学生才是课堂真正的主人。长期以来,高校法学教育偏重法律理论的生硬灌输而忽视对法学生运用法律思维的指导,“以教师为本位”的传统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实践能力大大欠缺,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抑制了法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江平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则一改往日学生课堂上被动吸收的沉闷模式,提倡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法学课程的教育和学习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和老师。在优胜略汰环境的刺激下,法学院的教师则在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独立性、创造性和能动性上下功夫,让法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由被动灌输转变为主动获取并升华发散。他自己也常常在课堂上给予学生个性展示的广阔空间,鼓励学生对法律案例发表独立的意见,从不左右学生的看法,意在培养法学生独立思考法律问题的能力。

1979年以后,江平在中国政法大学主导了“面向现代化”的教学改革,让学生能够自由地来选择课程,自由地选择老师,促进学校教师结构的优化②。他作为校领导,经常深入学生群体,耐心聆听学生的意见,尊重学生合理意愿,还亲自参加校园信息发布会,邀请学生代表开展见面会,与学生面对面平等的沟通交流。在学术环境上,江平认为大学应当是独立的、自由的,就是人格的独立和学术上的自由,这是大学的灵魂所在,没有它,大学就没有灵魂,大学是学术机构,应当去行政化。③学生赵东旭回忆,“江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恰到好处地把握了学术民主的原则,让学生自由地发挥学术上的想象力,他不会对学生提太多的要求,不会要求学生同意他的观念。”江平在指导学生上采取开放、自由的模式,不预先设题,注重学生学术探索的主动性,让学生在启发、交流中自主形成论题,鼓励开放思维,对待问题不唯一标准,不泛泛而谈,注重评述分歧的思路和研究方法④。在学术讨论上,他对待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见解,持非常宽容和包容的态度,他不会因为学生与自己观点的不一致而产生对学生的不满。

(二)兴办综合性法学院

江平认为法律研究不应是割断的、单一的,学习法律应持开放性的态度。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应该学会与法律打交道、与人打交道、与治国打交道、经得住职业化市场的考量。⑤之所以提出这四个要求,是因为江平注意到中国的教育模式长期将学科分割单独成学院,采取单一性思维的培养模式,此种模式培育出来的人才已经不能符合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需要,因此他十分推崇在综合大学里面兴办法学教育,培育综合性思维的法律人才,他认为这才是一种好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符合国家治理发展需要的。

江平希望法学教育能更多的与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等人文学科结合在一起,他认为离开人文因素的法律是空洞无力的。江平常常让学生们以历史学的角度去审视法律的发展进程,在提到法律进化论和法律改良主义时,他以中华法系的解体为例,指出处于劣势地位的法族,如果不思进取,不进行改革或改良,就必然会被历史所淘汰。同样的,江平是一位对生活和这个世界充满热爱的文艺爱好者,法律的枯燥繁琐并不代表着法律学人的生活平淡无趣,他喜欢古典音乐,爱好书法,身体力行的影响着他的学生们。

(三)法学教育须结合实践

在江平的教育理念里,對照本宣科、经院式的授课模式是不提倡的,他赞成诊所式教学方法,注重将法律理论联系实际,不是教育制度的问题,而是教学方法需要改进。在江平看来,法学基础知识往往以抽象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形式表现出来,内容高度提炼,条文空洞乏味,单一的讲授模式根本吸引不了学生,枯燥生硬的法律条文让学生们望而生畏,想要弄懂弄通法律更是困难。因此他提倡法学生在校期间应该有至少一次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实习的经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获得对法律条文的真实认知,法律知识也就变得鲜活起来。另外他对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就学习法律是否恰当发出探讨,就学习法律的时间阶段性,他指出现在的高中毕业生尚还是18岁左右的孩子,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对法律中的东西很难理解,他认为学习法律应该是具有一定社会经历的。⑥

二、江平法学教育思想之特点

(一)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

江平是真正坚持用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行培养教学的,他总是明确而坚定的为学生传授现代法治理念,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模式。在江平眼中以法律方法为学习目的就是要求学法之人在掌握基本法律技能的同时,更要养成法律人正确的思维方式。他认为当代的法学教育应遵循社会问题导向,在法律规范的大框架下,要求学生逻辑分析时结合法律思维,以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角度对社会问题进行考量、剖析和总结,从而得出符合法理、符合程序的结论。这种带着对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处理、解决的过程就是对学生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的一种锻炼和培养。江平努力在法大校园塑造一种信仰法律的价值,校园里的法治天下碑时刻警醒着每一个法科学子要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他认为只有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价值,并牢固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二)开放包容的教学理念

在江平眼中,法学教育不应过多的被形态问题所裹挟,在取“法”苏联的时代背景下,他大胆的提出要将中国的法律知识体系与整个人类的法律知识体系衔接起来,以宽广的视野、开放的态度去部分接收西方的法学思想,学习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学理念。⑦具有比较法情节的江平认为,中国法律的发展是逐渐沿着向国际寻求趋同的轨迹在发展,而比较法的使命就是要中国法律吸取最优秀的国际经验,走向国际趋同的未来。⑧因此,江平在开辟引进域外法学资源上孜孜不倦,江平组织翻译“外国法律文库”丛书,为中国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工作者提供了第一手的西方学术文献资料;主持了“美国法律文库”,如《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财产法》等。他同时指出中国法律的“国际化”“一体化”,并不是要把中国法律全盘西化,而是要把中国法律融入国际社会中去,要在国际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去思考如何完善我们自己的法律。⑨

三、江平法学教育思想之贡献

黑格尔曾说,“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江平就是一个心系法治天下,立足于国家、民族和人民来思考问题的人。在国家法制元气未复,法学教育建设百废待兴的时期,江平忘记身心的创痛,再次毅然回到教育岗位,开全国法学教育之先例,成为国内传播民法的领头人。他在法学教育战线上建立起了一个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具有民主法制观的高校法学阵地,如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已经成为汇集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社会法、民事诉讼法8个研究所的学术重地,多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均设有硕士点和博士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等课题。

随着岁月的积淀,江平已经不仅仅是国内法律学者的敬仰的学术楷模,更传递着一种法律精神,他投毕生于国内法治建设的强大信仰和精力推动着中国法治的车轮不断向前迈进,他对于中国整个法学界的巨大影响是毋容置疑的。郭恒忠曾这样评价江平,“时代在变迁,江平不仅属于法大85级,属于法大全体师生,他已经属于整个法学界了,他是法学界的灵魂和良心。”⑩今天的法大校园内,教学楼前苍劲的翠松下立有一块江平书写的“法治天下”石碑,是他对法大学子的要求和对中国法学界的期望,更是对社会未来发出的呐喊,已经成为每一个法律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和坚持不懈的奋斗追求。

贺卫方将江平身上的法学思想理解为“江平精神”,他指出江平有着深切的家国之忧,对民族的命运保持着强烈的关注,他总是想法设法的与邪恶势力抗争,无论是在保护学生还是坚持真理上,在一些尖锐的争端面前,他始终挺直着自己的脊梁,为法治社会而呐喊。张则麦忆及江平,对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展望未来法治的犀利思想有着高山仰止的崇拜,记忆中的他总是骑着一辆自行车,昂然行进在校园里,以家长的形象无时无刻为学生们操劳,他所投身的民法和行政诉讼法两块法律基石,前瞻性的洞察了中国法律的必然之路;他对商法的高度提倡,努力保障民事权利、限制行政权力,也是中国发展所面临的长期任务。还有阿计、浦志强、龙卫球等,江平在这一代法大学子眼中,他的一言一行都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是最尊敬、最眷念的精神导师。

江平自1991年开始到现在20多年的时间里,已经培养了数以百计的博士生,现如今都活跃于科研教学领域之中,江平总是自豪的提起:“我培养的学生里,从事教学科研的比较多,当官的几乎没有,当大官的更没有”。 这反映出江平对培养法律人才的一种方向和理念。自1980年江平提拔为民法教研室负责人以来,他所领导下的民法教研室不断丰富自己的研究领域,汇集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社会法、民事诉讼法8个研究所的学术重地,多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均设有硕士点和博士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等课题。在江平的努力下,中国政法大学走出了一批批具有现代综合性素质的法律人才。

注释:

江平(1930~  )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曾用名江伟琏,浙江宁波人。曾任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江平,米健编.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江平.法治必胜.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67页.

刘茂林.中国宪法学的困境与出路.法商研究.2005(1).

江平.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与际遇.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1).

叶竹盛,江平:枉法裁判不可原谅.南风窗.2015(2).

龙卫球.江平先生的法学教育之路.比较法研究.2002(2).

陈夏红.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32页,第247-248页.

郭恒忠主编.法大:85青春的记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

馮建华.江平一只向真理低头.21世纪.2013(3).

参考文献:

[1]陈夏红.出没风波里:江平和他的时代.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江平,季卫东.现代法治的精神.交大法学.2010(1).

[3]江平.在治学之道上不断求索.法制日报.2012年.

[4]贺卫方.江平先生的道德文章.社会科学论坛.2005(1).

[5]韩永.法学大家江平人生写照:法治是唯一信仰.政府法制.2009(35).

[6]喻中.江平和中国当代法学的兴起.中国律师.2011(4).

[7]朱又可.老人与法.南方周末.2011年.

[8]社潮.历尽劫波 风骨不改-著名法学家江平.决策与信息.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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