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联盟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研究

2019-04-17 12:58张振雷
教育教学论坛 2019年16期
关键词:联盟职教集团校企合作

张振雷

摘要:联盟型职教集团是行业内主要企业和相关企业以及同类院校共同组建的非法人机构。本文以联盟型职教集团建立的校企平台为例,分析职教集团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关键词:铁路行业;联盟;职教集团;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16-0025-02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通过建设增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

一、职教集团的概念及特点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织的教育团体,是近年来我国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模式。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利于整合多方力量,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有利于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系统培养技能型、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不同主体可以充分发挥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联盟型职教集团的发展困境

高职院校的招生和就业工作是学校的生命线,但同类职业院校成立的职教集团形同虚设,对院校发展影响甚微。职教集团成立初期普遍都是红红火火,各成员单位兴致勃勃,许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都表现出要在一起干一番大事业的想法。但成立不久,最初的想法就不复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职教集团的年会,有些理事单位以没时间拒绝参加。职教集团成立后,各企业单位对职业院校发展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多数企业单位只是在形式上对学校有一定的支持,并且这样的支持也是在人脉的前提下暂时性地提供的。因此,就不难解释“校热企冷”、企业呈现“三分热情”的尴尬局面。

1.政府参与和扶持不够,法律不完善。省政府近些年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等,只是对职业院校本身的发展提供了专项资金,并未对校企合作提供资金支持。院校的校企合作还需要自谋出路,职教集团的建立和发展只能由院校自筹经费。可见,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扶持力度还不够。省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并不曾配套相关法律法规,这就形成各学校各企业在落实校企合作中不能形成强制力和有效监管,只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校企合作。

2.利益点不同,校企合作不深入。从当前校企合作模式看,集团内很多院校只是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为目的加入校企合作平台。职业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的,企业则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狭义地看,两者似乎有不同的利益,实际上,职业院校要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企业也需要引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校企双方在利益结合点上没有达成共识。一直以来,职业院校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与企业人才需要要求不同步,主要是因为校企合作不畅,职业院校不深入企业,不了解行业技术发展、岗位要求、企业文化等信息,只是关门办学。同时,企业一直没有意识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企业实践可以在学生毕业前进行,从而阻碍企业与院校合作的积极性。就学生顶岗实习而言,仅限于学生的简单实习,学生在实习岗位接触到的锻炼都很肤浅,投入热情不高。企业在学生顶岗实践期间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对顶岗实习学生发放一定的报酬,这对企业来说,顶岗学生不但没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还要为这些未正式入职的员工承担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风险。由于这些不利于企业利益的因素存在,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

3.行业覆盖面小,校企合作广度不够。铁路属于垄断行业,学校面对的企业单一,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在作业安全方面要求严苛,使得行业统筹和资源共享极为有限。现阶段主要是面向铁路企业,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校企合作还处于初步阶段,其他相关行业几乎没有涉入。校企合作基本限于课程建设和学生实习,在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設等方面进行得并不理想。铁路职业院校所设专业一般满足铁路企业需求的机、车、工、电、辆,虽能进行各专业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但顶岗实习却不能保证持续开展。并且,实习学生基本上是车务和工务两个岗位。其他专业岗位需求量小,学生很难在铁路行业获得实习岗位。

4.合作模式陈旧单一。经调研发现,集团化办学的校企合作大部分以“厂中校”、“校中厂”、“订单班”、“定岗实习”模式进行合作。很多情况下,学校和企业是借助职教集团这个平台做一些利益宣传,没有真正地推动校企合作发展,合作模式也没有创新,持续发展得不到有力支持。

三、应对策略

1.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法律保障。职教集团的校企合作,应当引起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发展的关注,政府参与集团规划建设,把职教集团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职教集团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政府应在主观上改变直接管理的传统形式,着手宏观决策,协调职教集团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为职业院校和企业创造合作机会,消除不平衡现象,制定相关法律,完善各项政策,规范集团内各理事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不能只从表面上给予鼓励,要切实保障企业利益,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不仅有制度奖励,还要有惩罚措施,对不积极参与的企业,在市场活动方面进行限制。建立奖罚机制,促使企业有动力和压力与职业院校保持长效合作。

2.提高企业参与程度。建立职教集团指导委员会,让企业专家、技术能手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岗位标准、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教学改革。高职教育相比本科教育,注重实践技能的传授,而很多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欠缺的就是实践经验,应鼓励教师进入企业一线进行实践,丰富现场经验。同时,企业也有很多经验丰富的技师可以胜任高职学校实训课程,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带来现场前沿技术,解决学校与现场不同步的问题。

3.扩大行业覆盖面,实现资源共享。行业类职业院校应多渠道建立校企合作平台,除了铁路总公司、铁路公司旗下的18个铁路公司,还可以与地方铁路、港口铁路、钢厂矿区铁路、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以及它们的附属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与企业共同建立培训课堂,企业职工可以到院校提高理论水平,学生可以在企业进行岗前培训,企业技师和院校教师实现共同成长。院校实训场所完成共建,实训场所设备资源就可共享。通常情况下,院校的实训设备优于企业,企业职工实践技能胜过院校教师,企业职工可以通过院校培训提升新设备的操作能力,院校教师可以现场为依托,深入企业,了解岗位需求和工作困难,进行课程改革和问题研究。扩大学生顶岗实习比例,将学生送往信号生产加工企业、电气外网施工企业、轮对生产企业等,不局限于运营管理和线路维护岗位,让各专业学生就业前就有实践经历,在铁路行业招聘人员缩减时,学生也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这样既能扩展职教集团的覆盖行业,又有助于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4.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持续发展。在传统校企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将企业文化融入教学。职业院校是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搖篮,它为企业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员,是学生步入企业前的预备教育。企业除了要求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技能外,还要求学生进入企业后尽快适应企业管理环境和人文环境。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认识企业标准,逐渐接受企业文化,适应企业标准,和企业实现“零对接”。同时,加强院校教师校企合作意识,推动校企互访机制,推荐骨干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学习企业新技术。学校可以引进技师参与实践教学,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教师和技师相互交流、学习,对二者进行定期考核,实现双师型教学团队的建设,更好培养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能力,掌握行业前沿技术。

参考文献:

[1]职业教育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Z].2012-09-05

[2]姜大源.职业教育的教育原理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4):1.

[3]黄启良.浅谈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诉求[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5):33-38.

[4]李进.企业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需求及保障机制探索[J].职教论坛,2015,(36):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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