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2019-05-09 03:30柯金妍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2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

关键词:个人信息;个人意识;相关部门;保护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被大面积普及应用,在方便人们的同时,也为国家政府的工作提供了便利,大到政府机构部分,小到个人都被录入到了强大的互联网中。这种做法方便了我们的工作,使人大脑和双手,被机器和电子芯片所取代,中国数以亿计的个人信息都被电子芯片所记录。这无疑使得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埋藏着巨大的隐患。

一、个人信息的现实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人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和利用。那么所造成的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发生,因此,对于个人信息的行政保护的措施和有效方法,反而成了我们现代人们亟需解决的重点,但使我的国一些行政人员还是只对一些民商法部门,进行个人信息问题的详细保护与集体研究,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并没有认真的做到,这就当个人信息泄露时所,受到成不法侵害时或别人利用时无处申诉。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有损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一基本的社会个人信息问题现象。我们要做的就是赶快去成立保护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制度和部门。

同其他国家相比全世界已有超过50多个国家却,成立了有关个人的信息行政法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制度。我们国家的起点明显较晚,并且成果较低,这就要求我们要尽快的立法立责,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解决后顾之忧。

二、个人信息概述

个人信息在不同国家的叫法略有不同,所确立的法律法规也不一致,个人信息一开始被提及是在联合国“国际人格会议”中提到的。以后德国得黑森州最先建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也是最早的信息法,这就是《个人资料保护法》。至此,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法,开始了他的历史形成过程。但最初对于个人信息行政法的各项内容与名称,并没有得到统一,后经过每个国家的自定义发展出不同的叫法,但实质意义是相同的。

三、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法的理论基础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联系一直在相互纠葛,二者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个人信息也可以看作是个人的人格尊严,试想一个人的隐私被泄露与个人信息被泄露,其实在某一种深层次的程度上来说是一脉相承的密不可分。就个人而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当这些秘密被存放在不被他人知晓的私人领域时,我们的内心是安定的。一旦被人打破,那么我们的尊严就会受到侵害。

人们应该维护个人尊严。同理个人信息被泄露也没是尊严的丧失。这就要我们每个人为尊严而战,只有个人信息安全得到实质的保护,不会受各方任何势力范围的侵害,我们才能轻松的活在阳光下。所以立法迫在眉睫。

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优势

(1)个人信息是一个人的真实全部写照,从个人信息中我们可以窥得所有,毫不夸张的说一个人的基本特征,在个人信息中毫无保留的,呈现在,所见之人的眼中。为此,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法的确立其实是有这样两种优势: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确立,给个人信息的安全穿上了带上了法律的防护衣和保护盾。在个人信息遭受不法侵害时,政府行政部门可以有效的及时的给予法律保护,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受到的损失减小到最少。

(2)给社会经济的平稳上升和社会各方面的团结安定,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

五、关于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存在的一些矛盾问题

现代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经常都要填写一些有关个人的相关信息方面的内容,学校入档,寻找职位,住院看病,办理个人证件,政府机构单位或企业机关部门都要存入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那么在这当中就存在了许多,个人信息安全隐患。

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不放在心上,大部分人们认为为了区区几个字或者是寥寥几个数字,没有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就是因为我们的轻视,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说到底还是对法律的意识的问题。我们每个人的法律意识,对于个人信息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够。这就造成了在信息被录入时我们做不到防患于未然。或在进行个人档案输入时,我们没有加强防范意识。

再者,没有严格个人信息保护部门。我国行政保护基本上是不完善的。不能从根本上或大方向上减少这种对于个人信息泄露在方式上的制裁,这就要求我们有严格的法律保护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制度。

六、关于个人信息行政法律保护的建议

对于我国国情的特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的建设,使我国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法的法律条文尽善尽美。

(1)可以借鉴国外的个人信息行政法则,类似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人口大国的国情,设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人口大国的自身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2)系统整合加强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录入,要加强防护盾保护。对于,恶意购买,恶意篡改公民信息的来源,途径要抓源頭及时迅速的解决。

(3)让提醒认为加强信息意识的标语,广告处处可以看见,提高老百姓的注重保护个人信息的心,树立防范意识,对于个人信息要懂得保护,详细的知道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利之处与厉害。

七、结束语

以后很久也许我们中国个人信息行政保护法,还有很大的修改和提升空间,因为出现的问题是在不断的随时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相关人员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探索和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法更完善。系统的能够解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更好更切实有效的办法。

参考文献:

[1]李秉寅.探讨行政法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8(19):249-250.

作者简介:

柯金妍(1998.8~ ),女,汉族,浙江台州人,本科,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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