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融合研究

2019-05-13 10:25黄良颖张璐璐
青年与社会 2019年11期
关键词:学生资助志愿服务高校

黄良颖 张璐璐

摘 要: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关于学生资助政策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已经趋于成熟,但是资助结果与立德树人的资助目的时有背离,而志愿服务活动所培养的能力与学生资助工作所需要达到的目的相契合,对资助育人、立德树人具有一定意义。因此对于学生资助体系与志愿服务融合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融合

一、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资助体系已趋于完善,已经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资助方式,同时设置勤工俭学岗位、校友捐助和社会基金等资助方式,保障了对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的落实。但是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同,但是资助政策又要覆盖全面,所以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的角度来看,没有绝对的贫困,只有相对的贫困,因此规定的评选困难学生的条件并不能成为评选贫困的绝对标准。加之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部分资助结果与资助目的偏离的现象。

比如部分高校贫困生界定简单,认定标准模糊,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自卑或者过强的自尊心等原因不愿参加困难生的认定,部分经济富裕的学生利用关系便利获取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认证;侧重物质资助,忽视精神资助,使部分获得经济资助的困难生滋生出不劳而获的心理,甚至一些受资助学生借此进行攀比,贪图享受,没有真正认识到资助的意义,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些情况都是制度所不能控制的范围,并与资助目的相违背。

二、志愿服务与学生资助融合的可行性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经历所做出的服务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征。

奉献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通过参与各类公益活动,高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帮贫帮困、扶助弱势群体)等,不仅能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也有助于大学生自身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志愿服务相对于勤工助学,在时间上灵活性较强,实践种类多,范围广,不受具体条件的限制,集体性强,能够照顾到一些性格较为孤僻、内向的贫困学生,并益于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融入社会的代入感较强。

三、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相融合的意义

每一个学生都是国家的未来,让学生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条件成为更加优秀和完整的人,更是一个国家之幸。对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是经济资助归根结底的目的还是育人。因此,无论有多少种资助种类、通过怎样的资助方式,最终的落脚点都要回归学生本身。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终归要自己成长,对于学生的成长学生真正需要的,是建立起自己独立的人格。

由于志愿服务独有的奉献性服务性质,学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学生“不受无功之禄”的自尊心和“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增加真正困难学生的受资助率,引导学生树立对“资助”与“被资助”的正确认识。

在学生时期,由于家庭的经济条件困难而接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无可厚非,但是难免会有学生有着强烈的自尊心,生性敏感、在意他人目光和看法,宁愿自己忍耐,也不愿提出资助申请。即使是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报酬的勤工助学岗位,也会有部分学生由于自卑或者其他原因而不敢或不愿申请。虽然可能有这种情况的学生只在少数,但是越是有这种心理的学生越需要及时被关注,需要及时引导他们正视自己,给予他们确认自身存在价值的机会。

如果将学生资助与几乎等同于无偿奉献的志愿服务相结合,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给予学生付出劳动、回报所得的机会。在参与志愿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自然而然的就能不断的认识到自身的价值,继而才能不断地使自己的人格得到健全,在提升自身的同时也达到了资助的目的。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在需要外界帮助时都会主动争取,但这并不意味着由于敏感和自卑的学生就不需要被关注,一些无声的需求并不是不存在。作为引导学生的老师、培养学生的学校,不能够被动的等待学生提出需求时再想办法解决,而要主动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学生可能会需要什么,将工作做得完善。亡羊补牢虽难得,但未雨绸缪更可贵、更有意义。

根据每年的工作经历来看,在不少受到资助的困难学生中,都会有“我困难,我应得”、“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等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心理,甚至一些困难学生将这笔“额外之财”当作与其他经济条件富裕同学攀比的资本。作为高校学生,确实正处于身心成长的阶段,很多学生心理上自然不成熟。但是一旦这种心理成为常态,不加以正确引导,难免不会生成“我贫困、我光荣”的心态,将自己的“苦难”当作是自己的“优越感”。國家的资助政策虽然是无偿的,但是将经济资助作为学生资助的终点也有悖于资助育人的目的,对学生整个成长所需要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只能缓一时之急。若将资助政策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将志愿服务时长作为评定困难学生的参考标准之一,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调动有此心态学生的实践积极性,在实践中、在奉献中使其正确认识到被资助的意义。

四、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融合的现状与策略

目前将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相融合的观点已经出现,但是真正将这两部分相结合成熟运用到实践当中的案例相对而言还是非常少。因此,应该注重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当中,也只有如此,才能在不断的实践当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高校在根据认定困难生的基础上,可以将本人的志愿服务时长作为参考标准之一。首先,各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关注每一个学生,不是走形式、走过场去刻意执行评定标准,而是多与学生、班委进行沟通交流,多实际考察,切实掌握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然后学院和学校在经过公示等环节后将确定的名单记录在档,分别与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相连结,在共享信息的同时要注意困难学生隐私的维护。当有志愿活动时,在困难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困难学生,给予他们证明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

由于个人情况的多样性,虽不能将此作为决定性的条件,但是在遇到同等评定条件的情况下,志愿服务时长多者可优先考虑。在此过程中要避免有益的举措因为刻意执行而适得其反。

五、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强调:“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中提出要切实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他提出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如何能够使资助款项落实到位,如何更好实现资助目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过程。

资助途径千万条,立德树人第一条。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在重视经济资助的同时应注重精神培养,在资助体系中融入社会志愿服务提高资助育人功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因此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融合策略加快高校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由于各种家庭情况的复杂性,对于每个学生的困难程度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始终都不能够达到绝对的公平。但是不能够达到绝对的公平并不意味着要任由不公平的肆意存在,而是要根据出现的问题结合已有的情况不断地完善资助体系。资助这只“大鹏”的骨架已经建成,但是如何让这只“大鹏”承载更多的困难学生展翅高飞,就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使其骨架羽翼丰满。每一个方式都有其相对应的结果,结果好坏一切都未可知,但是如果不去付诸行动,就永远停滞不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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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高校学生资助与志愿服务融合研究”(项目编号:Hdfdy201835)。

作者简介:黄良颖(1981.06- ),男,海南文昌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政;张璐璐(1995.05- ),女,汉族,河南南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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