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2019-05-13 10:24龚雪胡六星
青年与社会 2019年10期
关键词:现状问题

龚雪 胡六星

摘 要: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已经逐渐成熟,各省市纷纷牵头成立了建筑职教集团,当前全国共有38个建筑职业教育集团。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有效深化了产业与教育的融合,有效促进了校企合作,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另一方面,现在,在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中也暴露出了诸如定位不清、机制不全、与创新创业教育脱节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将就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

关键词:职教集团化办学;办学质量;现状;问题

一九九二年,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次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布,鼓励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走产教结合的路子,与企业、行业积极开展联合办学。从此,职教集团化办学迈入大发展时期;二十多年来,职教集团化学逐步走向规模化,办学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企合作内涵不断拓宽,提高了职业教育的质量,推动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省市纷纷牵头成立了建筑职教集团,当前全国共有38个建筑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从规模上得到稳步提升。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研究建筑职教集团办学质量的现状,以及当前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的现状

职业教育是根据市场上各种职业的需要,向中专生、职高生传授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把他们培养成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专业技术教育[1]。

职教集团化办学,指的是以一个或几个发展较好的职业院校,通过一定联接方式(如契约、资源),联合与之相关的其他独立法人(包括企业、兄弟院校、科研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以扩大办学规模、加强资源共享,提高办学质量为目的的办学联合体。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职业教育始终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各院校的师资力量有限、教学质量较低、教学经费长期紧张。而职教集团化办学这一新型办学方式的出现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效益。截止2018年5月,国内各类职教集团已达1406个,其中包括1095个行业性职教集团,311个区域性职教集团,参与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企业超过24000家(其中包括十家境外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中职学校达4591所,占全国所有中职学校的47.6%;参与职教集团的高职院校达1236所,占全国所有高职院校的91%。截止2017年,中职学校在校生已超過1592万人,当年招生规模达582.43万人,中职学校教职工超过107万人,中职学生专业技术课平均合格率超过92.4%,中职毕业生就业率接近96.4%(这已是连续第十年就业率超过95%),对口就业摔接近73%。截止2018年,高职院校在校生已超过1133万人,当年招生规模达368.83万人,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已经超过美国、日本、印度,高居世界第一。职教集团化办学,有效提升了劳动力的学历层次,为各行各业(尤其是新兴制造业、服务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38个建筑职业教育集团,其中全国性建筑职教集团2个、省级建筑职教集团28个、市级建筑职教集团8个。38个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中,其中35个是以行业优势院校为龙头,联合同类行业、企业及学校等单位组建。全国38个建筑职教集团基本上以专业型(行业型)职教集团为主,属于以契约为纽带连接多元主体的专业型(行业型)、松散型的职业教育联合体。

二、现阶段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定位不清晰,机制不健全

建筑职教集团中既有学校(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又有企业。但学校属于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企业则属于自负盈亏,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因此,建筑职教集团内部始终存在着“双轨制”,继而造成职教集团自身定位不清晰,无法界定这个办学联合体究竟是企业法人还是事业法人,也就无法明确该联合体的责、权、利主体,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松散、无法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些中小企业为了招收更多的员工主动与学校进行集团化合作,一旦达到了目的便退出),企业难以落实对学生的培训,学校难以落实校企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更无法与企业进行产学研相结合的生产研发[2]。

建筑职教集团定位不清,必然造成集团内部体制不健全。从建筑职教集团的实际运营来看,在集团的最高决策层(理事会)中,牵头学校校长居于强势地位,参与集团事务决策的行业协会会长、企业董事长不多。企业虽然与学校有业务往来,但在集团理事会上只能发表自己的看法,作用不大,安排、部署集团事务的还是牵头学校的校长。企业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就不愿向学校提供更多的资金,校长虽然有权支配集团业务,却无法提高本校教师的薪金待遇;在各校间调换师资时还会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

(二)人才培养方式弊端重重

虽然建筑职教集团实行的是“订单式”培养,但超过66%的教师从未参与过“订单式”培养计划的制定(25%的教师甚至对于“人才订单”毫不知情),“人才订单”几乎完全由学校与校外专家进行单方面的“顶层设计”。而这种“顶层设计”往往脱离企业人才的需求,与企业的信息技术、品牌内涵没有任何关系,由此造成的结果便是课堂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践应用互相脱节,学生只能接受单一、片面的知识灌输,学生所学的专业与工作岗位无法真正实现无缝对接[3]。

职业学校的教师大多未曾在企业中参加过实际的生产运营,因而他们的教学往往变成纸上谈兵,难以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有鉴于此,建筑职教集团大量聘请建筑企业的技术骨干对学生授课,这本是职教集团化办学的一大优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给学生上课的企业技术人员长年从事封闭式生产经营,他们对于学校的课程缺乏基本的了解,也从未研究过教学艺术,因而难以保证授课质量(79.21%的学生对企业技术人员授课表示“不太满意”或“不满意”)。此外,建筑企业对于技术人员进校授课没有任何额外的工资奖金,更打击了技术人员授课的积极性(一些技术人员甚至不能保证稳定的上课时间)。

(三)难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有鉴于进校授课的建筑企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教学能力,建筑职教集团内的牵头学校遂安排本校教师进入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让教师们把自己的理论知识真正运用到实践中去,再通过实践扎扎实实地提高教学能力。但超过90%的教师进入企业后找不到与自己专业匹配的岗位,建筑企业不愿意让教师接触到自己的核心生产技术,也不想让教师上岗打乱自己的生产计划,对于教师不冷不热,把教师们分配到辅助性岗位上。教师在建筑企业里经过几个月的实践,发现既不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又打乱了自己原有的教学进度,只好离开企业回学校给学生补课[4]。据统计,65%的教师对于企业实践表示“不满意”。

(四)学生上岗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学生进入企业上岗实践,这是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的另一大优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的上岗实践教学往往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一直在走低,生存艰难;而人才培养耗时又长,收益又小,因此企业往往并不愿意对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实践指导,更不愿让学生了解企业的核心业务知识。

(五)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脱节

国家正在大力提倡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职教集团化办学却与创新创业教育脱节,难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与创造力。职教集团化办学使学生实现对口就业,却造成学生普遍缺乏竞争意识与冒险精神[5]。——简而言之,职教集团化办学培养出来的是“螺丝钉”式的技术工人,而不是敢于冒险的企业家。

三、提高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的路径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虽然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但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可以说没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因此,突出职业教育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是社會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中出现的事物,因此,提高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的唯一路径便是继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破除建筑职教集团内部的双轨制,明确职教集团的自身定位,变教学联合体为企业法人,让建筑企业真正成为职教集团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以建筑企业生产业务为中心组织学校进行人才培养,使学校、企业、教师、学生实现共同发展。经过5—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从而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的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四、结语

三十多年以来,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职业教育在长期的办学历史中,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生产力水平迅速提升,产业机构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发展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对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随着职业教育地位和作用的日益重要,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期。

建筑职教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因此,我们要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企业为中心建设职教集团,变校企合作为企校合作,必定能够进一步深化产、学、教、研融合,必定能够提高职教集团化办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王春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内部治理机制的逻辑起点、架构缺陷及推进路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8(32):44-49.

[2] 陈磊,廖大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政府角色的价值演化及优化路径[J].职教通讯,2018(17):7-12.

[3] 李倩,唐立颖.职教集团化办学共生机制构建的困境、经验与出路[J].教育与职业,2018(16):12-18.

[4] 赵忠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机制的现实逻辑及完善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8(08):26-31.

[5] 杨岭.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共生机制构建的困境与策略[J].现代教育管理, 2018(02):100-105.

项目基金:本文系2014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重点课题《建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研究》(编号: XJK014AZY002,主持人:胡六星)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龚雪(1988- ),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教学干事,助理馆员,硕士,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管理;胡六星(1966- ),男,湖南岳阳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教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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