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正确、有效监督的若干思考

2019-05-14 13:47王玉玮潘路帆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监督权行使合法

王玉玮 潘路帆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群众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影响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效果,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决定着人大的形象和地位。

新时代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越来越高,需要人大工作者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养,提高监督能力。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两大重要手段。工作监督重在监督工作内容,盯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审查工作实绩和成效,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法律监督重在监督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重审查是否依法和依规,根据社会诉求提出推进法治、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

1、要精准谋划。对标人大监督工作新要求,紧扣宪法、法律规定,紧扣上级人大工作部署,紧扣区域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始终遵循“选好角度、把好尺度、拿好力度”的原则,精准选题,做到切口小、内涵深、工作实,提升监督的“巧劲”。正确有效监督“一府两院”,需要围绕重要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把握重点,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在思考年度监督议题时,充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征求区内相关部门、专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充分研讨、集思广益,确保监督议题合法精准。认真谋划监督工作计划阶段,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任务要求,适时调整相应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

2、要深入调查。围绕强化调研、查找问题、审议发言等环节,规范和细化监督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做精议题调研、做深发现问题、做好审议发言。人大监督应当突出问题导向,关注重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收集好不同群体、不同方面共同反映的问题,收集好广泛存在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监督,敢于监督,体现监督的“刚劲”。开展调研时,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准备,调研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深化调查研究,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搞透、把建议提实,确保在审议监督的时候讲真话,使监督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3、要持之以恒。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凸显,问题解决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一项真正有效的监督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发挥监督的跟踪作用,体现监督的“韧劲”。因此,对监督议题不能急于一时,既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又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守,围绕促进法治进步、促进司法公正、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治理,持之以恒,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广泛开展调研,锲而不舍,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4、要合法恰当。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监督必须要符合法治原则,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权正确行使、有效发挥作用。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不仅要做到主体合法、对象合法、形式合法,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监督权行使既不越权、又不失职。要严格落实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法定职权,既要深化监督内涵,又要把握好监督方式和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完善與“一府两院”的跟踪联系制度,明晰评议后续跟踪机制,注重监督的执行落实,确保监督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5、要提升能力。监督最终需要人来实施,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一是增强专(工)委会专职干部的激情与活力。牢固树立人大是工作机关的意识,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提高正义感和责任心,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提升代表的监督意识。努力挖掘用好代表资源,紧密结合年度监督议题,鼓励代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自我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监督中要讲真话、勇担当,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奉贤区人大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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