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第四轮互评估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影响及启示

2019-05-14 10:58罗璠
海南金融 2019年4期
关键词:反洗钱启示

罗璠

摘 要:2017年4月,FATF发布瑞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第四轮互评估报告,并公布瑞典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估结果。2018年6月FATF对中国互评估开始,本文建议以FATF第四轮互评估为契机,学习总结先评国家瑞典反洗钱互评估工作经验,通过完善立法、加强金融情报部门职能作用、加快受益所有权信息化基础建设等举措,推动我国反洗钱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FATF;第四轮互评估;反洗钱;启示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9.4.08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9)04-0052-07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互评估是各成员国(地区)推选专家根据《FATF建议技术合规性评估方法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有效性评估方法》进行相互评估,保证各成员国符合FATF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的质效水平。2017年4月,FATF发布瑞典第四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估报告。本文结合FATF评估标准和瑞典第四轮FATF互评估报告经验,对我国反洗钱工作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为我国迈入国际发达反洗钱国家行列奠定基础。

一、FATF第四轮互评估及瑞典基本情况介绍

(一)评估标准

2014年,FATF启动第四轮互评估,评估标准高于以往。新的FATF标准在建议7、10、12、15、16、19、26、29和40等10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评估内容包括FATF建议中40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合规性评估和有效性评估,即被评估国家全面反洗钱体系有效性。第四轮反洗钱、反恐融资互评估程序报告规定,如果技术合规性指标出现超过8个不合规或部分合规、核心指标即建议3、5、10、11和20之中出现1个或更多不合规或部分合规、合规性指标11个直接目标中出现超过7个为低效或中等有效、合规性指标11个直接目标中出现4个或更多低效任何一种情况则被认定为FATF第四轮互评估不通过。

(二)互评估进程

截止2019年1月20日,FATF第四轮互评估已讨论通过55个国家的评估报告,只有意大利、瑞典和西班牙等少部分国家直接进入常规后续进程,伊朗等国家继续列入高风险国家。我国FATF评估于2018年6月正式开始,现已完成现场评估进程。鉴于我国致力于反洗钱工作的大量努力与成果,后续结果不会是反洗钱工作终点而会是一个新的起点。根据FATF标准指导,不断完善我国反洗钱将是一项长期且大有裨益的工作。

(三)瑞典相关情况

1.瑞典的经济情况。瑞典地处北欧,是支持世界贸易自由化和高度出口導向型经济的国家。作为一个区域金融中心,瑞典拥有先进制造业经济,有许多高科技工业和生产军用或军民两用产品的公司。瑞典经济系统的现金交易占比少,信用卡交易方式频率较高,整个社会都在推动电子化交易,对于新兴洗钱方式,瑞典采取相应措施。

2.瑞典的反洗钱工作特点。(1)瑞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开始较早。早在1993年制定并颁布国家反洗钱法以遵循FATF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标准要求,之后不断进行修订,延伸适用范围。(2)瑞典的反洗钱法规体系较完善且操作性强。一是遵循欧盟制定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二是反洗钱法既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刑法规范,又有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基本制度,还有为解决反洗钱法与其他法律冲突而出台的专门法;三是瑞典金融监管局依据法律指定的指引和规章进行监管。(3)瑞典的反洗钱监管组织体系责任明确、运作高效。瑞典金融机构、金融情报中心、反洗钱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之间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且运行高效。

二、FATF第四轮互评估对瑞典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价

(一)有效性评价

2017年4月发布对瑞典第四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有效性和合规性评估报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有效性评估设定11个子目标,包括内部协调、监管、金融制裁等,评价结果划分为高、较高、中、低四个等级,以衡量反洗钱措施的实施效果(见表1)。

瑞典在有效性评估中,1项为高,4项为较高,6项为中,无低等级项。鉴于FATF评估工作的高标准,效率部分反映该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既定的成果,总结瑞典反洗钱有效性较高表现:

1.法律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瑞典反洗钱法律框架在洗钱定罪和罚没方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1)反洗钱新立法成效显著。2014年反洗钱新法大大提高瑞典洗钱调查和起诉能力,洗钱活动不再主要证明上游犯罪,而能够直接调查和起诉大量洗钱犯罪,包括独立洗钱、第三方洗钱、跨国洗钱、商业洗钱等。许多重要的洗钱调查源于对税务犯罪等预测犯罪、海关现金报告和财务情报。(2)定罪处罚有效。瑞典对于洗钱罪有足够的制裁范围,如果上游犯罪量刑高于洗钱罪,起诉重点仍是上游犯罪。在经济犯罪领域,洗钱活动通常被起诉为税务犯罪或会计犯罪或此类犯罪附属。自2013年以来,瑞典任何重大刑事调查都伴随着财务综合调查、追踪资产和证明犯罪来源。没收结果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和国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政策及优先事项相一致。

2.深入开展反恐怖主义融资和反扩散融资。FATF评估组认为瑞典在恐怖融资调查与检控和定向金融制裁方面取得较高水平。(1)成立专门安全情报部门。瑞典成立独立的反间谍、反恐、反倾覆、安全保护、防止武器扩散安全部门(SAPO),安全部门和其他参与反恐的部门共同出台瑞典恐怖主义威胁评估报告,并按年度持续更新,安全部门的具体职能是优先打击和防范恐怖主义融资。(2)通过多部门多渠道获取金融情报实施反恐怖融资。与财务系统积极合作获取金融情报,在反恐案件中开展财务调查;与金融管理局密切协作开展恐怖融资调查;与金融机构就恐怖融资和金融脆弱性进行接触;与税务、海关机构开展有效业务合作开展恐怖融资调查,使用冻结资金权利。(3)瑞典通过遵守欧盟法规实施定向金融制裁。瑞典金融监管局将制裁名单作为其常规监管一部分,调查被监管实体是否遵守欧盟法规,根据金融制裁清单对客户及其交易进行审查以控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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