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写入“清河行动”

2019-05-23 02:04杨永浩
方圆 2019年8期
关键词:水务河长检察院

杨永浩

北京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小微水体为重点工作的2019年度“清河行动”,文件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清河行动”。据了解,自北京市设立市总河长以来,已连续两年将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河长制内容写入该市年度第1号总河长令中。

据悉,早在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检察院就与该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八项工作机制。该市检察机关依托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形成“检察+水务”履职合力,协同推进该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今年3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参加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19年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会。该院检察官在会上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及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并提出加强各成员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协作支持的建议。

目前,北京市各区检察院與属地水务部门就落实协同工作机制具体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多区已联合出台相关会议纪要。部分区检察院通过参加联席会议,了解本区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考核通报情况,协同推进工作进程;适时参与区级河长巡河工作,及时发现并共同解决问题,有力推动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为提升“检察+水务”履职合力,北京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落实联合培训机制,互派人员授课。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相关问题向水务执法人员授课,提升全市水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理念。检察机关参加水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了解水务执法人员在一线办案中的基本办案流程,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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