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后被赶出自家房子

2019-05-23 02:04萧剑
方圆 2019年8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抵押火星

萧剑

北京市的倪兆礼、曹可夫妇,均已年近八旬。他们原本在海淀区拥有一套价值数百万的住房,现如今却要面临无家可归的凄凉晚景,这究竟是因为什么?

抵押房产连环理财

4年前4月的一天早晨,天气晴朗。时年79岁的倪兆礼独自去离家不远公园遛弯,遇见正在晨练的朱峰。朱峰年方三十,外表阳光帅气,彬彬有礼。倪兆礼与他经常在公园绿道上相遇,朱峰总是笑盈盈向倪兆礼打个招呼:“老伯,早啊!”有时两人也寒暄几句,朱峰自我介绍是中安公司的理财经理。这天,朱峰神秘地向倪兆礼说:“公司今天有一个‘以房养老的课程,老伯不妨去听听看,权当是帮我一个忙。”倪兆礼当即答应。

倪兆礼的老伴曹可也已78岁。他们的儿子在美国定居多年,曾多次提出把老两口接过去生活,倪兆礼认为老两口到美国语言不通,生活上不方便,便没有同意。近年来,随着老伴身体状况日益欠佳,家里请了全日陪护的保姆,生活开支也跟着增多。他早就耳闻有“以房养老”的新概念,只是不知到底怎么一回事。

当天下午,倪兆礼带老伴曹可一起听了“以房养老”课程。朱峰跑前忙后,给他们端茶送水,殷勤照顾。听完课程,倪兆礼大致知晓讲课的内容。据课程介绍,“以房养老”是适应老龄化时代而推出的新型养老方式,即对老年人现在拥有的房产资源,尤其是预期的剩余价值,通过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融会,实现提前套现变现,为晚年生活引进稳定的现金流入。老两口一合计,儿子以后不打算回国,如果用这套房子养老,一定会带来足够的经济保障。第二天,倪兆礼在公园等候朱峰,表示了“以房养老”的意向,询问通过什么方式办理。

朱峰却称,项目只针对70岁以下的老人,倪兆礼、曹可的年纪太大,不符合要求,且在中安公司办理“以房养老”时间长,手续也烦琐,他可以另外为二老介绍公司的合作单位火星时空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火星公司),倪兆礼说要和老伴商量,朱峰信誓旦旦保证道:“这家公司的投资收益高,与中安公司相比,更划得来。”于是,经朱峰牵线,倪兆礼认识了火星公司的总经理赵海佳、副总经理杨平。据赵海佳介绍,火星公司是与日本合资的网络玩具公司,投资火星公司不仅有30%的按年返利,每月还另外可以补贴给他们5万元的生活费。倪兆礼盘算,抵押房产后,不用出分文资金,三年即可赚180万元,房屋的价值基本收回,这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事,他当即表示同意投资。

2015年4月28日,朱峰带来火星公司的出资人柳文,与倪兆礼的老伴曹可签订了抵押合同,将曹可名下的房产办理了150万元的抵押借款。与此同时,曹可又与赵海佳签订借贷合同,抵押款150万元再借给火星公司。4月30日,柳文将150万元转入曹可的工行卡。曹可当场将第一个月利息6万元转给柳文,剩余144万元分别打入赵海佳及其员工祁旺的银行卡,按150万元本金计,火星公司每月支付柳文利息,另支付给曹可5万元养老费。

2015年8月初,火星公司未按期支付柳文利息。8月10日,柳文带着一伙人坐在倪兆礼、曹可居家中,声称倪兆礼夫妇已经违约,需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如不还本付息立即收房。倪兆礼、曹可赶紧联系朱峰和赵海佳,两人答应尽快还款,却迟迟不见动静。8月15日,朱峰登门向倪兆礼夫妇解释,日本客户欠火星公司一大笔货款,正在兑账期,资金一时不能到位。听闻火星公司不能马上付款,倪兆礼慌了神:“欠柳文的利息怎么办啊?”

当天,朱峰提出再给其介绍某投资公司的万林,抵押借款还给柳文,把房子留住,抵押款的利息继续由火星公司偿付,赵海佳、杨平也表示同意。于是,朱峰和中安公司的另一名业务员邬平介绍某投资公司出借资金,办理公证等手续后,万林将255万元转到曹可的工行卡。除归还柳文本金和违约金外,当月利息等14万元转入万林的银行卡。

2015年10月,万林带人上门对倪兆礼夫妇说,火星公司未付利息,责令倪兆礼夫妇立即还本付息,否则收房。倪兆礼紧急联系赵海佳、杨平,他们口头上答应尽快还息,但倪兆礼一催再催,仍然不见行动。11月初,万林带了一伙人,将倪兆礼夫妇赶出了家门。

十七名老人中招

2015年11月上旬,倪兆礼夫妇在美国的儿子得父母的房产被人过户,怀疑父母遭遇了骗局,立刻通过越洋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月2日,赵海佳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起假借“以房养老”名义,诈骗17名老人的惊人大案浮出水面。

家住朝阳区的郑战江老人,提及被骗的过程,连连捶胸顿足,欲哭无泪。2015年初,自称中安公司联络员的汪进,向他推荐了“以房养老”的项目。继而又推荐了一家理财公司,因对方承诺每月利息0.7%,郑战江决定投资该项目。之后,郑战江将其名下的八里庄房产抵押,获得借款120万元,合同等手续被火星公司的副总经理杨平当场拿走。2015年4月10日,杨平带着郑战江到银行,转给俞某等3人共110.48万元,还提现9.5万元,分给几个跑腿办事的人作为辛苦费。4月13日,郑战江收到3个月的利息2.1万元。次月,理财公司另一联络员打来电话,对他说再换一家抵押公司,带郑战江去了赵海佳的火星公司。5月28日,火星公司经办人转到他的工行卡100万元,他们带其到银行转给赵海佳等人后,银行卡僅剩6000元,是对前三个月利息的补充。

2015年11月13日,因火星公司未能还本付息,郑战江被迫将八里庄房产以107万元的低价出售还债。

赵海佳被抓获不久,时年76岁的盛敏战巍巍地来到公安机关,他报案称:他对赵海佳和火星公司均不了解。2014年9月的一天,中安公司的业务员章洋向他介绍“以房养老”项目,声称不要他出分文资金,也无须支付贷款利息,只要他在办理抵押房产的手续上签字,即可以边住边拿钱。坐拥房产且无本生利,月收益可达房产估值的5%。在利益诱惑面前,盛敏动了心,随后他在章洋的陪同下,前往一家理财公司办理了借款抵押手续。当年12月底,章洋通知盛敏另换一家合作公司,介绍他认识了火星公司的赵海佳。12月31日,火星公司拿走了盛敏的房本、户口本。2015年3月初,章洋又让他到中信银行万达广场支行,在场的还有3名某投资公司的人员,让盛敏再次签订抵押合同,某投资公司做担保,从银行贷款97万元,给了火星公司的赵海佳。赵海佳当面承诺由他负责银行还款,并给盛敏每月6%的收益。2015年6月,银行打电话说利息未还,盛敏找到赵海佳催他偿还银行欠息。6月24日,赵海佳给盛敏1万元的收益,并写了一张还款条,承诺偿还银行两个月的欠息。不承想,两个月后,赵海佳再没有钱进账,银行催促盛敏还款,盛敏联系赵海佳,对方总是不断寻找借口一拖再拖。

被害人何庆年、李丽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被骗经历证明:2015年10月,何庆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朱峰。朱峰自我介绍是火星公司的股东,火星公司发展急需资金周转,想把他的房子抵押借款,钱给火星公司投资,期限一两个月,给20%的回报。经朱峰介绍,何庆年与老伴李丽跟火星公司总经理赵海佳、副总经理杨平见面。两人大谈火星公司的发展前景。赵海佳还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了何庆年。由朱峰带他办理手续,把李丽名下丰台区和义东里的两套房产,以及何庆年与女儿名下的东城区房产进行抵押。所获借款除先行支付抵押公司的利息外,全部转到赵海佳提供的银行卡上。之后,火星公司未履行承诺,老两口不堪忍受被催债,在外租房居住,赵海佳、李某支付1.4万元房租便再无下文。

东城区的居民殷丰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情况说明:2015年5月初,汪进向他宣传国家政策允许“以房养老”,并推薦开展“以房养老”的火星公司的赵海佳。赵海佳说他在银行有关系,可以办理以房贷款,所贷钱款由他的公司使用,他负责还息和支付收益。并声称说可以帮其办理“以房养老”相关事宜。5月7日,赵海佳带他办理公证等手续后,殷丰以其名下东城区的房产作抵押,向投资公司任林借款250万元。房屋抵押款250万元转到了银行卡后,殷丰直接转到赵海佳的账户。赵海佳说要与他签订借期一年的合同,每月返息1.7万元,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之后赵海佳两次支付利息,第一次现金1.7万元,第二次银行转账1.7万元。2015年9月底,殷丰连续两个月没有收到利息,拿出公证书复印件,赫然发现公证的借款日期是一个月而非赵海佳所说的一年。殷丰想起自己在办理公证时,直接在公证书上签了字,没有细看内容,惊出了一身冷汗。

殷丰迅速约了任林赶到火星公司,赵海佳承诺,等再找到新的房产办理抵押后,从抵押款中先取出130万元还给任林。赵海佳还出具承诺书,保证在一个月内归还剩余的120万元。之后,赵海佳就联系不上了。

负债累累肆意诈骗

赵海佳被抓获后,向警方交代,2013年,他出资10万元注册成立了火星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因公司成立后无流动资金,他向两个投资人各借了1000万元。2015年春节后,债权人柳文因着急归还债务,要求他还本付息。当时,公司的全部资金砸在项目上,无法还给柳文的借款,柳文遂提议让中安公司找客户以房抵押贷款套取资金,让他渡过债务危机。柳文还说银行抵押太慢,先高利贷后银行抵押比较快。于是,2015年间,他伙同杨平与中安公司朱峰等人,虚构“以房养老”的项目,诱骗被害人抵押名下房产高息借款,以投资北京火星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非法占有倪兆礼等17名被害人房屋抵押款共计人民币2900余万元。警方还查明,火星时空网络科技公司赵海佳占股99.4%,2015年8月,赵海佳占股99.8%。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和数据处理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赵海佳诈骗案时,十七名受害人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车赶来。检察机关指控赵海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海佳及其辩护人提出,赵海佳没有虚构“以房养老”项目,与被害人之间系借贷关系,没有诈骗故意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事实,认为:赵海佳虚构“以房养老”项目是国家工程,是政府行为,以及办理以房养老的具体手续等经过批准的事实,且赵海佳明知金宇等人为中安公司的“以房养老”项目联系客户,并与金宇等人商议将部分客户介绍至赵海佳的火星公司,办理与“以房养老”项目相类似的抵押、借款及公证等手续,并承诺支付给被害人利息及抵押借款所需利息。

在此过程中,赵海佳对大部分被害人没有明示其办理的借款是“以房养老”项目,但被害人基于以上流程,对与赵海佳及其公司办理的业务理解为“以房养老”项目亦在情理之中。赵海佳在明知公司已负债数千万元,且不具备盈利经营项目的情况下,虚构公司实力,在获取被害人抵押房产所得借款后,立即用于偿还债务,造成被害人的钱款不能归还,赵海佳具有骗取被害人钱款的主观故意及行为,故不论其是否与被害人签署了借款合同,以及与被害人之间的借款是否名为“以房养老”,其均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赵海佳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庭审期间,辩护人还提出,赵海佳未参与的部分被害人的损失不应计入他的犯罪数额,赵海佳在整体行为中作用较小,起次要作用,且未挥霍财产。法院查明:赵海佳与金宇等中间人商议后,由中间人介绍被害人将钱款出借给火星公司,并多次以火星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署借款协议,赵海佳将借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及火星公司债务,被害人钱款的使用均得到赵海佳的确认,故赵海佳应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数额负责。赵海佳在联系中间人、以火星公司名义向被害人借款、使用被害人钱款等方面均起到直接、主要作用,不属次要作用。因此,该辩护意见,法院也没有采纳。法院还查明,2015年11月18日,赵海佳以租赁汽车为名,骗取被害人李伟奥迪牌轿车一辆,后将车辆抵押他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8万元。案发后,该奥迪牌轿车被追回。

2018年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海佳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赵海佳退赔违法所得,司法机关核实后,将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2019年3月22日,涉及此案的受害人之一汪琦,与火星公司及赵海佳存在借贷关系而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因赵海佳犯罪的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而被北京市平谷区法院驳回起诉。(文中涉案人物除赵海佳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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