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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5月24日 -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周五发布关于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决定自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至2020年5月23日止。
公告并称,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建设银行(601939.SS)(0939.HK)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公告称。
早在今年2月底,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曾在一场新闻吹风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将采取多种手段压降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包括兼并重组等;个别机构可以试点破产退出机制,但主要还是要采取兼并重组手段。
包商在2018年6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股东股权可能发生变动,故暂不披露2017年度报告。
根据包商银行官网发布的2016年度报告,截至2016年末,包商银行资产总额4,315.8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017.8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26.41亿元,不良贷款率1.68%,拨备覆盖率176.77%,资本充足率11.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7%。
官网信息显示,该银行成立为1998年12月,前身是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有包头、赤峰等14家分行,另外在北京、成都、宁波、深圳各有一家分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