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好生态

2019-05-30 09:02市水务局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河湖河长河道

市水务局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河长制、落实湖长制,全面推进水环境各项整治任务,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劣V类水体比例由年初的38.7%下降至18%,河湖水面率从2018年年初的9.79%提升至9.92%,3158条段河道消除黑臭,10214条段河道消除劣V类,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强制度抓整治 加快打造“美丽河湖”

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行。去年,本市实行双总河长制,李强书记、应勇市长亲自担任市总河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河长办主任,调整充实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基本形成,全市4.3万条河道、47个湖泊(水库)、5037个其他河湖都落实了河(湖)长(共7787名)。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制定消黑除劣考核办法、河长约谈办法、水质通报规则,建立“周报月评”、媒体曝光等机制。市、区签订河长制工作重点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出台河长办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启动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开展中小河道整治攻坚战立功竞赛活动,组织“最美河道”评选,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民间河长”和护河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4990名“民间河长”、14261名护河志愿者积极参与治水管水工作。

河道综合整治措施有力实施。本市以河长制为抓手,相继实施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岸上截污治污和河道水利工程,共完成408公里河道整治、1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698個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以及1.2万余处其他雨污混接点改造,打通550条断头河,拆除1413万平方米沿河违建,退养376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聚焦沿河企业排污、河道非法填堵、非法捕捞等涉水违法行为,水务、生态环境、渔政等执法部门协同作战,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执法,全年共计立案查处案件2200余件,罚款2亿余元,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近90起,对涉水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一江一河”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谋篇“一江一河”世界级滨水区要求部署,本市制定了《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淀山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苏四期”工程全面推进,苏州河堤防达标工程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开工,虹桥污水处理厂建成通水,19座市政泵站完成改造,坚持全流域治理、系统性治理、更高标准治理,劣V类水体占比从2016年的68%下降至20.6%。对进博会核心区的300条河道实施综合整治,打造了小涞港、北横泾等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美丽河湖,为进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水环境质量保障。

长江大保护战略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要求,本市去年完成了18个长江经济带固体废弃物点位存量排查和整改,完成121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点位排摸,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依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本市积极推进区域水环境联防联治,联合江苏、浙江等省摸清188条段省市界河(湖)情况,完成22条段界河(湖)治理,深入开展水葫芦跨省联控。持续加大“矮围”侵占水域问题整治力度,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清四乱”整治61处。

六项工作齐推进

“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是深入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上海打响“四个品牌”、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攻坚年,做好今年水环境治理工作意义重大。按照3月26日全市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有关要求,围绕“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目标,2019年水环境治理重点推进六方面工作。

深化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三查三访一通报”、河长履职“三张清单”、暗访督办、河长制大督查等工作机制,4月份开始对水质出现反复达到黑臭程度的河道及其河长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督促河长守水尽责。持续加强区、街镇河长办能力建设,推进首批79个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深入研究河长制体制机制、治水手段科技创新,培养一批具备专业技术力量的“河长助理”,不断提升河长治水能力。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水质摸底监测、“一河一策”编制、河湖划界、河湖管理信息化、河道命名等工作,进一步夯实河长履职基础。

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紧扣“2019年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以内”的工作目标,以“苏四期”为引领,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全面开工,全力推进天山、桃浦等6座污水处理厂功能性调整,基本完成泰和污水处理厂、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及竹园、石洞口、白龙港三大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加快完成91公里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197个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打好雨污混接整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市政、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雨污混接改造,加快推进1245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深入推进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加快研究无磷洗衣粉推广工作。落实严控河湖水面积要求,确保河湖水面率达到10.01%的年度目标。着力实施800条段断头河打通和2000公里河道轮疏,深化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积极采用科技手段逐步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

全力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深化“净水行动”计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金山、嘉定、奉贤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水资源调度,积极开展引清调水、生态补水,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治水管水协同机制,联合江浙皖三省,在统一规划管控、统一规范标准、协同推进等方面,共同推动水资源配置格局优化、水生态修复、跨界河流整治和水生植物联防联治等工作。

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加快完成121个涉嫌违法违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的分类整治,着力解决西区污水输送干线宝山5号泵站溢流等问题。深入开展724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打严惩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持续开展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巩固“矮围”侵占水域问题整治成果。进一步压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企业主体责任,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高质量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水务、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河道综合整治专项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将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和法律资源,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对沿河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青浦、崇明区在水环境执法“行刑衔接”方面的典型示范作用,探索新形势下水环境治理司法保护模式,总结“河道警长” “生态检察官”等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不断提升水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营造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劳动竞赛和“最美河湖”系列评选,及时总结推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和创新亮点。深化完善企业河长、部队河长、校园河长、名人河长等“民间河长”队伍建设,落实虹桥商务区、上海化工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管理单元和光明、上实、地产等重点企业自管河道水环境治理责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河湖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价,营造全民治水良好氛围,让更多群众成为治水管水的参与者、监管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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