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金融化对金融业的影响研究

2019-06-11 05:49曾令辉
财讯 2019年7期

摘 要: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金融这个国家资本控制最严格的领域也开始了产权改革,企业金融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种变化将会改变我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方式,但对此问题的研究还没有真正展开。本文拟就企业金融化的动机、方式、战略定位、影响及宏观控制等相关问题做一初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使企业金融化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

关键词:非金融企业;金融化;成因与动机

一、企业金融化的外部环境、动机

(1)企业金融化的外部环境

企业金融化是相对于我国传统企业和金融制度而言的,由于实行严格的国有制,传统企业和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是一种条块分割模式,除信贷业务外,企业和银行不存在更深层面的横向联系。同时,由于金融市场的缺乏,企业也无法利用各类金融工具进行资金管理。非但如此,由于赋予银行宏观管理的职能对企业而言,金融是独立于甚至制约企业的外生力量。随着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退出和国有股减持,产权交易又成为另一个金融亮点,企业第一次认识到了资本市场的巨大魔力,也导致了大量不规范的所谓“资本运作”,这是直接金融帶来的企业金融化现象。

(2)企业金融化的动机

第一,纯粹的趋利动机导致对金融的需求。这往往发生在那些企业定位不清、发展战略不明、企业家精神缺乏的企业。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期,法律框架并未定型,任何制度变革都蕴藏着极大的潜在利润,这种体制性利润往往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得,于是产生了许多寻租机会。金融作为一个影响全局的产业无疑是制度变革中最重要的一环。而金融本身的虚拟性和金融产品的高度变现性使金融投机吸引力远大于产业投资。在趋利动机的推动下,背离企业经营原则进行金融投机,甚至不惜牺牲企业。

第二,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约束导致对金融的需求。这往往发生在那些现金流无法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企业身上。因实力差别,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利用担保和虚假信用套取银行贷款、包装改制上市、直接控制金融机构等,基本上是为满足融资需求。

第三,因企业理财需要产生对金融的需求。这多发生在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现金流比较充裕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需要把经营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充分利用,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一些企业集团则通过设立内部银行或财务公司的方式以提高集团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

上述由不同动机驱动的企业金融化现象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趋利动机导致的企业金融化危害最大,其次是因金融需求而采取金融化策略。如果实施金融化的企业是上市公司,则影响会更大。因上市公司具备同时从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融资的现实可能性,一旦操作不当,则会同时造成信用风险和股价大跌。深圳担保圈危机、周正毅事件以及最近的啤酒花事件都显示了上市公司过度金融化的破坏力量。

二、企业金融化对金融业的影响

如前所述,企业金融化基本有四种动机,每种动机都会带来不同的金融影响,有些是积极的,有些则可能是消极的。特别是在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消极影响有可能更大,但由于缺乏对企业金融化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判断标准,这种消极影响不但很难发觉,反而被转移嫁祸于其他原因,比如中国股市一直因所谓的“政策市”而倍受责难,其实正是企业不规范的金融化行为所致。

(1)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资本市场是通过发行长期证券提供长期资本的专业化市场,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证券代表了发行人的资产实力、信用水平和发展前景,市场投资人也会据此给出价格,从而形成发行人的市场价值。但因为证券的虚拟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证券价格会偏离其真实水平,如果缺乏对市场的严格监管和惩戒制度,则必然会造成大量的操纵和欺诈行为。而我们认为,我国企业金融化目前正面临着这样的形势,因此会在两个方面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一是因投机需求带来的大量违规资金入市炒作,形成价格泡沫;二是因融资需求导致发行人弄虚作假和欺诈,向市场提供劣质证券。

(2)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它本身有其独特的效用函数即“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要防范金融风险,不论其产权结构如何,都必须有一套有效的制度来保障金融机构的效用函数不被扭曲。换句话讲,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其特殊性,不能简单地照搬“由产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的企业逻辑,必须超越产权,强制性地赋予外部约束,以防止金融机构被企业操纵后发生企业效用代替金融效用的事件。我国传统的以国家资本为基础的银行体系之所以造成巨大的不良资产,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国家或政府效用(追求社会效益)代替了银行效用,而不是产权不清。

三、企业金融化计量及宏观管理问题

从上述粗略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下,企业金融化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金融改革,但由于宏观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很容易造成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对此进行宏观管理,但前提是必须对企业金融化的各种影响进行定量的评估,以便形成一套可行的技术标准,借此判断企业金融化的程度及影响。评估应以有利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为原则,因此要包括至少两个方面:一是企业金融化后对金融的影响(包括正面和负面),可以按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分别设计指标;二是企业本身金融化的程度及条件。

参考文献

[1]蔡明荣,任世驰.企业金融化:一项研究综述[J]财经科学,2014(07):41-51.

[2]彭俞超,韩珣,李建军.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企业金融化[J]中国工业经济,2018(01):137-155.

[3]王洪千.实体企业金融化促进还是抑制了企业创新[J]经贸实践,2017(23):176.

作者简介:曾令辉(1992—),男,汉族,湖南醴陵,硕士研究生,湘潭大学商学院,应用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