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湘江,我们一直在行动

2019-06-12 08:49文丨
遵义 2019年11期
关键词:江河遵义市湘江

文丨■ 遵义杂志社全媒体记者 李 燕

靓丽的湘江河(潘义军/摄)

站在遵义中心城区苍翠欲滴的凤凰山上,远望掩映在一片绿色中的遵义会议会址,俯瞰宛如绿色飘带轻挽于红色遵义腰际的湘江河,每位市民都会从心底升腾起一种幸福和骄傲。

这种幸福和骄傲,源于遵义的生态之美。美的背后,是一群人的努力付出。

严格执法

3月1日,《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对推进我市湘江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程,规范湘江开发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条例》实施以来,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学习,并开展了多形式的教育活动,为依法做好湘江流域保护和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更好贯彻落实好《条例》,3月5日,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涉及湘江流域的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的综合执法局,针对违法取水、涉河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弃土弃渣、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的排放、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取土、钻井、爆破等违法行为,以及水源保护范围内是否有动物尸体、生活垃圾等漂浮弃置物;河道内有无明显淤积、垃圾堆积等现象,对境内湘江干、支流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大河道的巡查检查力度,对检查河段、检查项目登记造册,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好台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处罚)程序和要求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建立详实的执法基础资料。

3月12日至28日,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分成两个工作组,对湘江流域的7个县(区)进行了全面的督导及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了7 个县(区)湘江流域干、支流20余条,填写执法检查登记表2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

“《条例》为推进下湘江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开启了我市依法保护湘江的新篇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以贯彻《条例》为抓手,依法严格加大对流域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执法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最严格的执法保护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当好生态环保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

环保先行

“湘江是遵义的母亲河,依法保护湘江,实现湘江水清岸绿是生态环境部门不懈追求的目标。”2月26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在《条例》贯彻实施动员大会上承诺道,作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湘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学习,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好湘江流域生态环保工作,不断改善湘江干、支流水质,确保湘江水清岸绿。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该局将《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条例》宣讲和培训教育活动,并采取多形式深入企业、社区、基层、学习等地,广泛宣讲《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同保护母亲河。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切实改善和提升湘江水环境质量作为贯彻落实的切入点,认真抓好其配套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编制湘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为湘江水污染防治提供基本遵循和科学的理论依据。二是谋划和研究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依法拟定湘江水功能区划,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湘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妥善解决流域发展不平衡、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提供正确决策参考。三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牵头建立完善湘江保护联动协调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湘江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共推湘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四是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定期对湘江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构建湘江环境污染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自觉肩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扛起建设生态文明历史使命,为遵义的天蓝、地绿、水清、气净和奋力打造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作出生态环境部门应有的贡献。

狠抓治理

曾几何时,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增长,废、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导致湘江河水质下降,水体污染。

2017年6月,遵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委书记龙长春亲自担任湘江河省级河长,这充分体现了我市对湘江河整治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决心。这期间,龙长春多次参与巡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湘江干流治理保护工作。

同年8月,针对湘江河干流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防洪体系不健全、防洪设施不完善,城区段及汇入的虾子河、忠庄河、舟水河(蚂蚁河)等支流存在截污、接入系统建设不完善、污水收集不彻底、干流截污管(涵)渗漏,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先后出台了《湘江河干流整治保护对策工作方案》《湘江河流域水体达标整治方案》,以切实可行的整治项目为抓手,统筹湘江河干流整治保护工作,为全市河道治理树立了标杆和典型。

生态河堤建设、翻板坝蓄水、清淤疏浚、输水调水、建设和完善污水设施处理、雨污分流……一个个项目的建成使用,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水清岸绿景美。

遵义市水务局负责人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湘江保护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作为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将把贯彻实施《条例》纳入水利工作全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在“6·18”贵州生态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条例》文本、网络答题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关爱河库健康生命,建设生态文明遵义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下一步市水务局将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开展“清四乱”(指乱占、乱釆、乱堆、乱建)专项行动,规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湘江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等,全力履行好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湘江各项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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