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思路

2019-06-12 00:42马海侠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3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企业

摘 要: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不管是在建筑市场还是所处的法律环境中都比较特殊,和其他企业不同的是,它面临着更复杂的法律风险,为了能够使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了解其所在的法律环境以及法律风险情况,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相关防范机制。本篇文章主要结合以往的经验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了介绍并简述了其危害,同时也对目前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要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和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法律风险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法律风险,其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和风险存在于施工单位的每一个环节之中,从工程的投标、招标到合同的管理、工程的进行等方面都会出现,因此必须要将法律风险为企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才能够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法律风险以及危害

(1)企业的法律风险介绍。企业法律风险包括企业自身的法律主体没有根据合约来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利,或者是由于其他因素变化而导致企业不能有效的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力等而为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企业法律风险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承担很多的风险,包括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风险,同时这也是后果比较严重的风险。

(2)企业法律风险的危害。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在法律的规范当中,绝对不能离开法律的约束。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各种行为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有时还会导致致命性的企业灾难。

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1)项目竞争激烈。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我国的建筑行业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建筑市场的利润比较大,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涌入建筑市场,建筑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导致项目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接到更多项目,有一部分企业就会采取违法的手段来竞争。有的企业盲目建立分公司试图抓住每个竞争机会,但却没有进行合理的管理,导致企业的发展出现问题。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行业涉及到民生、就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内容,如果认识程度不足,就会对企业的管理产生不良影响。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和经济都在不断的向前发展,我国也出台了更多有关建筑行业规范的法律法规,而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法规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拖欠工资、包工头跑路等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就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3)企业管理出现问题。目前有一部分国有施工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并没有足够的重視,还有一部分企业偏向于金融风险的管理而忽略了法律风险的管理。曾经杭州的一个施工单位想要尽快完成工程,就私自采取逐步推进地铁项目的方式来施工,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最后造成了严重的坍塌事故。这种管理方式就会降低企业的效率,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防范机制的制定措施

(1)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要想获得更高的收益,就要做好面临更高风险的准备。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收益和风险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危害,但如果没有法律风险,也不利于企业的向前发展。另外,如果企业忽略了法律风险,一味的获取经济利益,也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要想让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树立和谐的风险理念。

(2)提高企业的法律管理能力。首先要完善投资事务的风险防范制度。要想更好地利用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先地位,就必须要进行投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应加强对于投资的重视,完善风险防范工作,要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还要正确处理法律纠纷,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合理的管理,企业各个环节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都要进行正确的反馈并提出意见,让企业的管理者能够有效的控制企业的生产运行。另外要完善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机制,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资源,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导致新型技术和产权管理等出现脱节现象。因此企业必须要对知识产权的风险进行防范,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就是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与企业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的管理。

(3)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很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顾问制度都不够健全,为此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业内部的责任到人,维护合法权益。以这种方式来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法人治理机构上都存在一些漏洞,并没有对法人治理机制进行完善。而一个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是要正确的处理劳动者、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就必须遵循权力制衡的原则。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中,有时会出现经理为了获得更大的效益而牺牲国有资产的情况,这就触犯了法律条文,因此必须要在企业内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杜绝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杜绝一切贪污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更好的向前发展。

(5)建立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目前很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上都比较松懈,制度不够健全,执行力度也不足,就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因此领导者必须要加强对于管理的重视,要以人为本,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同时还要明确相关制度标准并定期进行制度的审查,要督促每个员工切实履行职责,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控制是一项长期工程,在目前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法律环境中,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提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自身的防范系统,对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这样才能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青芳.探究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经法视点,2016(16).

[2]周涵.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工程管理,2017(4).

[3]栗荣.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J].管理视野,2018(11).

作者简介:

马海侠 (1984~ ),山东济宁人,在职研究生,企业法律顾问,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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