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视域下信访法治化与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2019-06-13 09:37吕娉婷
经济师 2019年4期
关键词: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

吕娉婷

摘要:十九大宣告,新时代条件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面对新形势和新矛盾,需要回答好信访工作的重大时代课题。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具有重大意义。信访工作者应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现状的分析研判,仔细查找工作不足,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奋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信访法治化矛盾

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代”,这个新时代并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目标的时代,需要面对许多复杂的社会矛盾,需要进行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十九大报告做出了新判断,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表述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虽然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但是社会矛盾依然复杂多样,并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必然会对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信访工作者应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信访现状的分析研判,认真总结交流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不足,完善和创新信访制度,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奋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信访法治化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以往的基础上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信访工作的推进历程也证明了我们党越来越重视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从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规划的“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都表明了我国信访法治化进程在深入推进。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可见,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一)信访法治化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在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面对社会矛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是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把法治所包含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其中,让利益诉求各方在法律框架下谋求共识,让依法处理成为人民行动的自觉,使法治成为预防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普遍途径。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信访制度的争论一直存在,甚至有学者认为信访制度某种程度上会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困境,主张废除信访制度,但是,我国所处的国情决定了信访制度应该存在,而信访法治化是优化信访工作的决定性因素。一方面,在信访法治化条件下,要求在法律框架下处理信访问题,这本身就体现了尊重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信访法治化要求相关人员在在处理信访事件时,要依照法律而不是行政命令甚至是讲“道理人.隋”,这对缓和社会矛盾的意义不言自明。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能使信访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促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贯彻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利于建设法治中国。

(二)信访法治化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信访法治化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过去几年中,各级信访部门一直立足于推动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2018年8月,辽宁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浍议也做出明确要求“要切实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从本质上说,信访工作是就是党的群众,其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群众诉求进而解决,促进社会和谐。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必然有利于倾听群众心声,规范信访程序,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

(三)信访法治化是加强社會治理的重要保证

中国那么大,事情那么多,不可能没有社会矛盾,而信访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形式。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出现信访问题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化。面对着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以往的信访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这就需要加快规范信访工作,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辽宁省2018年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明确指出,“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要坚持以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把防控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职责”。这就说明,辽宁省在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过程中,在推进“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好维稳信访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推进“五级书记抓信访”,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有利于促进辽宁社会发展稳定,为振兴辽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辽阳市信访法治化的基本情况

2018年,辽阳市各地区、各级党政部门及信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五级书记抓信访”为统领,扎实开展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行动和依法整治信访秩序专项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强法治建设,为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但是另一方面,2018年上半年,辽阳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多发、位次全省靠前。这说明在新形势下信访工作中,尤其是法治化进程中,也存在着矛盾和问题。

(一)信访法治化的主要成效

1.贯彻省委决策,领导带头部署。2018年以来,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提出五级书记抓信访,通过抓书记、书记抓。全力化解信访存量案件,有效控制新增信访案件。辽阳市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市委书记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抓好落实工作。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第二天,市委书记王凤波就组织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市委常委、副市长亲自进行包片包线,进一步推动了信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7名市委常委包保7个县(市)区,指导督促各地区做好信访工作。市政府8名副市长和法院院长包线,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分管领域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三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进行调度,有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市委每半个月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案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四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负责,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全市上下形成层层明确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抓好工作落实良好局面。

2制定行动计划,依法处置存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市信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辽阳市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辽阳市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关于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要求的通知》及《辽阳市化解共性信访问题的方案》等文件。经过认真甄别,对省交办的1207件信访存量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印发了减存控增案件台账,进一步落实了案件化解责任。上半年,辽阳市共化解省交办存量案件308件,已完成全年任务的51%。对省交办案件中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及时启动专家评审,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调查论证,出具明确的答复意见,并及时答复上访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上访人久访不止。对重点涉法涉诉问题,通过“六加一”平台,组织相关单位认真进行论证,研究解决问题办法。有效整合律师资源,依法按政策对一些特殊问题进行议访,推动问题解决。

3.依法分类处理,打造“阳光信访”。强化各级有权处理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列出各部门受理信访问题清单,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理人民群众信访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不仅让群众感受到网上信访快捷、方便,还让群众公认网上信访管用、好用,努力减少群众到各级政府走访和越级上访。建立分级分层调处机制,按照群众诉求由易到难的程度,分别由信访大厅、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本级党委政府分级进行调处,全力推动“事要解决”,防止初访变重访、重访变积案。

4.依法加强督检,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6月中旬,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牵头,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行动和依法整治信访秩序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市信访局坚持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每半个月印发通报,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存量案件化解情况,并将通报直接发给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一把手,有效促进化解工作开展。

5.强化源头化解,推进基层信访。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搞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联动。借助市委开展“五包五促”活动,做到力量下沉、抓好基层,推进党员干部包稳定促和谐工作。将“五级书记抓信访”的重点放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力量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二)信访法治化面临的问题

1.信访法治化压力依然存在。数字显示,2018年,虽然辽阳市信访总量较去年有下降趋势,但上半年进京上访量有上升趋势,这固然与全国性会议召开次数多有关,但也反映出了当前辽阳市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个别上访者上访时间长,频次多,重复上访,有涉法涉诉及历史遗留问题,甚至个别上访者已经经过三级复核,信访终结。上访时间较为敏感,法律意识薄弱,年龄偏大,易轻信他人鼓动,从而导致其上访行为脱离理性轨道。

2、法律制度不健全。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补偿政策滞后,强拆情况在辽阳市并不多见,主要问题是拆迁和移民安置补偿不合理、由于建设规划问题造成居民不能正常回迁、企业改制中对员工的经济补偿低等,如我区鞍钢弓长岭矿山公司主辅分离,将教育划归地方,当时的离退休职工因矿山离退休金高而拒绝划归地方,行政事业工资调整后,地方工资高于矿山工资,就开始上访要求归地方。还有环境污染问题引发大面积矛盾,如弓长岭区的矿山公司露天矿排水问题和二球团粉尘排放问题都曾引起所在村民的大面积上访,封堵厂区作业道路等。

3.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这种现象首先表现在部分信访干部中。我国法治化水平同过去相比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长期受封建文化、官场陋习的影响,人治观念在部分领导干部头脑中依然存在,认为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费时费力,不如人治手段来得快,所以做出以权压法,甚至殉私枉法的事,严重影响社会矛盾的化解。有些领导干部还习惯于把自己凌驾于法律和人民之上,只把法律看作是治理群众的工具,觉得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其结果就是当法律对自己有利时就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用,这种思想严重偏离了法治精神,是官本位思想的现实表现,它不利于从公平公正的角度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甚至还会引起群众的反感,激化社会矛盾。其次,从群众角度看,法律意识淡薄也普遍存在。调查问卷显示,只有37%的群众了解或者比较了解所需相关法律,这导致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部分人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找关系、找路子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律。这类人的特点是文化知识较少,不相信政府人员解释,或者容易听信他人错误意见,沟通不畅。

4.群众信访不信法思想依然存在。调查问卷显示,对于“如何解决信访问题”的回答,有63%的人选择上访,只有32%的人选择走法律途径,还有部分人不清楚。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信访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特有方式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在过去某个特殊时期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但弊端就是给部分上访群众造成了“信访不信法”的误解,认为只有上访才能更快更好地给自己带来利益,这也引发了一定的社会问题。这种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忽略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这个应有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偏离了信访的法治化道路,无形中增加了信访压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主要的原因有:部分政府部门处理问题急功近利,存在息事宁人的心态;司法部门公信力不够,群众不相信司法机关;走诉讼途径费时费成本;法律意识薄弱,惧怕法律程序等。尤其是部分上访群众对司法认识有偏差,认为司法不公,自己没有钱权交易就得不到公平对待,甚至无端猜测对方当事人或许给法官有什么好处,使自己吃了亏,只有不断上访,向上级机关请求,才有可能为自己争取到公平,这类动机是上访者“信访不信法”比较普遍心态。还有,由于基层院整体司法技能不高,程序公正意识不强,司法过程可能会出现瑕疵,甚至有的司法文书不规范,错别字出现,表述不完整等原因,使当事人总能在司法文书或司法程序中找到他们认为的司法不公,给当事人留下了司法不严谨的口实,导致当事人“信访不信法”。

5.执法机构的工作存在不足。辽阳市目前正在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和辽宁省实施意见,针对执法机构的客观实际,近年来一直在调整,并在市信访局设立办事服务大厅,各信访重点单位都设有办事处。但在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执法部门之间职责重复不清,部门间缺乏配合甚至多头执法;还有个别部门选择性执法,趋利避责,最终导致拖延,办事效率低下;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被动,存在消极执法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理解消化的不够,业务不精,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部分信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重人情关系,轻法律法规,把个人的价值判断标准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以执法名义谋取私利;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面对突发状况准备不足,缺乏有效应对与处置能力;部分执法部门的个别腐败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弱化了公信力,加深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6.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辽阳市在市、县两级制定了配套工作措施,推进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等重点工作,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调源头化解。但客观上。辽阳市法治队伍建设与当前的信访要求还有差距,尤其是基层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层的法律服务机构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待完善,基层法院由于法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压力大、效率低,由于引进培养及提高法官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同其他地区比没有优势,因此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困难,目前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多数是兼职或志愿者,缺少专职调解员,并且基层调解员普遍调解方法滞后,更多的是采用说教的方式,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对于新问题往往力不从心,不能适应“基层信访法治化”、“源頭化解”的现实需要。

三、推进信访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2018年5月16日,辽宁省“五级书记抓信访”推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书记陈求发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解决信访问题,重视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信访总量连年下降、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面对复杂现实情况,辽宁省辽阳市信访工作仍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必须汇聚各方力量,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源头管控信访问题

源头治理是解决好信访问题的关键。在推进信访法治化的过程中,应该依法管控源头,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1.群众层面,要在基层普及法律知识。当前,越级上访、群体访、缠访、闹访和节日访等非法信访的形式的存在原因之一,就是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信访治理法治化的前提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必须知法、懂法,然后才有可能用法、守法。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提高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进而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一方面要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救济权利。要运用官方媒体、社会团体、公益宣传、微信等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使之成为化解纠纷和的一个重要方式。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以“第一村书记”、“五包五促”等活动为契机,宣传普及信访方面的法律,组织律师专家团队到基层宣讲,让人民群众了解通过信访实行权利救济的法定程序,引导权利受损的上访者通过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表达诉求,真正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导。还要在信访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加强学习,信访工作人员不单单是信访问题的解决者,还应该是信访法律的传承者。

2.信访机构方面,要把工作深入基层。一方面要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严格落实化解、疏导和就地稳控责任,尽可能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是要及时就地化解初信初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首接首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坚决防止新矛盾转化为老案件。对新增信访问题尤其是集体上访问题,在及时处置、尽快消化的同时,要查明成访原因和相关责任,有问题的要进行责任倒查。最后,要做好共性信访问题的调研。发扬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对省里明确的共性信访问题要认真调研、摸清底情,依据省直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力争解决一批多年来未解决的信访问题。

(二)依法办理信访案件

信访法治化必然要求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要依法而行。

1.要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各级党政信访工作机构要围绕国务院《信访条例》《市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关于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要求的通知》及《市化解共性信访问题的方案》等文件,严格依法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推诿、敷衍、拖延,牢固树立群众进了门,就是一家人的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文明、耐心、周到地做好接待工作。围绕群众诉求,加强协调工作,争取协调解决到位。建立市政府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安排好政府领导接待工作,

2.要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和辽宁省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制定配套工作措施,继续推进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等重点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处置并重,坚持以“匠级书记抓信访”为统领,以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台账为重点,按照化解率达50%的年度目标要求,组织攻坚,逐案销号,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市、县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信访局要认真履行组织部署、协调调度、推动落实的工作职责,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加强通报问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每半个月一通报制度,排名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案件办理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责任人,要进行通报和约淡。

3.要依法协调、督促信访事项的落实解决。坚持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行动和依法整治信访秩序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各级书记履职情况、存量案件办理情况和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化解情况等。每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调度,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网上全程监督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各环节,完善信访业务制度体系,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自查和督导检查,切实纠正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三)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

信访法治化的难点就是没有形成信访法治氛嗣。因此,必须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形成信访法治环境和氛隔。

1.各级宣传部门应做好法律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入户宣传法律常识,利用重大节日节点组织学习,抓住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IPTV网络、微信平台等渠道,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法.增强宣传普及的有效性。尤其是社区、村委会等各级基层党组织,重点做好对管辖区群众依法信访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疑问,针对性的将相关法律宣传到位。

2.各级公安部门,重点做好对上访群众尤其是“非访”群众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和依法信访的疏导斛惑工作。从实践经验和结果看,公安人员对上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于遵纪守法、依法上访的效果是比较好的。当然,对于违法上访的行为,也应该坚持“有违法、必惩处”,起到符示宣传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依法治访的主体作用,对极端事件等五类行为,坚决依法处置,以起到震慑作用。

3.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尤其是信访局,更要做好對信访群众信访常识和依法信访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信访局是直接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依法依规受理处理信访案件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尤其是信访常识和依法信访的宣传、普及,要让信访群众了解相关的法律是是什么、应不应该上访、程序是否合理、什么事可以信访、什么事应走司法渠道、应该找哪一级相应组织反映等等。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所设立律师咨询窗口、律师接待室提高信访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信访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信访的意识。

(四)建设信访法治人才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关心、支持、爱护信访干部,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不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选好人、用好人,是信访法治化的重要抓手。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加强各级行政机关的队伍学习。充分利用党校、干部学院等教育资源,要定期举行干部培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其政策,增强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纠纷能力。二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进行业务比赛、引进高端人才,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三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当信访群众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不满意时,信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能力对于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学习,提高信访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典型案件授课,组织老同志讲解分析典型案件,达到以案讲法,以老带新的目的,让每一位信访系统的干部交流经验得失,相互借鉴,促进群众工作能力的共同提高,推进信访法治化。

2.加强实践锻炼。选派青年干部到市信访局工作,让更多的年轻干部熟悉社会情况、懂得社会管理、善做群众工作,能经受复杂环境的考验。组织全系统信访工作人员轮岗,适时调整信访人员,让更多的人了解信访,参与信访工作。在接访、办信、督办等具体工作中接受锻炼。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带着问题走到接访一线,通过参加接访劝访、旁听专题研判会、撰写信访事项办理报告,调动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基层信访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并给予符合提任条件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这样,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既增强了信访局的干部力量,又拓宽了干部培养渠道,还从长远角度加强了全局信访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

结束语

党的十九大宣告,新时代条件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面对新形势和新矛盾,需要回答好信访工作的重大时代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究,用于创新,尊重法律权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让信访工作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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