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探索

2019-06-17 01:22杨浚枢
卷宗 2019年13期
关键词:法律规范共享经济

杨浚枢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类互联网产品层出不穷,逐渐被广泛的运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我们的学习方式以及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为互联网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如交通,“网约车”的出现与快速发展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新事物的出现与迅速发展产生的影响是双面性的,有好的一面,自然也会有不可控的一面,互联网专车同样如此。因此,为了加强互联网经济市场的和谐稳定,促进共享经济更好的发展,必须有法律的保障与监督。文章简要分析了互联网经济的特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探究,提出几点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专车;共享经济;法律规范

当下,信息化社会逐步扩大,共享经济顺应而生,其具备高效的整合闲置资源,提倡共享互赢等特点,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迅速扩大规模。据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共享经济市场的交易额规模越来越大,融资规模节节攀升,每年以50%的增速大幅度增长。基于上述,共享经济已经成为了新趋势,共享经济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环境、人口、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应使共享经济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贡献部分力量[1]。

1 概念分析:互联网专车与共享经济

1.1 互联网专车

互联网专车经打车平台与政府双重认证,用于乘车使用的合法运营车辆,主要使用方式是乘客以及车主通过手机终端完成订单的预约和支付,从而实现交易。区别于传统的打车模式,是共享经济中的典型代表。互联网专车出现之前,城镇中最重要的交通方式便是出租车,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的人口数量越来越密集,日常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于出租车的日常需求也在逐步扩大,出租车市场供不应求,出现缺口,“黑车”拉客现象越来越严重,也影响了交通运输和谐稳定发展。互联网专车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極大的提升了人们个性化的出门需求。随着互联网专车市场交易规模的不断提升,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使出租车市场份额急剧减小。因此,为了促进市场和谐稳定的发展,提升共享专车的出行安全,必须从法律层面入手,对其进行规范,逐步加强互联网专车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2 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是由美国教授马克斯.菲尔逊以及伊利诺伊大学教授斯潘思提出,并广泛运用的概念。最早产生于1978年前后。主要的模式是将闲置的资源采用不同的方式有偿让他人使用,从这一途径获取效益,在此基础上,资源分享着也可以让对方将其闲置资源分享给自己,创造更多的价值。今年来,互联网技术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如“滴滴打车”平台,私家车主通过平台认证之后,可以让自己的闲置资源通过共享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在“知乎”平台中,我们可以将自己的经验与知识分享给他人,也可以在这里获得自己想要了解的知识,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知识共享;以及实现出行的个性化需求。随着消费行为逐渐发生变化,资源的不断整合,共享经济对商业经济以及社会建设带来巨大的影响,因目前市场环境“供大于求”,共享经济势必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2]。

2 问题与策略探析

2.1 共享经济法律规制问题

共享经济发展的势头强劲,在一片繁荣景象之下,存在的法律规制问题也愈加明显。互联网专车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以此为例,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体现在外部问题以及内部问题两大方面,具体如下:

2.1.1 共享经济自身法律规制问题

互联网专车的内部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互联网专车平台与专车软件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以滴滴打车为例,目前在国家层面,并未对其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互联网专车平台与互联网专车司机之间经常发生责任纠纷的问题。部分人认为专车平台与专车司机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不存在相应的责任关系,因此,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专车平台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还有人认为,专车司机与平台之间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落实到实处,信息不对称,平台方占据主导权,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法律责任,但是就合作而言,平台具备利益分成、价格上调等权利,共享经济效益,是互联网专车服务的责任人之一,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其次,共享专车平台获取了大量的用户资料,在共享经济发生的过程中存在颇多不可控制的因素,如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如,Uber前员工曾借助软件平台,窃取乘车数据,对乘车用户以及专车司机进行跟踪,对乘客以及司机的个人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因此,在共享经历快速发展的今天,必须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提升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2.1.2 共享经济外部法律规制问题

共享经济的快速裂变,已经蔓延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已经成为社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互联网专车的法律规制问题刻不容缓。在以往的出租车管理条例当中,对于闲置资源提供方,并未明确界定其责任,致使共享经济交易暂时无法纳入税收体制范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产生了巨大的不利因素,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传统出租车产业与互联网专车的竞争日益激烈,加上市场缺乏管理与监督机制,使出租车不得已也陆续加入了互联网专车行业,出现司机之间混乱的局面,对交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对于互联网专车等新兴的产业应明确责任纳税,规范产业不良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2.2 对于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优化策略

2.2.1 建立完善监管体系

随着互联网专车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出台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制度,但大多政策相对于约束,限制了互联网专车与司机之间的和谐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共享经济背道而驰,对此,应秉承着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度的调整策略,以法律法规为约束。要明确监管目标,对司机、专车以及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对其进行备案登记,一方面要加强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一方面要保障司机与乘客的权益。建立起完善的售后服务,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到互联网专车的加强监督工作当中,对于共享经济,应当共同维护,共同参与[3]。

2.2.2 明确双方责任,保障个人权益

共享经济以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实现效益共赢为目标。就互联网专车而言,虽然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出行,实现了利益共赢。但对于责任的履行意识淡薄,出现交通事故时,无法对责任明确划分。对此,为了促进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应进一步明确各主体之间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管,保障参与者权益。因此,相关部门应对互联网专车进行科学规制,使责任与利益相对接,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3 结束语

共享经济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全面、更智能的服务于大众,对人们的学习以及生活产生良好的影响。在此环境下,为保障共享经济的稳定发展与优化,应从安全、市场、个人信息等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共享经济的高效监督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以互联网专车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6,No.95(1):117-131.

[2]蒋大兴,王首杰.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J].中国社会科学,2017(9):141-162.

[3]张钺.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初探——以互联网专车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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